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
二次会议第2024654号代表建议的协办意见
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黄汝生等8名代表提出了关于要求实施差别化支持政策促进自治县、民族乡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2024654号),经研究,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民族地区涉林相关工作,积极研究制定支持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建设项目用林政策,积极为重大项目、民生项目等做好用林要素保障工作。2023年,经多次争取汇报,得到国家林草局对广西林地定额的大力支持。在自治区层面优先保障有关自治县、民族乡高质量发展的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林地定额,其他项目林地定额由自治区统筹各市予以应保尽保。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指导少数民族聚集区相关林业主管部门提前介入辖区内项目选址等前期工作,指导项目节约集约、依法依规使用林地,并强化调度少数民族聚集区项目用林报批进展情况,全力做好项目用林要素保障工作和用林手续办理工作,确保项目稳步落地实施。
专此函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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