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栏目 > 林改在线专栏 > 经验成果

玉林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激发林业高质量发展活力

2024-09-25 18:14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     作者:广西玉林市林业局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玉林市深入贯彻中央、自治区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不断激活集体林业内在动力,推动全市林业高质量发展。全市共办理林权类不动产权证3986宗、面积48.34万亩。2023年全市林草产业总产值804亿元2024年上半年441.1亿元。

一、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夯实深化改革基础。一是扎实谋划部署。市林长靠前研究解决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重大问题,召开2024年玉林市林长暨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纳入林长制工作范围,市县镇村四级林长聚力抓好改革重点和试点工作任务。二是统筹推进改革。成立由市副林长任召集人的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专班,统筹推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各项工作,每月调度改革进展情况,对改革过程中遇到的重难点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目前,已草拟了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初步选定12个镇、26个项目作为创建示范乡镇、示范项目。三是充实工作专班。专班下设办公室、确权登记工作组、放活经营工作组、金融创新工作组,由市直相关单位组成,并抽调了3名人员到办公室集中办公,负责专班日常工作,强力推进改革。

二、开展三权分置试点,增添林业发展动力。一是推进集体林地三权分置在完成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任务基础上,玉林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集体林地三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选定北流市作为改革试点,采取先易后难的工作方式,以试点带动全市开展集体林地三权分置改革工作。目前,北流市已录入林权不动产信息管理系统4105宗、面积21.17万亩,发林权类不动产证(流转经营权)27宗、面积0.5万亩,发林权类不动产证(承包经营权)466本、面积3.71万亩,实现林权不动产(经营权)登记发证零的突破,是全区最早发放林权不动产(经营权)证的县(市)。二是引导集体林地多种经营。通过创新融资方式和融资渠道,引导集体林地经营者充分利用直接授信担保”“林权抵押+农业担保”“桂惠贷等融资模式以及国家储备林建设等政策,大力发展用材林,全市现有桉树为主的速丰林470多万亩。对林业产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等开展的林权抵押贷款业务予以重点支持,推动发展适度规模经营。2023年全市林权抵押贷款余额20.53亿元,政策性森林保险投保面积达605.69万亩。累计建设了24个自治区级以上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发展林业经营主体157个。三是加强集体林地管理服务。玉林市政府出台了《玉林市农村集体林权交易细则》,建立健全玉林市林业产权中心,强化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积极稳妥推进林权流转交易,目前全市累计服务林地使用权的交易及鉴证项目面积24.25万亩。

三、依托国储林项目,推进林地有序流转。一是推进收储队伍建设。在市国储林专班办公室下设立收储指导组,由市林业局统筹协调、指导全市林地收储工作。在每个县成立工作站,属地县林业主管部门相应成立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工作组,统筹协调指导乡镇、村配合工作站收储集体林地。二是创新联农带农机制。采取林地入股”“林木变现”“保底分成”“托管分红等多元合作方式,引导农户依法自愿流转林地经营权。目前,全市国储林项目已流转集体林地30万亩,正在整镇推进的乡镇20个涉及集体林地175万亩。创新推广八角、肉桂等经济林合作经营模式,按收储林地面积每年给予属地镇防火经费2/亩;对八角、油茶等经济林,投产后项目公司按照每年实际产量1%的折价给予该村集体经济收入;对桉树等用材林按照收储面积每年3/亩的收益给予该村集体经济收入;八角种植户除林地一次性补助外,每年每亩按实际产量再分产10%—20%三是免费办理确权登记。对纳入国储林收储的集体林地,由收储平台公司落实专项经费,免费为同意流转林地的农户办理不动产权证,农户只需现场配合指认边界及其他确权工作,不用承担确权费用,解决钱从哪里来的问题,提高农户办理不动产权证的积极性。目前,全市国储林项目已办理不动产登记证17.2万多亩。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网站地图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21号 电话:0771-2266213 邮编:530000

    主办: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

    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0957 号 桂ICP备05001800号  网站标识码 :4500000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