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2024年01月29日 |
标 题: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印发2024年全区加快油茶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林生发〔2024〕7号) | |
发文字号:桂林生发〔2024〕7号 | 发布日期:2024年02月26日 |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印发2024年全区加快油茶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桂林生发〔2024〕7号
各市、县林业主管部门,局各处室站,自治区直属国有林场,广西林科院:
《2024年全区加快油茶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林业局2024年第2次局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全面完成2024年各项工作任务。
2024年1月2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2024年全区加快油茶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油茶产业发展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油茶产业的重大决策部署和2023年全国油茶产业发展现场会议精神,深入实施《广西加快油茶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确保完成2024年度油茶产业发展各项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油茶产业重要指示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深入实施加快油茶产业发展三年行动,围绕全年油茶生产目标任务,着力扩大种植规模,加快推进低产林改造,强化生产技术管理,不断提高单产水平,促进产业延链补链强链,推动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
扩大种植规模。坚持传统产区挖潜、新兴产区扩面同步推进,全年全区计划完成油茶新造林84.6万亩、低产林改造45万亩任务(任务分配详见附件1)。
提高茶油产量。加快低产林改造,加强现有林管理,确保丰产期林分亩均茶油产量保持在25公斤以上,全区茶籽年产量80万吨以上,年产茶油20万吨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持续扩大新造林面积。提前谋划部署,抢抓春季雨季,加快造林进度,力争一季度完成全年油茶新造林计划任务的30%以上,6月底前完成80%以上,并于12月底前全面完成任务。油茶传统产区要挖掘潜力,继续扩大面积;非传统产区要转变观念,加强宣传发动、示范带动,结合树种结构调整,迅速扩大油茶面积。扶持各级国有林场、企业带头建设高标准油茶示范基地。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林地规范流转,建设规模化、专业化油茶基地。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脱贫县要用好用足政策,扩大油茶种植规模,促进脱贫户增收。(责任单位:局生态处、林改处、林场种苗处、速丰站,各市、县林业主管部门,区直林场)
(二)分类推进低产林改造。坚持因林施策、分类改造原则,通过品种改良、密度调整、合理修剪、垦复施肥等方式,加快推进油茶低产林改造。市县林业主管部门要根据油茶林分布情况,建设遍布乡村的“小片多点分散”低改示范基地,通过组织现场观摩,带动群众实施油茶低产林改造。支持国有林场、企业、合作社开展专业化托管服务,整合林地资源,建设高标准油茶低产林改造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局生态处、林场种苗处、科技处、推广站,广西林科院,各市、县林业主管部门,区直林场)
(三)确保优质油茶种苗供应。全年新育岑软系列良种小杯苗1000万株、香花系列良种小杯苗2000万株,新育大杯良种油茶苗3500万株以上,确保供应2年生以上油茶良种大杯苗6000万株以上。深入开展香花油茶裁培技术和适生范围研究,加快选育地方传统优良品种。推进种苗生产经营全程数字化管理,确保质量可追溯。加强种苗执法检查,强化油茶种苗质量前置化管理,严禁不合格苗木出圃销售、上山造林,一经发现,对苗木销售企业依法予以从重处罚,对种植主体取消政策补助。及时发布种苗供应信息,优先保障本地造林需求,防止苗木无序外流。(责任单位:局种苗站,广西林科院,各市、县林业主管部门,区直林场)
(四)加强高产稳产技术推广。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油茶技术服务包保制度,加强油茶丰产栽培和低产林改造技术宣贯推广。鼓励依托国储林项目组建专业服务队,充分参与油茶种植管理。要依托科研院所、产业协会、农资服务公司等机构,组建覆盖范围广、服务能力强的县乡油茶技术推广服务团队,指导经营者做好整形修剪、树体管理、科学施肥、保花保果、病虫害防治、适时采收等油茶林管护工作,推动油茶生产“园艺化”管理。要注重培养一批懂技术、会管理、热情高的技术能手,给予一定的社会荣誉或奖励,强化其带头引领作用。指导具备条件的基地按照机械化作业要求,设计和实施道路建设、条带宽度、种植密度等,打造油茶生产机械化作业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局生态处、科技处、推广站,广西林科院,各市、县林业主管部门,区直林场)
(五)强化油茶生产质量管理。严格落实油茶造林苗木“三个百分之百”(100%良种、100%大杯苗和100%花果苗)标准要求。加强新版油茶行业标准(LY/T 3355—2023)和广西加快油茶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新造林和低产林改造项目检查验收办法(试行)宣贯,指导经营者按质量要求完成油茶生产任务。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开展年度油茶项目自查工作,及时发现并整改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项目实施质量,坚决杜绝敷衍应付、弄虚作假行为。(责任单位:局生态处、林场种苗处、科技处、推广站、种苗站,广西林科院,各市、县林业主管部门,区直林场)
(六)推进油茶全产业链发展。加强部门协作,推动建立油茶种植、仓储、物流、加工全产业链体系,扶持油茶果烘干、脱壳和储藏等设施建设,在重点产区建立油茶收储服务网点,推行茶籽分级销售,协同做好油茶果(籽)收储服务,努力打通茶籽销售渠道。鼓励区直林场利用国家储备林项目开展油茶籽初加工和仓储物流建设。支持加工企业改进工艺,提高精深加工能力,生产推广油茶休闲食品、营养保健品、高档化妆品、日化用品、生物医药、环保农药等精深加工产品,提升油茶利用率和产品附加值。(责任单位:局产业处、生态处、规财处,各市、县林业主管部门,区直林场)
(七)强化油茶特色品牌打造。加大油茶产品宣传力度,支持油茶公益广告投放,普及油茶知识,提高油茶产品的社会认知度。积极组织油茶企业参加各种产品展览、产品推介活动。积极筹备举办好第二届中国(柳州)油茶交易博览会,不断拓展广西油茶产品市场。各地可结合实际,对获得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绿色食品认证、香港高端品质认证、深圳圳品认定、“广西优质”认证等高端品质认证、知名品牌及国际质量认证的企业给予一定奖励或在项目申报方面予以优先安排。(责任单位:局生态处、产业处、科技处、信息宣传中心,各市、县林业主管部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各级政府油茶产业发展主体责任,将加快油茶产业发展三年行动作为林业部门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内容,放到林业重点工作更加突出位置,用好林长制考核、绩效考评、重点督查等“指挥棒”,统筹调配各种资源,全面加强组织发动,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进一步强化区直林场油茶生产示范带动作用,完善区直林场油茶生产考核奖惩机制。(责任单位:局生态处、林长处、林场种苗处,各市、县林业主管部门,区直林场)
(二)统筹资金投入。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油茶生产激励政策,统筹用好中央财政林草资金、中央预算内林草投资和自治区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优先倾斜支持油茶生产;组织做好中央财政油茶示范奖补项目申报和实施管理工作;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油茶产业信贷投放力度,扩大油茶保险规模,坚持国家储备林贷款项目安排一定比例资金用于发展油茶产业,构建财政资金、金融信贷、社会资本共同发力的油茶产业投入新格局。(责任单位:局生态处、规财处、速丰站、林权交易中心,各市、县林业主管部门,区直林场)
(三)强化用地保障。充分认识油茶的生态功能,用好用足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油茶生产用地保障政策,统筹做好油茶生产用地储备。对油茶新造林和低产林改造中涉及的林木采伐事项,要依法依规优先支持,加快办理审批手续。优先利用低效林改造、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松材线虫病疫木改造、电力线路走廊树种矮化改造、防火林带建设等种植油茶,积极推广“油茶+N”混交造林、复合经营模式,拓展油茶造林空间。(责任单位:局资源处、生态处、防火和安全生产处、防治检疫站,各市、县林业主管部门,区直林场)
(四)优化技术服务。坚持以提单产、优品质为服务导向,加强《油茶》行业标准宣贯工作,持续开展油茶技术服务指导工作,协调解决油茶生产遇到的问题。将油茶生产管理技术作为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培训重要内容,创新培训形式,增加现场实训,加快培养市、县(市、区)、乡(镇)、村四级油茶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责任单位:局生态处、科技处、推广站,广西林科院,各市、县林业主管部门)
(五)加强工作调度。持续实行油茶新造林和低产林改造任务落地上图管理。在油茶生产主要季节1—6月、10—11月,实行油茶生产进度半月报,将各地生产进度情况通过手机短信通报到市、县(市、区)林业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并适时以自治区总林长办公室通报到各市、县(市、区)林长。对油茶生产工作推进不力、进度缓慢的单位,重点督导,适时约谈。区直林场的场外油茶新造林面积纳入造林地所在县(市、区)造林面积,由双方分别统计和上图并达成一致意见,但只由所在地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汇总上报,以避免重复。(责任单位:局生态处、林长处,各市、县林业主管部门,区直林场)
附件:1.2024年油茶造林任务分配表
2.2024年区直林场油茶造林任务分配表
3.2024年全区油茶苗木供应情况动态信息
附件1
2024年油茶造林任务分配表
单位:万亩
单位 |
新造林 |
低产林改造 |
合计 |
84.6 |
45 |
南宁市 |
6.9 |
0 |
柳州市 |
8.3 |
5.7 |
桂林市 |
7.3 |
2.7 |
梧州市 |
6.1 |
0.9 |
北海市 |
0.9 |
0 |
防城港市 |
2.7 |
0 |
钦州市 |
4 |
0 |
贵港市 |
6.5 |
0 |
玉林市 |
5.3 |
0.3 |
百色市 |
13.3 |
18.6 |
贺州市 |
4.7 |
3.9 |
河池市 |
7.7 |
11.9 |
来宾市 |
4.6 |
1 |
崇左市 |
3.3 |
0 |
区直林场 |
3 |
0 |
附件2
2024年区直林场油茶造林任务分配表
单位:万亩
单位 |
新造林 |
低产林改造 | |
场内 |
场外 |
||
合计 |
3 |
8.6 |
0 |
南宁树木园 |
0 |
1 |
0 |
高峰林场 |
0.4 |
0.8 |
0 |
七坡林场 |
0.3 |
0.9 |
0 |
博白林场 |
0 |
0 |
0 |
六万林场 |
0.3 |
1 |
0 |
黄冕林场 |
0.3 |
0.8 |
0 |
钦廉林场 |
0.2 |
0.9 |
0 |
雅长林场 |
0.7 |
0.3 |
0 |
大桂山林场 |
0.1 |
1.1 |
0 |
三门江林场 |
0 |
1.1 |
0 |
东门林场 |
0.2 |
0.6 |
0 |
派阳山林场 |
0.3 |
0 |
0 |
维都林场 |
0.2 |
0.1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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