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自治区十四届
人大二次会议第2024128号代表
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桂林函〔2024〕240号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 陆华静代表提出了关于解决叠彩区森林防灭火工作中以水灭火资金问题的建议(第2024128号),经研究,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一、森林防灭火政策资金支持情况
根据《全国森林防火规划(2016-2025年)》,国家有关森林防火项目资金主要支持全国森林火灾高危区及高风险区,其中我区桂林市共12个县(市、区)认定为森林火灾高风险区。近年来,我局积极争取到国家批复桂林地区建设森林火险区综合治理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防火项目”)5个,建设范围覆盖12个森林火灾高风险区,批复总投资8356.74万元,其中中央下达投资6606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750.74万元。5个森林火险区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共获批建设森林消防队营房11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11处、林火视频监控系统57套,采购森林消防车辆67辆(其中消防水车17辆),以及其他森林防火设施和一大批森林防灭火装备物资,极大提升了桂林地区森林防火基础保障能力,为桂林市做好森林火灾扑救提供了支持。由于叠彩区不属于森林火灾高风险县(区),因此未能获得中央项目资金支持。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能力建设。全面开展森林防火能力提升攻坚行动,持续推进防火宣教、预警监测、火源管控、应急处置、基础保障5大能力建设,提升全区森林防灭火综合能力。
(二)加强资金争取。全力争取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叠彩区以水灭火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叠彩区做好项目申报工作,逐步解决叠彩区以水灭火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
(三)争取规划调整。全力协调国家有关部门在全国森林防火规划布局中对叠彩区给予充分考虑,争取将叠彩区纳入森林火灾高风险范围,指导叠彩区做好相关申报工作,进一步拓宽叠彩区森林防火政策资金来源渠道,从根本上提升叠彩区森林防灭火能力。
专此函达。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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