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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0436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0-09-16 12:2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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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

20200436号提案答复的函

解尚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创新北部湾滨海湿地保护思路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北部湾滨海湿地资源类型丰富,生物多样性丰富,分布有近海与海岸湿地面积25.90万公顷,涉及北海、钦州、防城港等3个市8个县(市、区),主要包括红树林、浅海水域、潮下水生层、珊瑚礁、岩石海岸、沙石海滩、淤泥质海滩、潮间盐水沼泽、河口水域、三角洲/沙洲/沙岛、海岸性咸水湖11个湿地类型。创新加强滨海湿地保护是我们当代人的责任所系、职责所在、保护所需、发展所要。滨海湿地是连接海洋和陆地的重要过渡地带,是许多海洋生物的繁殖育幼栖息地,是沿海地区抵御海岸侵蚀、海水入侵、风暴潮的天然屏障。创新北部湾滨海湿地保护思路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推动北部湾滨海湿地建设长远发展,您的提案,值得我们学习借鉴。

一、加强滨海湿地保护和管理

(一)加强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我区已经将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纳入沿海三市政府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规划和广西海岸带保护与利用规划、生态修复规划、林业发展规划、湿地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中。自治区有关部门正积极指导沿海三市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将北部湾滨海湿地等重要生态功能区纳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严格管控。严格执行空间准入制度,在海域使用和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时,严格用途管制,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二)加强红树林资源保护与修复。目前已基本编制完成广西红树林资源保护规划,科学划定禁止和限制开发建设区。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加强红树林保护修复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2号)有关要求,将在北海、防城港、钦州三市开展红树林保护与修复专项行动,组织沿海三市研究编制本地区的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计划具体实施方案,分阶段实施红树林保护修复。

(三)开展典型海洋生态系统监测。2019年海洋部门组织实施了我区典型生态系统预警监测、海洋生态红线区监测和海洋生态服务价值评估,编制完成了广西海洋生态预警监测专报。2019年全区自然岸线长度为635.57公里,自然岸线保有率为37%,高于国家管控目标2%。其中涠洲岛珊瑚礁生态系统、北海海草床生态系统、防城港海草床生态系统、山口红树林生态系统、广西北仑河口红树林生态系统5个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全部为健康状态。实施监测的涠洲岛珊瑚礁国家级海洋公园、山口国家级红树林自然保护区、北仑河口国家级红树林自然保护区的生物群落结构和类型保持稳定。

(四)探索海洋湿地监管新模式。探索在重要湿地设立湿地管护公益岗位,建立县、乡、村三级管护联动网络,创新湿地保护管理形式,提升滨海湿地监督管理能力。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湿地保护活动,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湿地的保护和建设,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全程合作的公私合营模式,为红树林的保护管理及可持续发展注入新的发展理念、科学技术和资金支持。学习借鉴海南省海口市、山东省济宁市湿地保护志愿者服务管理成功经验,推动将义工服务广泛应用于我区滨海湿地保护工作中。

   (五)增强全民的滨海湿地保护意识。加强湿地生态文化实体载体和传播载体建设,进一步推动公众志愿者、公益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湿地保护与宣传。结合植树节、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世界海洋日、世界湿地日等活动,大力开展湿地保护和科普宣教活动,普及湿地科学知识,提升全民保护湿地的意识

二、完善法规,加强北部湾海岸带保护

2015年以来,自治区先后颁布施行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红树林资源保护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山口红树林生态自然保护区和北仑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等3部地方性法规。为配合地方法规的实施,自治区政府还出台了《广西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广西壮族自治区湿地名录认定和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湿地公园管理暂行办法》。另外,北海市政府出台了《北海市沿海沙滩保护条例》、《广西北海滨海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办法(试行)》,防城港市还制定颁布了《防城港市海岸带保护条例》,这些地方性法规和管理办法的实施有力推动滨海湿地及海岸带的保护工作。

三、加大滨海湿地经费投入

截至20208月,全区累计投入中央和自治区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资金916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8871万元,自治区财政资金290万元。在国家湿地公园、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开展滨海湿地生态修复,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实施红树林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在北仑河口和山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茅尾海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和北海滨海湿地公园范围内,开展红树林人工营造和生态修复工程,进一步扩大了红树林面积。自2007年以来,实现红树林面积逐年小幅增加,现有红树林面积为9330公顷,比上世纪六十年代还略有增加。结合红树林良种繁育研究、红树林病虫害监测防控等综合管护措施,红树林湿地生态系统得到有效改善,促进了红树林自我修复和繁育,同时,积累了红树林种植和保护的经验模式。

四、建立健全滨海湿地云数据体系

由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牵头,自治区林业局等部门积极推送滨海湿地相关数据,着力在滨海湿地保护方面构建大数据+生态保护新模式。一是建立公众参与的滨海湿地云数据平台。依托壮美广西·政务云和自治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自治区公共数据开放平台,进一步开放我区滨海湿地自然生态资源、生态保护与修复研究、生物多样性保护等行政部门的数据资源,创新滨海湿地保护宣传,建成一个公众可共享、可参与、可互动的云数据平台二是建立鸟类保护大数据监测分析中心。创新大数据+生态保护模式,将原有的监测数据转变成为高价值、可追溯、高利用性的鸟类保护大数据;同时,与北部湾三市的政务云平台衔接,实时传输、收集最新监测数据,共同构建鸟类活动预测模型,强化多纬度的鸟类数据分析和行为模式预测,更好地开展濒危鸟类的保护工作。三是汇集旅客行为数据,建立旅客大数据中心,通过建立数据分析模型,在不影响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尽可能地为旅客提供一个环境宜人、物种资源丰富的自然保护地,打造北部湾旅游标杆示范点。

五、加强防城港企沙山心沙岛的保护

山心沙岛位于防城港市企沙镇山新村东南海域,是各类水鸟越冬迁徙集中歇脚的能量补给站,也是部分极濒危鸟类的重要越冬地,对于生态系统的维持和濒危物种的保护具有重要的地位。

为了改变当时山心沙岛海岛基础设施薄弱,岛陆植被单一,沙质海岛退化、风浪侵蚀严重、海岛生态系统脆弱等突出问题,根据2016年蓝色海湾综合整治要求,自治林业局、海洋局积极申请中央财政资金,重点加强生态化岛礁建设。主要对岛体进行拓展修复,种植防风固沙林和景观绿化林,修建连岛栈桥、道路、广场、应急救助中心、海洋生态保护宣教中心、海岛生态监测站等设施。目前,山心沙岛生态修复工程已竣工,沙岛的面貌也焕然一新,海水侵蚀逐渐改善,沙岛面积逐渐增加,木麻黄、黄槿、露兜、马鞍藤等多种绿色植物茂密生长,沙岛及其周边的生态系统日益完善,各种海洋生物日益丰富,候鸟栖息越冬环境得到较好改善。

六、研究论证北部湾国家公园建设

目前,我局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分区优化调整前期有关工作的函》和自治区《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实施意见》要求,正在组织开展全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国家层面正在组织开展10个国家公园试点建设,相关建设标准条件正逐步完善。目前我局已对我区国家公园建设布局开展研究,前期研究成果表明,北部湾国家公园候选区生态系统具有代表性和完整性,自然景观具有独特性,面积规模与管理具有可行性,基本符合设立国家公园的基本条件,已作为我区国家公园10处候选地之一,同其他候选地相比,综合条件较好,作为候选的第一梯队。但是由于海域管理涉及诸多国际事务,需要各级政府积极协调,摸清本底,理顺管理,协调利益相关方,协调国家海洋资源保护与利用、国家利益与国际关系等,北部湾经济区发展作为国家战略正在实施,同时该区域在主体功能区划中确定为国家级重要开发区,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衔接。我区待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完成后,进一步加强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沟通,结合建立国家公园评选条件,积极争取建立北部湾国家公园。

七、下一步的管护计划和措施

一是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认真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滨海湿地的保护与管理;二是加强云数据的技术运用,将全区滨海湿地相关调查数据通过云平台整合集中并实时更新,切实为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提供准确、快捷、时效性强的滨海湿地数据服务;三是积极配合自治区有关部门按照地方性法规立法程序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立法前期调研论证,适时启动海岸带保护条例的立法程序;四是结合生态红线调整,将山心沙岛划入生态红线加强保护,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保护制度机制,大力推进山心沙岛及周边滨海湿地生态发展建设,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候鸟栖息越冬的海洋生态环境;五是争取经费支持,通过购买服务方式,进一步加大在滨海湿地保护方面的投入,探索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促进我区滨海湿地生态保护与管理。


                              2020916


抄送:自治区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政府督查室。

承办人联系电话:温东林 0771-6783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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