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2021年度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1年,我局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坚持依法治林,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关于报送和公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的通知》(桂法办通〔2021〕18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对涉及面广、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认真调研,听取各级林业部门、公众、专家及相关单位意见,并在局官网增设“意见征集”专栏,为群众在线针对性反馈政策性文件意见建议提供便捷渠道。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程序,经合法性审查通过后方提交局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专题会议)集体讨论,充分保障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二)林业立法工作成效突出。一是推动《广西壮族自治区林木种苗条例》修订出台。经多方努力,该条例已于2021年7月28日审议通过,2021年9月1日正式实施。二是牵头起草《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修订草案。联合自治区司法厅成立了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立法工作方案。经区内外调研、起草、征求意见、多次召开专家咨询会等程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调研报告及草案(送审稿),并按时报送自治区司法厅审议。三是做好《广西壮族自治区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立法工作。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牵头下,协助参与调研并反馈修改意见,目前该条例已经过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审议。四是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用水供水条例(草案)》等几十部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章涉林内容提出修改意见,从立法层面保障林业部门依法行政。
(三)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执法改革工作。一是针对森林公安转隶后林业部门行政执法面临的问题,推动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函〔2021〕39号),该通知是机构改革后全国率先以省级政府名义发布的林业执法改革方面文件,明确将加强林业行政执法列入林长制工作的重要内容,重点部署、重点推进、重点考核,并首次区分和规范了报案受案、线索通报和行刑衔接三大机制,有力推动解决困扰已久的刑事案件移送难题,对扎实推进全区各级林业执法规范化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指导性。二是起草印发了《广西实施新〈森林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为更好地贯彻实施新《森林法》、规范自由裁量权起到了指导作用。三是按照新《行政处罚法》条文和精神,会同自治区司法厅等部门联合出台涉及《防沙治沙法》《自然保护区条例》等管理领域共3项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初步探索行政处罚领域的柔性执法方式。
(四)加强各业务领域执法监管。一是不断提高森林资源监管执法力度和水平。利用森林资源监管平台,完善案件跟踪销号数据,精准掌握每一条疑似违法变化图斑的整改情况。构建包括立案率、结案率、查结率、整改率等案件查处指标评估体系,有效评估各地区的案件查处进度。二是全面加强野生动物执法监管。2021年重点打击破坏野生植物和蛇类非法交易违法犯罪行为,成功破获了百色线上非法交易苏铁大案,已追缴苏铁植株1100多株;破获了北海、玉林博白非法交易运输蛇类大案要案。三是强化林木种苗市场监管。每年组织开展全区林木种苗质量检查和执法检查工作,加强市场流通种苗监管。组织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油茶种苗和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加大苗圃和工程造林地检查力度。四是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执法力度。每年开展疫木检疫执法专项行动,逐步加强部门联防联治举措。2021年联合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活动,进一步强化公园、市政园林管理部门等相关单位联防联治机制和责任落实,加强对重点区域预防保护工作。
(五)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便民利企,有序下放许可事项审批权限。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战略部署,将长期和临时占用林地两项许可事项先后委托南宁市行政审批局和百色市林业局实施,简化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批程序,支持首府和百色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高质量发展。将原由自治区级审核(批)的农村住宅项目使用林地等审批事项委托设区市林业主管部门实施,简化民生建设项目审批程序。二是加强服务指导,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对市县林地审批工作调研指导,并派出专业技术人员讲解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相关政策,梳理解答实际工作中的盲点难点,有效提升市县涉林审批经办人员业务水平。结合“为民办实事”活动开展“上门服务”工作,深入主要用林企业宣传《森林法》等法律法规,深入浅出讲解各类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申报所需材料,指导谋划项目前期工作,促进企业依法依规使用林地。贯彻落实国务院“证照分离”改革精神,积极推行承诺审批事项3项,统一规范告知承诺审批事项实施清单。严格执行实施清单“八统一”和动态调整,继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管理市级轮值制,组织全区林业系统对林草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再规范、再调整,力争高质量通过第三方评估。
(六)加快推进涉林领域“互联网+政务”。一是在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务服务系统各方面标准不断完善背景下,对广西在建林业行政审批系统不断调整更新,最终完成与广西政务一体化平台(含基础事项库、CA认证、业务流程、电子证照系统、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等子系统)对接,并已完成国产化改造。截至目前,各项功能、流程已基本建设完成,正式服务器已部署,与国家、自治区等各方系统政务内外网、互联网等网络环境已打通,即将开始内部试用。二是与国家相关司局及相关系统开发公司沟通对接,获得同意和支持,目前已完成与林地审批、林木采伐、种苗许可证信息和全国林业植物检疫系统等四个系统对接和测试,将彻底解决二次录入问题,并为我区进一步研发林业便民审批事项打好基础。三是完成与广西“林地一张图”对接,完善审批系统Gis判图分析和底图查看等功能。系统投入使用后,全区林业行政审批信息化工作将全面步入新台阶。
(七)深入开展重点领域学法用法。一是每年在机关开展依法行政专题培训,利用电梯间、板报栏等平台播放普法微视频,重点宣传《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等法律内容,持续提高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宪法意识和法治意识。二是通过业务培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年内组织开展广西林业执法、全区森林资源管理、退耕还林和石漠化综合治理、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等40余场业务培训,在培训中安排最新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培训内容,落实凡培训必学法要求,切实提高广大机关干部法律知识水平。
(八)多措并举开展普法宣传工作。结合业务工作和普法责任清单内容,年度内对《森林法》《草原法》等法律法规开展宣传活动;围绕“一法一决定”、《生物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重点宣传,通过人民日报、中国绿色时报等主流媒体宣传,掀起多个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高潮。利用“世界湿地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采取“线上线下”宣传形式,抓好湿地保护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与广西新闻网合作录制“科学防治松材线虫 筑牢八桂生态安全屏障”专家访谈栏目,并在政府门户网站、抖音等平台播放,普及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知识,加大森林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普法宣传。以《广西壮族自治区林木种苗条例》出台为契机,联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召开《广西壮族自治区林木种苗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央广网、中国新闻网等10多家媒体从不同角度和深度进行了相关报道。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我局主要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带头学法用法,科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入推进林业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坚持完善落实集体决策相关制度,高度重视、支持法制机构意见。对林业部门履职方面重大事项和林业执法改革等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主动听取重大法治问题汇报,认真研究部署林业法治工作。严格执行学法用法制度,狠抓干部队伍党风政风建设,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林业改革发展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认真落实《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的意见》(中法委发〔2021〕2号)和《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印发〈关于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纳入年终述职内容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法委发〔2020〕11号)等文件要求,在2020年年终述职报告中专段报告“优化推进林业法治建设”情况。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林业执法机构专职从事法治工作人员不足,部分市县仍没有林业法治机构,外聘法律顾问制度未完全建立健全。
二是普法与业务工作融合机制尚有待加强,特别是案例普法工作尚未形成常态化,工作力度和人员投入有待加强,工作机制有待完善。
四、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推动林业立法工作。一是紧密跟踪国家《森林法实施条例》修订进度,进一步加强调研,修改完善《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修订草案。二是持续跟踪国家《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进度,对《广西壮族自治区野生动物保护条例》涉林部分充分调研,提出符合陆生野生动物保护规律和管理工作实际的修改建议。
(二)进一步指导督促执法改革和执法规范工作。一是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确立的执法改革内容基础上,进一步指导、督促检查各地林业执法队伍落实工作,加强对“行刑衔接”等执法规范工作指导。二是推进各地林业主管部门法治机构队伍建设,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三是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统一部署,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稳步提升全区林业行政执法工作信息化水平。
(三)进一步创新开展普法工作。一是建立健全机关工作人员常态化学法用法工作机制,组织开展“一年学透一部法”等活动,将学法与业务、党建融合,推行支部学法常态化,继续推进“凡培训必学法”等工作。二是加大《森林法》等法律法规案例普法工作力度,推进案例普法常态化,2022年将专题推出“大山深处执法人”等专题法治宣传活动。三是继续建设好机关普法专栏,同时结合普法责任制和年度重点普法工作争取每年推出1-2部面向公众的优秀普法作品。
(四)进一步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林业改革发展的部署要求,依托国家林草局与广西区政府共建广西现代林业产业示范区的重大机遇,加快打造万亿元林业绿色产业,力争全区森林覆盖率达62.56%,全年完成植树造林280万亩,林业产业总产值达到8800亿元以上。进一步完善权力清单制度,统一规范权力事项,进一步厘清责任事项,建设职责清晰、科学、依法行政的服务型政府。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规范委托下放事项,确保“放得好,接得住”,大力推行网上审批,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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