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对自治区政协十三届
二次会议第20240125号提案的答复
桂林函〔2024〕867号
蔡中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集体林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提案》收悉,自治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推动集体林业适度规模经营工作,积极采取措施加快推进全区集体林业适度规模经营步伐。协同推进集体林权制度和国有林场改革,创新实施国有林场与村集体、林农联营,林权收储与金融资本联姻。截至目前,全区集体林地规模经营面积超过1500万亩,林业贷款余额超1200亿元;集体林重点县林业产值超过7800亿元,农民人均林业收入超3200亿元,初步实现规模经营、集约发展和多方共赢。现将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快推进林权确权登记
(一)加快清理规范历史遗留问题。一是加快林权档案资料清查移交及存量数据整合建库。全力抓好信息化转换工作,对原林权登记数据开展数据整合及建库,为林权转移登记、抵押登记打好数据基础。全区已移交原林权档案资料1055万宗, 已完成林权存量数据整合1034.8万宗,已入权籍调查库933.2万宗,入登记库181.2万宗。二是部署全区稳妥开展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印发《关于加快全区林权确权登记工作方案》,部署全区用5年左右时间,妥善解决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加快推进林权确权登记工作。该方案明确了各地要建立由县政府统一领导,自然资源、林业部门以及乡镇、村组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清理规范工作。支持各地创新解决林权权属纠纷问题,在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允许通过联户发证、确权到村(组、屯、队)等方式明晰产权。三是开展国家和自治区“两级”林权试点探索历史遗留问题化解路径。指导柳州市开展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国家试点,组织平果市、乐业县、八步区、兴宾区4个县(市、 区)开展自治区级林权登记试点,重点探索充分依靠村委和群众力量,以“政府主导、农事农办”的思路,低成本、高效率核发林权类不动产权证路径。
(二)稳妥推进林权常态化登记。一是积极探索建立健全确权登记制度化、规范化。及时出台林权类不动产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政策文件,编制操作指南,升级登记系统,实现了林权常态化登记。截至2024年7月,全区累计新核发林权类不动产权证62797宗,涉及林地996.74万亩。二是强化林地经营权确权登记。对造林大户、林业企业、国家储备林等涉及林权流转、规模经营、融资信贷等迫切需要进行林权登记的林业项目,主动做好对接服务,进一步提升林地经营权登记效率。据不动产登记部门统计,截至2024年7月,已办理林地经营权登记7679宗,涉及林地面积213.27万亩。三是积极推进林权确权登记提质增效。推荐邕宁区、八步区作为国家级林权登记提质增效试点,聚焦影响原林权证顺畅使用和林权登记规范高效办理的重点难点问题,以试点方式探索林权登记提质增效的路径方法。
二、加大规模经营支持力度
(一)加力推进场村合作,提升联农带农效益。一是加强政策引领。组织实施自治区直属国有林场(以下简称“区直林场”)“商品林面积1000万亩,年木材生产能力1000万立方米”的高质量商品林“双千”基地建设,区直林场内设外造办、外设造林部,集中力量开展集体林地收储经营。截至目前,场外经营面积超过1000万亩,覆盖全区98个县(区)的1408个行政村,并拓展到广东、贵州、云南等周边省份。二是助农增产增收。据测算,合作造林桉树每亩平均出材量从6立方米提高到12立方米以上,村集体或林农每年每亩可增收120元以上。柳州市鹿寨县与三门江林场、黄冕林场开展整县合作,支付48个村集体林地林木流转变现款1549万元和林地管理费用180万元。三是改善乡村发展条件。建立与村集体、林农长期合作经营和帮扶关系,每年投入1000多万元村级基础设施修建费用,700多万元村集体工作费用,组织开展各类培训1000多期、培训人数5万人次以上。
(二)稳步推进林权收储,提升规模经营成效。一是创新建设模式。深入推进国储林建设与村级集体经济融合发展,指导各地成立国有林业平台公司,以整县、整乡、整村推进的方式推动集体林权收储经营,村集体、林农通过劳务组织、民事协办等方式参与项目共建和效益分红。年内,玉林市通过村集体落实集体林地流转7万亩、正在洽谈30多万亩。二是创新发展模式。鼓励各地特别是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采取“林场(企业、合作社)+村级集体经济”等模式,大力发展油茶、林下经济、香精香料等特色产业,全区44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油茶种植、林下经济发展面积分别占到全区的70%、50%,林业产业总产值超过2800亿元。三是创新金融支持。积极引入金融活水,国家储备林项目涉及集体林地900多万亩,已获得银行长周期贷款200亿元。鼓励获得金融信贷支持的林业重大项目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林农购买服务,支持将项目林权资源调查结果与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地籍调查工作有效衔接,以项目运作、成果共享推动解决林权确权登记问题。
(三)创新推行林票改革,提升林农合作收益。一是创新林票合作模式。创新实施“广西国家储备林林票”制度改革,推行股权型林票,按照约定保底产量及分成比例进行分成,林农每年每亩比林地出租增收100元以上;推行债券型林票,按照“林票面额+约定利息”向林农兑现林票价值,林农每年每亩比林地出租增收60元以上。二是保障林农林票收益。选取具有融资资格且是国有的林业企事业单位作为林票发行主体,在行政主管部门监管下,通过银行贷款等多种方式,持续扩大资金来源渠道和合作经营规模。强化林票制发运行“全周期”管理,引入保险公司、第三方收储担保公司,通过保险兜底林票收入。三是持续提升林票效益。截至目前,河池市金城江区、天峨县两个试点县林票合作经营林地面积达3.84万亩,撬动1.79亿元社会资本、金融资本进山入林,带动552户农户户均增收25万元,较好地实现了山增绿、林增效、民增收。
三、加强林业绿色金融创新
(一)出台政策助推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林权收储担保机制建设指导意见》,建立全区林权收储担保机制,有效帮助通过集体林权流转取得林地经营权发展营林生产的大户、林业企业打通林权抵押贷款融资渠道的“最后一公里”,促进森林资源资本化,有力助推集体林区规模化经营。二是鼓励和支持广西国控林权收储担保股份有限公司示范推行林权收储担保贷款模式,缓解暂时未能办理林权类不动产权证,尤其是未能办理林地经营权抵押登记的林业经营主体实现林权融资的难题。林权收储担保贷款模式已纳入国家林草局林业改革发展典型案例(第四批)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二)推进“桂惠贷”精准投放,提高融资服务质效。一是用足用好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安排不低于20亿元的再贷款再贴现专项额度投向林业,通过央行低成本资金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林业信贷投放。二是指导金融机构充分运用桂惠贷、民贸民品贷款等财政贴息政策,创新“林业贷”“油茶贷”“木材贷”“木业贷”产品,开发林权、林业碳汇、茶园碳汇等特色抵质押融资模式,加大林业信贷支持力度,服务林业高质量发展。2024年1-6月,再贷款再贴现支持林业11.36亿元,同比多增2.3亿元。广西林业贷款余额1271.91亿元,同比增长22.94%;林权抵押贷款余额219.56亿元,同比增长12%;累计投放林业碳汇、茶园碳汇等环境权益质押贷款达1.67亿元。2024年“桂惠贷”投向林业4.54亿元,惠及林业经营主体555户,降低经营主体融资成本542.84万元,有效提升林业产业经营主体融资保障能力。
(三)强化担保增信作用,缓解林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积极引导全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涉林的小微企业围绕“林业产业”主体重点发展领域提供增信支持,不断提升融资担保覆盖面,惠及更多林业经营主体。2023年以来,政府性融资担保支持林业经营主体获得担保贷款43.66亿元,惠及林业经营主体5804户,年化综合担保费率降至0.68%,节约企业融资成本7953.86万元。截至目前,政府性融资担保支持林业产业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主体获得担保贷款19.24亿元,惠及2191户,其中支持木材加工经营主体获得贷款13.75亿元,惠及926户,支持竹加工产业经营主体获得贷款0.12亿元,惠及15户,支持油茶产业经营主体获得贷款0.17亿元,惠及15户,对林业产业市场主体年化综合担保费率降至0.72%,节约企业融资成本3295.74万元。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根据您提出的建议,结合调研了解到的情况,下一步,广西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创新政策机制,支持产业发展,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国有林场改革协同,加快推动生态美、百姓富的有机统一,为加快绿色发展、推动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贡献广西力量。
(一)进一步聚力推进集体林权不动产登记。以林长制为主要抓手,落实自治区、市、县、乡、村“五级林长”抓林改工作机制,保障林权确权登记工作经费,全力做好林权存量数据整合建库汇交、登记发证和权属纠纷调处等工作,积极探索推进林地经营权登记提质增效的路径方法,助力集体林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二)进一步提升集体林权流转交易效益。及时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集体林权流转管理办法》,整合广西林控等林业自有平台,积极参与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推动集体林权规范有序流转。
(三)进一步培育壮大新型林业经营主体。通过直接补助、以奖代补、奖补结合和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改善生产经营条件。优化土地资源管理政策,鼓励和支持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依法依规使用土地和扩大规模。依托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等涉林服务平台,为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提供政策咨询、技术指导、流转交易、资产评估等一站式综合服务。
(四)进一步创新推进林权融资兴绿活林。创新推出针对林票的金融产品,积极探索“增信型”融资,创新推出“惠农贷-林票贷”系列金融产品。加快推进林权收储担保体系建设,创新推行林地经营权证抵押贷款、“林权收储担保”贷款等模式,加强林权收储担保公司监管,做好金融风险防控。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广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4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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