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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等12个部门成文日期:2025年02月12日
标  题: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等12个部门关于推进香料香精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桂林发〔2025〕1号)
发文字号:桂林发〔2025〕1号发布日期:2025年02月17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等12个部门关于推进香料香精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桂林发〔2025〕1号)

2025-02-17 17:43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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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等12个部门

关于推进香料香精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桂林发〔2025〕1号

各市、县林业、金融、发展改革、科技、工业和信息化、财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商务、市场监管、园区、金融监管主管部门:

香料香精产业是我国国民经济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其产品广泛应用于食品、日用、轻工、医疗、美容、康养等行业,发展空间和增值潜力巨大。香料香精产业的原材料和产品以林业资源来源为主,广西是全国林业资源大省区,发展香料香精产业的条件得天独厚极具区域特色,是广西特有、全球难得的优势特色产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推进广西香料香精产业高质量发展,助推广西现代林业产业示范区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推进全产业链发展

    (一)推广原料高产稳产种植技术。

    因地制宜利用荒山荒地、江河两岸、道路两旁、农村居民房前屋后培育香料林资源。加快低产低效林复壮改造,将退化林修复更新纳入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扶持企业、经营大户等建设规模化原料林基地,科学制定纯林、林下经济等高效种植模式,推广先进营林技术和现代化经营管理方式,降低原料林培育成本,推进原料林基地高质量、标准化建设。重点建设玉林、梧州、崇左、钦州、百色、河池、来宾等区域八角原料林示范基地,防城港、玉林、梧州等区域肉桂原料林示范基地,横州市茉莉花示范基地,桂林、贺州、河池等区域桂花种植示范基地,钦州、贺州等区域白千层原料林基地,钦州市白兰花种植示范基地,培育自治区级林化香料产业基地。责任单位:自治区林业局、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推进工艺技术改造升级。

推广应用标准化、规范化加工工艺,支持产品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推进传统优势的大宗合成香料产品工艺升级,开发高质量、低能耗、环境友好的绿色工艺。鼓励清洁化生产设施应用推广,引进国内国际先进环保技术,建立清洁生产管理体制和实施机制。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促进产业改造升级和质量振兴。支持南宁、梧州、防城港、玉林、百色、崇左等区域建设八角综合加工示范基地,支持梧州、防城港、贵港、玉林等区域建设肉桂综合加工示范基地,支持南宁、柳州、玉林等区域建设樟油、沉香加工示范基地,支持钦州建设白兰花加工示范基地,支持桂林建设桂花加工示范基地,培育形成一批技术质量优势突出、产业链融通发展的产业集群。责任单位:自治区林业局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

(三)促进全产业链深度融合。

推进香料香精与旅游、教育、文化、康养、医疗等领域深度融合,重点依托国有林场、原料示范基地发展各具优势的原料林特色旅游、青少年自然教育、森林康养等产业。积极传承和弘扬香文化,以产业传文化、以文化促产业。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培育生态科普、文化创意、工业设计、影视文化等香文化展示利用空间,推动香文化产品设计生产。规范有序发展以香文化元素为主题的生态旅游和康养产业,打造一批富有产业文化底蕴的特色旅游目的地。责任单位:自治区林业局农业农村厅)

二、强化产业规模集约化发展

(一)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大力开展招商引资,重点引进科技含量高、引领性强、市场渠道好的行业龙头企业。加强培育本土龙头企业,鼓励各类民营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发展香料香精产业。到2025年,培育一批大型香料香精加工企业,培育形成林产化工类(香料香精)自治区级林业龙头企业10家以上、产值破亿企业5家。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林业局、园区办

(二)扶持壮大产业园区。

推动优势特色香料香精产业向适宜发展区域和园区集聚,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强化林产化工类现代特色林业示范区示范引领作用,辐射带动周边建设高质量原料林基地。支持促进香料香精企业由分散到集聚、由低级粗加工型向高级精深加工型转变。优先支持有条件、有基础的香料香精加工园区建设自治区级林业产业示范园区。重点扶持壮大玉林香辛料产业园、梧州林产化工产业园、防城港香料香精产业园、北部湾(合浦)林产循环经济产业园、横州市健康特色农产品加工产业园等香料香精类产业园区。责任单位:自治区林业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园区办)

(三)打造自主特色品牌。

大力实施香料香精特色品牌战略,以质量提品质、以品牌促发展,着力培育优势自主品牌。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入选桂字号农业品牌目录,组织开展森林生态标志产品认证以及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支持优势特色香料香精产品申请地理标志区域公用品牌,积极打造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特色产业。加大香料香精产品品牌宣传推广,提升广西香料香精产品知名度、影响力。(责任单位:自治区林业局、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管局)

(四)促进产品高效流通。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及企业就近建设原料林、半成品、成品仓储物流检验检测会展交易等基地平台,强化原料林采收、收储、加工、流通等环节衔接,有效打通产业链供应链。鼓励企业创新商业模式,建立农商直供、直播直销、会员制、个人定制等新模式。支持南宁、玉林、防城、梧州、钦州等区域建设现代化水平高、专业服务能力强、面向广西辐射东盟的香料香精交易市场。建立健全香料香精产品流通体系,推进香料香精产品流通,创新流通方式和流通业态,确保产品流通顺畅、简便、安全、高效。(责任单位:自治区林业局、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

(五)强化产品质量监管。

完善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化食用香料香精产品日常监督和抽检监测工作,加大对生产加工点(含晒场)、批发市场、销售场所的抽检监测力度,规范生产流程、有效控制风险。建立食用香料香精等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机制,推进食用香料香精等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责任单位: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厅、林业局)

三、着力提升产业发展竞争力

(一)加强种质保护与品种选育。

加大重要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力度,引进国香料植物优良种质资源,开展香料香精植物种质基因库建设。联动龙头企业、区直林场建立八角、肉桂、香樟等香料香精树种现代化苗圃网络体系,推动全区香料香精苗木良种覆盖率达到85%以上。开展种质资源重要性状精准鉴定和重要功能基因挖掘。加强香料林木良种定向选育和推广应用。规范化建设香料母树繁育基地。加强香料树种质、苗质量监管。(责任单位:自治区林业局、科技厅)

(二)强化科技创新引领。

支持国家林草局八角肉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南方木本香料科技创新联盟、玉林市国际香料与大健康产业研究院等联合培育创建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支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技术创新中心(天然香料香精)建设构建天然香料产业应用技术研发平台、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和产业创新人才平台。引导和重点扶持香料香精企业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建立产学研用协作机制。鼓励各类科技研发主体建设专业化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研究基地,探索建立风险分担机制。(责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市场监管局、林业局)

(三)提升设施现代化水平。

支持开展栽培抚育、采摘采集、精深加工等重点环节装备和全程机械化装备体系、智能化装备、作业体系等关键技术联合攻关。鼓励香料香精企业开展产业机械装备改造更新和创新研发,重点推进产品初加工和精深加工技术装备研发推广,提高产品生产连续化、自动化、智能化水平。鼓励企业产出更多高价值专利,提高专利成果的转化应用。鼓励推进生产企业的生产系统和管理系统数字化、智能化鼓励香料香精产业机械装备制造企业创新发展,引导大型企业由单机制造为主向成套装备集成为主转变、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责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管局、林业局)

(四)壮大产业人才队伍。

加快技术型人才培育和引进,完善人才跨境流动配套政策措施,推动建立产业高端人才引育用留激励机制。鼓励企业联合高校、科研机构建立跨地区、跨行业合作发展机制,加强产业专业人才培养和引进鼓励支持科研人员深入国有林场、生产企业进行生产技术指导。通过打造线上+线下人才培养模式,支持推行产学研用联合培养,通过订单培养”“校企共建等多种方式,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懂管理、有技术、善经营的职业林农。(责任单位:自治区林业局)

四、增强产业支撑保障能力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加大香料香精产业道路、灌溉、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将其纳入行业发展规划并优先安排。合理布局水利设施,推广节水灌溉技术。将电力设施建设纳入当地农网供电系统,建设安全配套设施。加快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5G、千兆光纤等在重点林区的布设,满足产业的数字化需求。到2025年,实现香料香精规模1000亩以上基地道路、供水、供电、通信全覆盖。(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厅、林业局)

(二)搭建国际交流平台。

充分发挥世界林产品及木制品展、玉林香料展等国内国际展会及海上香料之路的历史优势,以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为重点,通过合作共建等多种渠道,推动香料香精产品、技术、装备走出去”“引进来,提高广西香料香精产业科技水平与品牌知名度美誉度。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规范有序在境外参加产业展览、论坛、贸易投资促进活动。引导推动香料香精产品国际贸易规则制定。(责任单位:自治区林业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设区市县(市、区)要强化组织领导,制定政策措施统筹推进香料香精产业高质量发展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切实发挥主导作用,积极谋划香料香精产业发展目标任务。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积极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加大政策扶持和工作推进力度,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单位:自治区林业局,自治区党委金融办,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园区办,广西金融监管局)

(二)加强政策引导。

培育扶持香料香精龙头企业,大力支持香料香精产业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关键技术的转型提升。充分利用新媒体全方位、多层次宣传广西香料香精产业的历史、文化、企业精神。在重展会中,重点推介知名品牌和广西本土特色的香料香精产品,形成品牌效应,提高产品市场认可度。强化人才培养政策和资金保障,加强各类林业经营管理人才、造林大户、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带头人、基层林业实用技能人才的培养,进一步优化产业人才队伍结构。(责任单位:自治区林业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三)加强财政和金融支撑。

充分发挥国家储备林建设信贷等农业政策性金融支持力度,强化财政对基础设施(包括林区道路)建设和香料林改造提升的扶持力度加强政策引导,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发展香料香精产业,进一步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通过风险补偿、担保补助、贷款贴息、股权投资、以奖代补等模式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鼓励各级政府投资基金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放大作用,引入社会资本按照市场化方式参与投资设立各类香料香精产业特色投资基金,支持香料香精产业进一步扩大香料林的政策性保险覆盖面积,鼓励各地开展特色农业保险和服务创新,提高香料林风险保障水平,确保原料的供给稳定(责任单位: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党委金融办,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林业局,广西金融监管局)

(四)创新完善体制机制。

积极引导新型经营主体依法建立产业协会或产业联盟,培育区域性香料香精产业联合体。完善香料香精产值统计管理制度,明确统计方法、口径和要求,按农副食品加工业统计。鼓励区通过林流转、原料林入股、合作社统一经营等多种形式推进适度规模经营,盘活香料林资源资产。依托互联网+,推行定向培育和产品定制生产,满足特色个性化消费需求。大力推广林业共营制”“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合作社+农户+职业经理人等模式,构建稳定的产销联结机制。(责任单位:自治区林业局,自治区党委金融办,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园区办,广西金融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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