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林业干部学校关于开展2025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造林更新工技术等级考核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试点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2〕8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试点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桂职鉴发〔2022〕4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鉴定中心关于自治区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的补充通知》(桂职鉴函〔2025〕21号)文件精神,我校作为2025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试点机构,现面向广西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开展工勤人员造林更新工定级考核工作。现将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广西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勤人员。
(一)职业(工种)名称:造林更新工
(二)职业编码:5-02-01-02
(三)考核等级: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
(四)考试方式
理论知识考试方式:知识技能型(机考)
技能操作考核方式:现场操作型
综合评审方式(只针对二级/技师):技术论文答辩。
理论考试、操作考核及综合评审的纪律要求均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8月27日。
(二)报名信息公示时间:2025年9月1日—9月16日期间5个工作日。
(三)缴费时间:自报名信息公示起始日起10日内。
(四)准考证领取时间:第一批于2025年9月28日—30日领取,第二批于10月15-25日领取(各批次考生名单另行通知)。
(五)考核时间:2025年10月9日—10月31日(具体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一)定级考核标准依据造林更新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实施,定级考核试题从自治区职业技能考核题库(卷库)随机组卷。
(二)理论知识科目考试统一采用机考方式进行,操作技能科目、综合评审科目考核原则上在理论知识科目考试当天进行。
(三)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报考要求按造林更新工国家职业标准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执行《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的通知》(桂职鉴发〔2023〕6号)的申报条件(详见附件1)执行。
符合申报条件的在职在编工勤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自愿参加定级考核,如实填报《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定级考核登记表》一式三份及相关证明材料一份(详见附件2),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盖章后向我校申报。
报考技师(二级)的,应按申报造林更新工综合评审要求提交技术论文(技术论文要求详见附件3),要求提交一式三份(正本1份,副本2份)。
我校在考生递交申报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对申报考生完成资格审核并向考生反馈审核结果,如对资料真实性存疑,函询考生所在单位或上级单位的人事部门或纪检部门核实。
报名审核结束后,我校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官网(http://lyj.gxzf.gov.cn/)对所有报考考生情况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布举报电话,受理举报。对于核实确有虚假申报的,取消报考资格。
定级考核收费标准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职业技能鉴定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桂人社规〔2020〕14号)执行,各等级收费标准为:五级/初级工257元,四级/中级工307元,三级/高级工362元,二级/技师622元。
考核费用可由考生或考生所在单位在指定缴费时间内转账至广西林业干部学校账户(收款单位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干部学校,开户行:建行南宁市望州岭支行,银行账号:45001604359050501985,转账时需备注:工作单位、考生姓名、考核等级),转账完成后请与学校考核工作联系人核实。
报考人员通过审核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并领取票据。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
1.定级考核报名咨询电话:0771-3331178,17607886330。
2.报名联系人:陆老师。
3.定级考核报名咨询QQ群号:860831370。
4.报名地址:南宁市兴宁区邕武路16-1号广西林业干部学校。
1.报考人员对本人提交的报考信息及材料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信息、材料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考生报考资格,已缴费用不予退回;已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取消成绩,不予结果登记及备案;已经进行结果登记及备案的,取消备案,并将相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2.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缴纳考试费用后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参加考试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
3.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4.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考试考场纪律及各项考试要求,如有违反的将视情节轻重采取取消该科目成绩、取消全部科目成绩、禁止参加剩余科目考试及通报等处理。涉嫌违纪违法的,将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5.《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定级考核登记表》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晋升(聘用)和兑现工资的证书依据,报考人员务必要妥善保管,遗失不再补发。
(一)在全部考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官网(http://lyj.gxzf.gov.cn/)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考生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考核结果公示期内,到我校教务科申请成绩复核(复核事项为是否存在漏评、错评以及分数统计错误等程序性事项,考评人员主观判定成绩不予复核,客观题仅在考生参加考试且无成绩时复核,其他情况不给予复核)。教务科收到考生成绩复核申请后,在7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做好成绩复核工作,并将成绩复核结果通知考生。
(三)成绩公布后,部分科目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一年内报名参加一次相关科目补考(需按标准交相关科目补考费用)。如未申请补考或补考未通过的,则需重新参加全部科目考试(需重新交考核费用)。
(四)在成绩公示期满后,对定级考核成绩审核无异议后,由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发文公布考核结果。本次考核合格者无证书,经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盖章备案的《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定级考核登记表》,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晋升(聘用)和兑现工资的证书依据。
(五)《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定级考核登记表》的结果登记及备案,考生、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干部学校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各留存一份。
附件:1.2025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定级考核申报条件
2.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定级考核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3.技术论文要求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干部学校
2025年8月6日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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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