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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326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2023-06-02 09:58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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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次会议2023266代表建议的答复

桂林函〔2023731

黄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花坪保护区生态研学实践及社区生态旅游结合发展的建议,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单位与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分别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在花坪保护区银杉体验公园和天坪山、粗江研学践基地建设项目方面给予政策倾斜问题

花坪保护区作为我区第一个获得批准设立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多年以来,自治区林业局十分重视大力支持花坪保护区开展项目建设管理一是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2020-2023年安排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资金共1145万元支持花坪保护区开展自然博物馆整修布展、管理点和科研宣教设施设备维护与购置,以及巡护道路维修、巡护管理等项目建设。二是依规指导花坪保护区开展银杉体验公园和天坪山、粗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建设。推动桂林市有关部门和花坪保护区管理机构结合实际,充分衔接到花坪保护区总体规划以及桂林市旅游专项规划,科学编制相关方案,支撑相关内容建设。同时,指导桂林市林业主管部门和保护区管理机构尽快编制完善《广西花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积极争取相关项目资金支持。

二、关于“在花坪保护区社区林下特色种养项目方面给予政策倾斜”问题

2020-2023年,我局累计安排龙胜各族自治县林下经济发展补助资金370万元(其中2023年切块安排100万元),用于支持开展林下经济发展建设。龙胜各族自治县可根据本地区林下经济发展需求,充分利用花坪保护区的一般控制区划定立地条件较好、基础设施方便的区域发展特色种养产业。在缓解自然保护区社区矛盾方面,我区着力提高自然保护区内权属集体和个人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增加自然保护区社区群众收入。目前,全区自然保护区内的土山补偿标准提高到36/·年,石山补偿标准提高到22/·年。据统计,2021-2023年,发放给花坪保护区权属集体和个人生态公益林提标补偿资金共计261.98万元。

下一步,自治区林业局将积极指导桂林市相关部门及花坪保护区管理机构按照中央财政项目入库有关要求,做好今后项目谋划及申报工作,审核通过后纳入国家项目储备库管理,我局将优先给予资金支持。同时,持续加强向中央有关部委的沟通汇报,积极推动完善公益林生态补偿机制,提高自然保护区内生态公益林补助标准,探索自然保护地特许经营机制,提高林下种养方面的资金和技术支持力度,切实提高保护区社区群众收益,激励保护区社区群众参与自然保护建设积极性。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自治区林业局工作的关心支持。

                             2023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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