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地方为了经济发展,违法侵占林地草地,破坏森林草原资源的现象时有发生;森林草原资源保护与地方政府行政领导职责约束不强,仅靠林草部门往往力不从心。一些地方通过实施林长制,实现了森林草原资源保护从林草部门唱“独角戏”到党政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大合唱”。试点证明,林长制改革顺应时代发展潮流,符合人民群众期待。
新修订实施的《森林法》提出,“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需要,建立林长制”。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也明确提出要“推行林长制”。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提出全面推行林长制。这些都是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基础和背景,全面推行林长制将是今后一个时期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的重大制度保障和长效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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