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关于广西自治区级以上公益林落界调整成果的批复
桂林发〔2021〕9号
各市、县林业、财政主管部门,自治区直属国有林场,局直属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中国林科院热林中心,沙塘林场:
根据《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20年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的通知》(林资发〔2020〕3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做好2020年公益林天然林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林资发〔2020〕6号)等要求,自治区林业局组织各市、县(市、区)和自治区直属森林经营单位,认真开展全区自治区级以上公益林衔接2019年度广西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成果及2020年度动态调整工作。各县(市、区)有关成果数据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上报自治区林业局,自治区林业局组织进行了内业审查及实地抽查,并会同自治区财政厅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了集中审核,将审核情况向申报调整市县及森林经营单位进行了反馈,经整改完善后形成了全区自治区级以上公益林衔接“一张图”和动态调整最新成果。目前,成果已由自治区林业局会同自治区财政厅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同意,现予以确认批复,请严格按照《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做好公益林建设、保护和管理等工作。
附件:1.全区国家级公益林面积统计表
2.全区自治区级公益林面积统计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1年2月2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网站地图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21号 电话:0771-2266213 邮编:530000
主办: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