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为加强和规范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林业改革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14〕60号)文件精神和有关财政管理制度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解读如下:
一、关于《管理办法》的出台背景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公安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林计发〔2017〕81号)明确的实施期限为2018-2022年,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14〕60号)精神和我区实际情况,为推动我区林业改革发展,制定本办法。
二、关于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概念以及实施期限
《管理办法》所称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是指自治区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国土绿化、森林资源管护、生态保护体系建设、林草支撑保障体系、林草产业发展、林长制考核奖励等支出方向的专项资金。专项资金实施期限至2025年,到期由自治区财政厅会同自治区林业局评估确定是否继续实施和延续期限。
三、主要内容解读
《管理办法》共分12章59条。框架与财资环〔2022〕170号文一致。
(一)第一章总则。共3条。
一是明确管理目标和原则。主要目标为加强和规范自治区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推进资金统筹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林业改革发展。管理原则为“政策目标明确、分配办法统一、支出方向协调、绩效结果导向”。
二是明确资金范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是指自治区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国土绿化、森林资源管护、生态保护体系建设、林草支撑保障体系、林草产业发展、林长制督查考核奖励等支出方向的专项资金。
三是明确资金管理分工。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由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林业局共同管理。自治区财政厅负责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和年度预算草案,审核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下达预算,组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和预算监管,指导市县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监督等;自治区林业局负责编制相关规划,提出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对可能影响资金分配结果的有关数据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按规定做好预算绩效管理,督促和指导市县做好项目和资金使用管理监督工作等。
(二)第二章至第七章资金使用范围。共28条,分为6大支出方向,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明确每个支出方向中具体包含的专项资金内容,细化专项资金补助对象、资金使用范围等内容。
(三)第八章资金分配。共3条。
一是明确资金分配下达方式。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采取因素法和项目法相结合的办法分配。
采取因素法分配的,森林资源管护支出按照各地工作任务、自治区补助标准等因素确定;其他的支出方向按照工作任务、资源状况、政策等因素分配,权重分别为70%、15%、15%,可结合财力状况适当调节。
采取项目法分配的,由自治区林业局组织有关单位申报项目,通过专家评审(或公开竞争)、实地踏勘等流程,将符合实施条件的项目纳入项目库,从已入库项目中择优分配项目资金。补助金额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年度预算和专家评审等情况确定。林草经营性产业发展补助用于补助企业、园区的部分,将项目实际或预期产生的税收贡献、项目税收占产业增加值比重等税收贡献因素作为重要分配因素。
二是明确了国有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自然保护区非国有公益林提标的补助标准。
三是主要明确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要求。
(四)第九章预算下达。共2条,明确计划任务申报下达、资金下达等环节要求和时限。
在自治区财政厅下达资金分配及批复部门预算后,自治区林业局30日内下达任务计划。
(五)第十章预算绩效管理。共11条。
一是明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实行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细化了绩效目标设定和绩效评价有关要求;二是明确“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和上一年度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报告报送要求和时限。各设区市财政部门和林业主管部门汇总市本级及所辖县(市、区)绩效目标,连同上一年度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于每年1月31日前报送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林业局。
(六)第十一章预算执行和监督。共8条。
一是明确资金支付管理过程中的结转结余、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国库集中支付、预算信息公开等方面的管理要求。
二是明确资金申请、分配、使用、管理过程中的监督检查要求和对发现问题的相应惩处。
(七)第十二章附则。共4条。
主要明确自治区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参照本实施办法执行。同时废止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公安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林计发〔2017〕8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公安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林计发〔2017〕82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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