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523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桂林函〔2025〕515号)
肖利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森林防灭火设施设备建设的建议(第2025234号)》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单位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全力加强森林防灭火设施设备建设
我区历来高度重视森林防灭火设施设备建设,自治区林业局、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联合编制《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防火“十四五”规划》,将森林防火阻隔系统、森林火灾预警监测设施、森林防灭火装备机具等森林防灭火设施设备建设作为规划重点统筹推进,全力争取各级财政支持,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持续推动森林防火阻隔系统建设。2023年以来,自治区林业局与广西电网公司联合开展全区电力线路走廊隐患排查整治和换种低矮植物三年行动,累计完成电力线路下换种油茶建设生物防火林带1.6万多亩;2024年争取到国家批复我区建设增发国债森林防火阻隔系统项目11个,下达我区增发国债资金17.57亿元,在全区建成防火道路3080公里(其中钦州市内建成145.3公里)、生物防火阻隔带6.9公里;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442万元,支持边境地区建设生物防火阻隔带26公里。通过项目实施,全区国有林区路网密度从2.98米/公顷提高至3.90米/公顷,林火阻隔网密度从3.62米/公顷提高至3.73米/公顷,极大改善了林区道路通行条件,大幅提升了项目区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
(二)持续推动森林火灾监测预警能力建设。近年来,我区争取中央、自治区项目资金支持,在全区部署使用“智慧林火”卫星监测系统,形成国家卫星监测与“智慧林火”监测“双系统”全天候监测火情热点;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在重点林区部署50架中型以上无人机开展巡查巡护;建成自治区级森林火险监测预警平台,在重点林区建设火险因子预警监测站678个、林火视频监控1133座;同时,聘用6.3万名生态护林员开展日常防火巡护,基本建成“天空地”一体化预警监测体系。
(三)持续推动森林防灭火设施设备建设。“十四五”以来,自治区林业局争取到国家批复广西建设森林火险区综合治理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防火项目”)8个,建设范围覆盖钦州等4个市、13个自治区直属国有林场和5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争取到中央投资23150万元,共建设森林消防队营房和防火物资储备库12座、瞭望塔17座、大型宣传牌(碑)104座,采购森林消防车辆136辆以及森林防火装备物资3万多台(套/件);争取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1800万元,在全区建设消防水池132座。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落实资金7400万元,建设平果、岑溪2处航空护林站;争取中央投资及国债资金等6.2亿元,采购水泵、风力灭火机等设备15万多台(套/件)和森林消防车辆49辆,夯实了全区森林防灭火工作基础。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根据您的建议,结合全区森林防火能力提升三年行动,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全力抓好全区森林防灭火“十五五”规划编制,为今后一个时期全区森林防灭火工作指明方向,提供根本遵循。二是积极向国家、自治区争取森林防火项目资金,持续加大对全区各地特别是钦州市及钦南区森林防灭火设施设备建设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提升林火阻隔系统、火情监测预警及以水灭火等防灭火设施设备建设水平。三是依托林长制,进一步压实森林防火责任,夯实防火基础,确保“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切实保障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自治区林业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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