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分类:A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自治区十三届
人大四次会议第202105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刘钦等9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生态护林员队伍建设的建议,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积极加强生态护林员队伍建设
“十三五”以来,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工作部署,严格按照国家生态护林员选聘相关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选聘管理工作,积极推动生态护林员队伍建设。
(一)实现补助资金逐年增长。一是我局会同自治区财政厅不断加大向财政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的汇报争取力度,大力争取中央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支持,推动中央下达我区的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从2016年的1.5亿元增长到2020年的5.02亿元,实现4年连续增长,补助资金总量排在全国第三位。二是我局积极协调自治区财政厅加大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投入,积极指导市县林业主管部门同县级财政部门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加大县级统筹资金对生态护林员工作的投入。2016年-2020年,全区67个生态护林员项目县累计投入自治区财政资金7070万元、县级统筹财政资金7981万元,进一步加强生态护林员队伍建设。
(二)实现生态保护和脱贫攻坚“双赢”。截至2020年底,全区67个生态护林员项目县累计利用各级财政资金17.13亿元开展生态护林员选聘续聘工作,选聘续聘生态护林员人数6.3万名,带动和巩固24万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门口脱贫”,管护林草资源面积8100多万亩,生态护林员政策在带动贫困群众就业脱贫、强化林草资源管护、促进民族团结等方面成效显著,成为基层护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防范森林违法案件发生的强大队伍,实现了生态保护和脱贫攻坚“双赢”。
二、争取加大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支持力度
(一)积极争取中央补助资金。进一步强化与自治区财政厅的工作配合,继续加大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财政部的汇报请示力度,积极争取中央在政策、资金上加大对我区生态护林员选聘续聘工作的支持。
(二)积极协调自治区、市、县三级财政投入。积极协调自治区财政厅结合自治区本级财力状况,积极统筹安排资金支持生态护林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对市县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指导,指导市县林业主管部门积极协调市县财政加大资金统筹力度,积极筹措资金助力生态护林员选聘续聘工作,进一步壮大全区生态护林员队伍。
2021年6月21日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黄名能,0771-6783963。
抄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自治区政府督查室。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网站地图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21号 电话:0771-2266213 邮编:530000
主办: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