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2023-75638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 | 成文日期: |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印发《广西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人工培植备案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
发文字号:桂林规〔2022〕3号 | 发布日期:2023年01月11日 |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印发
《广西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人工培植备案登记
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桂林规〔2022〕3号
各市、县林业主管部门,局直属各单位:
为规范和加强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人工培植管理,推动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现将《广西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人工培植备案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并提出有关要求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本通知印发前已开展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人工培植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直接申请备案登记,并于2023年6月30日前提出备案登记申请。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应予及时受理,必要时可进行现场核实。
二、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人工培植备案登记由各级政务中心涉林窗口办理,如需申请备案登记的单位或个人可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属地政务中心涉林窗口办理,也可通过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在线申请。
三、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备案登记管理办法的宣传引导,做好主动服务工作,确保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人工培植活动合法合规。
联系电话:0771-6783893。
2022年11月2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网站地图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21号 电话:0771-2266213 邮编:530000
主办: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