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少文,男,48岁,壮族,党员,大学本科文化程度。2013年6月担任来宾市林业行政执法稽查队队长至今,兼任市林业局法规科负责人职务至2021年3月,具体负责市林业局行政执法和法治宣传工作。他从事行政执法工作27年,凭着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勤奋学习,敬业奉献,不断更新执法理念,创新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全市执法水平和法治理论水平。
在他的带动下,来宾市林业系统行政执法工作不断深入开展,社会各界爱护森林资源意识不断提高。因表现优异,该同志2021年获评为2016—2020年来宾市普法工作先进个人,2022年获评为全国林业草原系统“七五”普法先进个人。
一、讲政治,立场坚定
该同志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行政执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忠诚拥护“两个确立”,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生态文明建设政治方向,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懂业务,执法为民
该同志始终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作为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的根本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在业务上勤学习,肯钻研,着力解决林业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森林资源违法案件问题。该同志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执法工作,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等,执法公正、文明、规范,裁量公正,处罚公平,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注重司法说理,做到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减少执法阻力,不断提升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尽职责,担当作为
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他认真负责、思路清晰,能正确处理好发展与执法的关系。在森林公安机关转隶后,不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放管服”改革、赋权乡镇行政执法权改革等工作,来宾市在全区率先把林木采伐审批权限下放乡镇,经验做法被人民网报道。在森林资源违法图斑查处上,狠抓进度和质量管理,层层传导压力,督促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案件查处工作,组织、参与查办重大、跨县、疑难涉林违法行政案件100余件,全市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由被动变为主动,破坏森林资源问题整改工作由全区末位逆势上扬到全区前列,2021年全市国家森林督查发现破坏森林资源问题图斑同比下降57.08%。他积极探索推进“林长制”领导下构建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不断健全行刑衔接机制,获自治区副主席周成方肯定性批示,经验做法得到全区推广。
四、守纪律,筑牢防线
该同志始终把廉洁执法作为提高自身修养的重要原则,自觉践行廉政准则,把廉政制度落实到工作全过程,坚持做到严于律己,坚决杜绝不良风气的侵袭。积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树立和维护林业执法队伍良好的社会形象和职业声誉。
该同志从事林业执法工作二十多年如一日,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努力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勤勤恳恳,默默奉献,为创建绿色来宾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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