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2025年01月22日 |
标 题:广西壮族自治区总林长令(2025年第2号) | |
发文字号:2025年 第2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1月23日 |
广西壮族自治区总林长令
2025年 第2号
《关于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的令》已经自治区总林长同意,现予发布执行。
总林长:陈刚 蓝天立
2025年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的令
古树名木是宝贵的生态资源,是自然界和前人留下的珍贵遗产,具有重要的历史、生态、经济、文化、科研价值。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把古树名木保护好,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好”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扛起古树名木保护的政治责任,大力弘扬古树名木生态文化价值,严格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全面做好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
一、提高保护思想认识。保护好古树名木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必然要求,更是发展先进生态文化、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的生动实践。要深刻认识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以“时时放心不下”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采取更加科学有效的举措,切实把古树名木保护好。
二、明确保护管理责任。要充分发挥林长制引领作用,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巡林督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根据古树名木权属情况,明确属地各相关管理部门和古树名木权属方责任,层层压实管理责任,落实具体管护单位和人员,划定责任区域,明确职责分工,加强跨地区、跨部门协作联动,落实好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责任。
三、完善保护管理措施。要及时掌握古树名木保护现状,加强古树名木资源调查和挂牌管理,持续推进调查录入“一树一档”、抢救复壮“一树一策”。强化古树名木管护工作检查指导,加强日常巡查巡护,开展重点古树名木健康体检评估。持续推进古树名木生境改善和濒危、衰弱古树名木抢救复壮,加强古树名木“过度硬化”整治,落实防火、防雷、防风、防病虫害、防硬化、防盗“六防”工作措施。建立古树名木专家库,加大古树名木保护技术攻关力度,加强古树名木基因资源保存利用,积极推广应用科研成果,切实提高保护成效。
四、创新保护管理模式。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古树名木保护,结合义务植树活动,组织开展古树名木认捐认养活动。强力保护、大力挖掘、活化利用古树名木文化元素,打造独具特色的绿色富民产业,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古树名木公园。加强资金投入保障,全方位拓宽资金渠道,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将古树名木保护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鼓励通过社会捐资认养、技术和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古树名木保护,积极探索古树名木保险机制,推进古树名木保险认购工作。
五、严厉打击破坏行为。深化跨部门协作配合,强化违法举报信息共享、案件会商、行刑衔接机制。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移植、采伐、毁坏、售卖古树名木以及破坏古树名木生境等违法犯罪行为。禁止在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内挖土、堆物、建房、采石、硬化土地和利用古树名木搭建各类设施,建设项目要依法避让古树名木。进一步规范和引导群众民间祈福行为,严格管控在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内点烛、燃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祈福用火行为,切实消除影响古树名木生长的安全隐患。
六、加大保护宣传力度。持续开展“乡愁树”选认工作,充分挖掘古树名木的文化价值与社会价值,强化乡愁文化塑造。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宣传,采取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讲好古树名木故事。普及古树名木保护法律法规和知识,及时总结推广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增强公众保护古树名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古树名木保护的良好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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