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林长把全局、解难题、推重点、督落实的作用,日前,经玉林市市级林长同意,玉林市林长办印发了《玉林市市级林长巡林制度(试行)》。
《玉林市市级林长巡林制度(试行)》共有十条,包括巡林概念、主要内容、巡林频率、问题发现移交、整改反馈机制以及成果运用等条款。根据制度,市级林长、副林长将开展每年不少于1次的巡林工作,市级林长还根据林业工作特点不定期开展巡林。对巡林发现的问题,将实行销号管理,相关问题移交到相关单位调查处理后须向相应林长报告处理整改情况。市级林长巡林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将纳入市级林长制工作年度考核体系,作为各县(市、区)和部门林长制工作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
《玉林市市级林长巡林制度(试行)》的出台,规范了市级林长巡林工作,为市级林长高效履职提供了强有力支撑,将为玉林市森林资源保护工作进一步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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