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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林业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25 09:26

自治区林业局202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体系,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我局以门户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平台,同时依托微信公众号、抖音和移动客户端政务新媒体,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丰富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和效果。加强主动公开文件的审查及发布,强化发文公开类型审核及时公开政府文件,保障公众知情权。全年主动公开信息数量421,整理删除历年信息噪音1128多条,主动公开文件240。全年共清理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废止2件,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43件。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23年共收到和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9件,均在法定期限内答复;问政互动网上留言答复132件,均在规定期限高质量完成答复,获得群众的满意评价。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1,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1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强化对政府信息的归档和管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以及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设,建立新闻及信息资源管理制度,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严格把好政府信息公开关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确保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确保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后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原则上不公开。

(四)平台建设方面。

不断规范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建设,丰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板块内容,加强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宣传推广,扩大网站问政互动、依申请公开、征集调查等互动交流栏目的影响力,激发网民的广泛参与度,提升网站互动交流效果,进一步畅通政民互动渠道;按照“谁开设、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压实网站各专栏单位的责任,严格做好上网信息的发布与审核,细化信息起草审核、发布的各单位各环节人员职责,定期组织学习规范性词汇,增强采编、审核、发布人员的综合业务能力,认真组织开展高频易错词汇和不规范表述的排查检查,确保上网信息规范、准确。

(五)监督保障方面。

积极配合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组织开展全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全量检查、交叉互评和内容规范性监测工作,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举一反三,集中剖析,立行立改;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继续将府信息公开工作列为本局重点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加强日常检查和信息发布核查工作,2023年我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生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9

2

4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608(个/批次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8

0

0

0

0

1

2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1

0

0

0

0

1

2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8

0

0

0

0

1

2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通过制定措施分工,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加强日常指导,定期提醒具体业务处室更新信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信息公开方式,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与自治区党委、政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政策解读方式创新性、多样性仍需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2024年,我局将加强把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提升政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流程,持续推进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二是聚焦群众关心关切问题,依法依规充实主动公开目录及内容。三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增强政策解读效果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要求2023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12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网站(http://lyj.gxzf.gov.cn/)全文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或意见建议,请联系自治区林业局办公室(电话:0771-6783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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