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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210007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1-10-12 16:0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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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桂林函〔2021〕1293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210007号提案答复的函


解尚明20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广西湿地保护的提案(第2021000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各位委员对广西湿地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湿地保护工作。2017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北海滨海国家湿地公园时指出:保护珍稀植物是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内容,一定要尊重科学、落实责任,把红树林保护好2020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浙江西溪国家湿地公园时明确指出:湿地是地球之肾,湿地开发要以生态保护为主。原生态是旅游的资本,发展旅游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要让湿地公园成为人民群众共享的绿意空间我区及时传达学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及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深入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增强湿地和红树林资源保护的责任感、使命感,以湿地和红树林资源保护实效体现两个维护

一、关于加快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湿地保护和修复的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建议

我区2020年上半年启动《广西湿地保护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规划编制承担单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勘测设计院。截20219月,已完成初稿编制及征求专家意见工作。下一步,我区将结合《全国湿地保护十四五实施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要求,加强统筹,好衔接,高质量完成规划编制。根据工作进度安排,在《全国湿地保护十四五实施规划》印发后,我区将及时完成《广西湿地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及印发。

二、关于研究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海岸带保护条例》建议

2015年以来,自治区先后颁布施行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红树林资源保护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山口红树林生态自然保护区和北仑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等3部地方性法规。为配合地方法规的实施,自治区政府还出台了《广西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广西壮族自治区湿地名录认定和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湿地公园管理暂行办法》另外,北海市政府出台《北海市沿海沙滩保护条例》、《广西北海滨海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办法(试行)》,防城港市制订颁布《防城港市海岸带保护条例》,这些地方性法规和管理办法的实施有力推动滨海湿地及海岸带的保护工作。

目前,国家和自治区层面均无专项保护海岸带的有关法律法规海岸带保护相关内容散落在一些相关法律法规中,如海域使用管理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法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环境保护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另外,国家、自治区也通过相关文件提出加强滨海湿地管理的要求,如《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国发〔20182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915号)等。根据自然资源部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部署,广西已完成新一轮海洋生态保护红线的评估调整工作,规划海洋红线区面积1666平方千米,占我区管辖海域面积的24.42%。将红树林、珊瑚礁、海草床、重要河口、特别保护海岛、重要滩涂及浅海水域、重要渔业资源产卵场、珍濒危物种分布区、海岸防护极重要区、沙源流失极脆弱区以及无居民海岛等具有重要生态价值的海域和海岛均划入红线区。

下一步,自治区有关部门还将就《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海岸带保护条例》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开展前期调查研究工作

三、关于建立广西壮族自治区湿地监测云数据体系建议

通过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和湿地自然保护区生态监测工作,我区获取了国家湿地公园(含试点)、湿地自然保护区的生物多样性等生态状况的本底数据及部分动态变化数据当前,我区正在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国家林草生态综合监测评价工作的通知》(林资发〔202151号)要求,对广西47个湿地样地开展监测评价工作,并将建立长效机制定期获取包括湿地生物多样性在内的丰富监测数据。此外,依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要求,自治区林业局将会同自治区有关主管部门,按照湿地名录,每五年开展一次全区湿地资源调查,并建立湿地资源档案和数据库。

在获取上述数据基础上,自治区相关部门将加强对我区湿地监测数据的分析、挖掘,进一步开放我区湿地自然生态资源、生态保护与修复研究、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数据资源依托壮美广西·政务云自治区公共数据开放平台,积极推送相关数据另外,“广西林业大数据平台”已达到上线条件,具备数据管理、分析、展示等多样功能,待完成相应审批手续后,即可对公众开放,成为展示、宣传我区湿地生物多样性等数据的重要平台之一。

四、关于探索创新多元化的滨海湿地保护模式建议

《广西壮族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第九条明确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湿地保护活动。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湿地的保护和建设。在实际工作中,我区相关湿地管理部门、机构也积极引入社会公众、志愿者、企业、社会资本等参与湿地保护修复工作。如北海滨海、横县西津、荔浦荔江等国家湿地公园充分利用广西志愿者服务网等平台召集志愿者开展红树林种植、湿地知识宣传、湿地环境清洁等活动,有力推进了湿地保护的社会公众参与度;梧州苍海国家湿地公园引入了周边地产项目资金参与湿地公园建设,促进湿地公园生态环境同时,也提升了周边地产项目的吸引力,实现了湿地保护和社会资本的双赢;地理位置优越的北海滨海国家湿地公园也吸引了部分社会企业前来洽谈参与湿地公园建设。但由于湿地保护项目公益性强,盈利模式受限,总体上社会企业、资本参与湿地保护的意愿不足。

下一步工作中,沿海各人民政府自治区有关部门将加强协作,积极探索湿地保护修复的多元化参与模式,推动广西滨海湿地保护工作。一是推进红树林等蓝碳碳汇项目开发,自治区林业局近期成立了广西林业碳汇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开展包含红树林碳汇在内的碳汇项目开发,自治区海洋局也开展了滨海湿地的蓝碳试点核算将结合《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计划(2020-2025年)》中红树林新造林任务,研究开发红树林碳汇项目,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滨海湿地保护修复工作。二是积极争取经费支持,通过购买服务方式,进一步加大在滨海湿地保护方面的投入,探索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促进我区滨海湿地生态保护与管理。

五、关于建立广西湿地宣传教育体系建议

2012年以来,我区共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湿地补助、自治区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湿地补助等各类资金共4.08亿元,均投入国家湿地公园、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及滨海湿地建设。截至目前,我区国家湿地公园和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都建有(含在建)各具特色的科普宣教场馆、形式多样的展示解说体系,以及访客中心、休闲、游览、接待等服务设施,具备了良好的湿地保护宣传教育基础条件,并开展了丰富多样的湿地宣传、研学教育等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成效。自治区林业局每年结合世界湿地日世界海洋日爱鸟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精心组织全区各市县林业主管部门以及国家湿地公园、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海洋公园管理机构等开展湿地保护宣传活动,切实提高社会各界参与湿地保护的自觉性,努力形成全社会保护湿地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自治区各相关部门将持续加强督促和指导,推动林业主管部门、国家湿地公园、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积极依托湿地公园、保护区宣教设施、服务设施开展各具特色的湿地宣教活动,积极对接、引导社会公益组织依托湿地公园、湿地自然保护区等资源开展科普宣教活动,提高湿地宣传实效。

六、关于加强防城港企沙山心沙岛的生态保护力度建议

山心沙岛位于防城港市企沙镇山新村东南海域,是各类水鸟越冬迁徙集中歇脚的能量补给站,也是部分极濒危鸟类的重要越冬地,对于生态系统的维持和濒危物种的保护具有重要的地位。

为了改变当时山心沙岛海岛基础设施薄弱,岛陆植被单一,沙质海岛退化、风浪侵蚀严重、海岛生态系统脆弱等突出问题,根据2016年蓝色海湾综合整治要求,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海洋局积极申请中央财政资金,重点加强生态化岛礁建设。重点对岛体进行拓展修复,大量种植防风固沙林和景观绿化林,修建连岛栈桥、道路、广场、应急救助中心、海洋生态保护宣教中心、海岛生态监测站等设施目前,随着山心沙岛生态修复工程的竣工,沙岛的面貌也焕然一新,海水侵蚀逐渐改善,沙岛面积逐渐增加,木麻黄、黄槿、露兜、马鞍藤等多种绿色植物茂密生长,沙岛及其周边的生态系统日益完善,各种海洋生物日益丰富,候鸟栖息越冬环境得到较好改善。

为加强对山心沙岛的监管,防城港市通过调整生态红线将山心沙岛划入生态红线。自治区林业局在2021年自治区第二批重要湿地名录认定工作中,也会同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将山心沙岛列入第二批自治区重要湿地名录,待完成相关程序后,山心沙岛也将得到更为严格保护。从20216月份开始,防城港市专门安排巡护人员负责该区域的红树林、湿地、候鸟资源管护,确保生态破坏问题能及时发现查处,并在山心沙岛主要入口及醒目位置增设保护环境、保护海洋、保护红树林、保护湿地、保护候鸟等宣传牌,提高公众的保护意识和生态监督积极性。防城港市也计划针对企沙山心沙岛的实际,研究制定规范性文件或提请立法,为保护山心沙岛提供更强的法律保障。

最后,再次感谢各位委员对我区湿地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

                                    20219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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