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502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桂林函〔2025〕660号)
方能烈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生态屏障保护和修复的建议(第2025027号)》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自治区林业局主办,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协办。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把高峰岭生态屏障保护和修复工作,列入自治区‘十五五’林业发展规划”的建议
天雹水库、龙门水都至高峰森林公园一带涉及高峰林场平甫分场、长客分场、六里分场和界牌分场,森林资源丰富,2023—2024年,上述几个分场以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油茶产业发展、森林景观改造等重点生态项目为抓手,开展迹地更新和退化林修复,累计完成造林2.4万亩,持续提升森林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强化生态屏障建设是广西林业草原发展“十五五”规划的一项重点内容,我局在编制规划过程中,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及相关专项规划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与区位优势,系统评估该范围的生态系统现状,积极推动将高峰岭生态保护修复纳入“十五五”规划重点工程项目的子项目,为筑牢南方生态安全屏障提供有力支撑。
二、关于“协调自治区直属高峰林场,延长商品林采伐周期,把生态效益放在首位”的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三条“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编制森林经营方案,明确森林培育和管护的经营措施,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的规定,我局组织高峰林场编制《森林经营方案》(2016—2025年),明确林场的桉树用材林主伐年龄为6年、马尾松用材林主伐年龄为16年、阔叶树大中径材用材林主伐年龄为51年,分别较“十三五”期间的主伐年龄增加1年、5年和20年。2023年以来,我局已组织高峰林场对现有2700亩单一树种人工用材纯林实施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将原主伐年龄再延长10年。
三、关于“进一步严格生态公益林管护,力争把南宁市的第一道森林生态屏障打造出‘哀牢山’自然保护区似的森林生态景观区”的建议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2021年以来,我局将公益林资源保护纳入地方林长制考核内容,指导各地、各单位加快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实施森林资源的网格化管理。会同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等相关部门连续七年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破坏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的人类活动。据了解,2024年南宁市各城区共选聘生态护林员超3000名,全面落实管护责任,公益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2024年,南宁市各城区未发生破坏公益林资源和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的重特大违法案件。近几年,我局通过指导高峰林场不断优化分场森林结构,提升森林质量,重点将高峰森林公园打造成全国林草科普基地、中国森林体验基地、全国自然教育基地等。高峰森林公园森林覆盖率达90%,负氧离子含量超6000个/cm3。园内森林资源丰富,拥有松树、杉木、红锥、降香黄檀等各类树种数百种,为南宁市北面构建了一道绿色天然屏障,为发展沿线森林生态旅游奠定了坚实基础。
下一步,我局将充分吸收采纳您的意见建议,坚持因地制宜、发挥优势,深入开展迹地更新、封山育林,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优化森林树种结构,培育大径级用材林,提高混交林比例。加强公益林管护,持续推进天雹水库至高峰森林公园一带的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不断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提升区域森林水源涵养功能和森林生态系统碳汇能力,为筑牢南方重要生态屏障作出更大贡献。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林业和生态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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