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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天然林保护修复中长期规划》政策解读

2026-01-20 15:21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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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天然林保护修复中长期规划》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和《全国天然林保护修复中长期规划》要求,全面加强全区天然林保护修复,推动天然林保护与公益林管理并轨,自治区林业局牵头组织编制了《广西天然林保护修复中长期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解读如下:

一、规划的起草背景是什么?

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天然林保护工作,自1998年启动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的天然林保护由重点省区扩大到全国。20251月,国家林草局等六部门印发了《全国天然林保护修复中长期规划》。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要求,自治区党委、政府将《广西天然林保护修复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纳入了2019年自治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任务之一,并纳入了2025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二、规划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规划》共五大部分:第一部分为基本情况,包括资源状况、保护成就、机遇挑战;第二部分为总体要求,明确了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第三部分为总体布局,包括天然林保护与公益林管理并轨,对全区天然林资源划定2个分类保护区域和10个修复分区分类管控、分区施策;第四部分为规划任务,从科学保护、系统修复、转型发展3个方面明确天然林保护修复规划任务;第五部分为支撑保障,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资金保障、健全制度体系、加大科技支撑、优化项目管理五项保障措施。

三、规划设定了哪些主要目标和任务?

答:按照《全国天然林保护修复中长期规划》的要求,《规划》设定了天然林面积、优质天然林面积、重点保护区域面积、天然乔木林单位面积蓄积量、天然乔木林碳储量、管护任务完成率等六项目标指标,其中重点保护区域面积为约束性指标,其他五项指标为预期性指标。具体指标设定内容为:到2035年,全区天然林面积稳定在8498万亩左右,优质天然林面积稳定在6000万亩以上,重点保护区域面积稳定在450.96万亩,天然乔木林单位面积蓄积量分别达到90立方米/公顷,天然乔木林碳储量分别达到1.37亿吨,管护任务完成率达到100%。《规划》确立了管护任务、修复任务、转型发展三项重点任务。一是对所有天然林和非天然公益林实施一体化管护,管护面积10112.28万亩,其中:天然林面积8498.13万亩,非天然公益林面积1614.15万亩。二是对亟需提升质量的153万亩天然林、非天然公益林,实施森林可持续经营、近自然经营,提升森林生态系统功能。其他具备提升质量、修复优化的约2960万亩天然林、非天然公益林,根据国家、自治区及地方生态修复项目投入情况推动开展。三是促进转型发展,妥善安置国有林场富余职工,推进林下经济产业发展,加强林区供电、供水、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

四、规划确定的分区保护和分类管控是什么?

答:按照《全国天然林保护修复中长期规划》的要求,《规划》划定了重点保护区域、一般保护区域两个分类保护区域。其中,重点保护区域(面积450.96万亩)为国家公园核心区、国家级和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核心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并划入国家级公益林的天然林、保存完好的原始林;一般保护区域为重点保护区域外的天然林和公益林。

(一)重点保护区域管控要求。重点保护区域实行封禁保护,严格限制人为活动。除国防建设、国家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以及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建设供水和保护水源的设施等特殊需要外,禁止占用天然林地;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灭火、生态廊道连通、重要栖息地恢复、因重大自然灾害需采取人工清理恢复等维护生态系统健康的必要措施外,禁止其他一切生产经营活动;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开展活动要依照相应法律法规执行,除科学研究、调查监测、测绘导航、防灾减灾救灾、军事国防、疫情防控等活动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情形外,最大程度限制人为活动。

(二)一般保护区域管控要求。一般保护区域,建设项目应当不占或少占林地,必须使用林地的,依法依规审核审批。在全面保护基础上,科学开展天然林和非天然公益林修复,按照多功能、近自然经营理念,采取综合措施,提升质量效益,加强保护质量较高、生态功能突出的优质天然林,同时,因地制宜促进林业产业发展,推动实现资源的可持续经营和合理利用。一般保护区域在生态保护红线内的,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相关要求。

五、规划确定的修复分区是哪些?

答:根据广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分区和天然林分布,规划将广西划分为10个分区,具体为:桂北生态屏障区、桂西南珍稀动植物生态核心区、大瑶山珍稀动植物生态核心区、北部湾海岸带生态保护修复带、左右江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石漠化治理区、红水河石漠化治理区、柳江中下游人居环境提升和水土流失防治区、桂贺江南岭水源涵养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区、郁江黔浔江平原人居环境提升与水土流失防治区以及桂南沿海丘陵平原人居环境提升和水土流失防治区。

六、规划确定了哪些保障措施?

答:为稳步推进全区天然林保护修复目标任务,《规划》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资金保障、健全制度体系、加大科技支撑、优化项目管理五项政策保障措施。《规划》将天然林保护修复目标任务纳入林长制考核体系,督促各地加快天然林保护修复实施方案编制,确保规划任务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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