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条线 | 序号 | 一、全区通办事项目录(以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事项管理系统的事项名称为准) | 二、全区通办事项实施清单标准化(“八统一”) | 三、全区通办事项操作流程 | 事项来源(包括来源于同城通办指导目录、北部湾经济区跨城通办事项目录、“跨省通办”事项目录、新增自选事项等) | |||||||||
主项名称 | 子项名称(如无则不填) | 业务办理项名称(如无则不填) | 行使层级 | 事项类型 | 申请材料列表 | 法定办结时限 | 承诺办结时限上限 | 通办方式(包括“异地收件、属地办理”、“异地受理、属地办理”、异地代收代办等) | 材料流转方式(包括邮寄材料、系统传输、数据共享等) | 发证方式(包括异地发证、属地发证等方式) | 归档责任(包括属地归档、属地异地同步归档等) | |||
林草局 | 1 | 收购、出售、利用自治区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审批 | 自治区级 | 行政许可 | 1.申请表; 2.营业执照或个人身份证; 3.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合法来源的文件和材料; 4.出售(收购、利用)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协议; 5.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非必要,法律法规及现行动物检疫规程列入检疫范围的提交)。 |
20个工作日 | 5个工作日 | 异地收件、属地办理 | 邮寄材料,或系统传输、数据共享等。 | 属地制证后,异地发证。 | 属地归档 | 北部湾经济区跨城通办事项目录 | ||
林草局 | 2 | 从事营利性治沙活动许可 | 自治区级,市级,县级 | 行政许可 | 1.营利性治沙治理申请表; 2.被治理土地权属的合法证明文件; 3.治理协议; 4.符合防沙治沙规划的治理方案。 |
20个工作日 | 5个工作日 | 异地收件、属地办理 | 邮寄材料,或系统传输、数据共享等。 | 属地制证后,异地发证。 | 属地归档 | 北部湾经济区跨城通办事项目录 | ||
林草局 | 3 | 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狩猎证核发 | 县级 | 行政许可 | 1.狩猎证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公民提供身份证,法人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猎捕方案; 4.持枪证(非必要,持枪猎捕的提供)。 |
20个工作日 | 10个工作日 | 异地收件、属地办理 | 邮寄材料,或系统传输、数据共享等。 | 属地制证后,异地发证。 | 属地归档 | 北部湾经济区跨城通办事项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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