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自治区林业局“谁主管谁负责”任务措施清单
(主管部门类)
填报单位(盖章):自治区林业局 填表日期:2020年5月18日
单位名称 | 普法内容 | 普法对象 | 主要措施 | 具体活动内容(线上、线下、场次) | 完成时限 | 责任部门 | 责任人 | 联系方式 |
自治区林业局 | 《宪法》 | 全局领导干部、社会公众 | 开展宪法日宣传活动 | 1.开展1次集中宣传;2.开展1次专题学习 | 2020年12月31日 | 政策法规处、机关党委 | 伍贤旭、阳书群 | 0771-6783733(许明) 0771-6783786(黄方) |
《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 | 全局领导干部 | 张贴宣传板报 |
| 2020年12月31日 | 机关党委 | 阳书群 | 0771-6783786(黄方) |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全局领导干部、社会公众 | 通过开展集中学习、网站宣传、知识竞答等方式开展。 | 1.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开展1次集中学习。2.利用林业门户网站普及信息公开条例有关内容。 | 2020年12月31日 | 办公室 | 施福军 | 0771-6783748(戴玫君) | |
新《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 | 全区林业系统、林业企事业单位、林农、社会公众 | 开展森林法宣传系列活动 | 1.制作“新森林法变化”为主题的电子宣传作品开展线上宣传; 2.开展线下系列宣传活动(包括机关大屏幕、电梯间宣传;列入党组会、党支部或党小组学法内容;发放《森林法》小册子及主题学习材料;组织森林法学习成效测试) | 2020年12月31日 | 政策法规处、信息宣传中心 | 伍贤旭、张庆志 | 0771-6783733(许明); 0771-6783536(张雷) | |
《草原法》、《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办法》、《草种管理办法》、《草畜平衡管理办法》、《草原防火条例》 | 全区林业系统、社会公众 | 开展草原法及相关法规系列普法活动 | 普法宣传资料的编印;以六月全国草原普法月为普法重点时段;在普法现场挂横幅,开展资料发放、法律讲授、咨询服务、违法案例警示、草种发放等 | 2020年12月31日 | 荒漠草原处、草地监理中心 | 蒋迎红、陈兴乾 | 0771-6783695(黄海波) 0771-6783676(张伟) | |
《野生动物保护法》、《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规定》 | 全区林业系统、社会公众 | 开展野生动物保护系列宣传 | 1.制作发放《野生动物保护法》、《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规定》宣传折页; 2.制作《野生动物保护法》宣传音频材料,开展线上宣传。 | 2020年12月31日 | 动植物处、救护中心 | 张振球、廖宏俊 | 0771-6783862(韦晓) | |
《种子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林木种苗管理条例》 | 全区林业系统、社会公众 | 开展《种子法》宣传培训 | 1.印发《种子法》宣传手册。2.举办林木种苗执法培训班,组织学习《种子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林木种苗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 | 2020年12月31日 | 林场种苗处、科技处、种苗站 | 丁允辉、王鹏、覃英繁 | 0771-6783525(武丽花) | |
《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 | 全区林业系统、社会公众 | 制作科普宣传资料 | 1.制作“畜禽遗传目录”线上科普宣传材料,科普《决定》及哪些动物无法食用。 2.开展线下系列宣传活动(包括机关大屏幕、电梯间宣传;列入党组会、党支部或党小组学法内容。 | 2020年12月31日 | 动植物处、救护中心 | 张振球、廖宏俊 | 0771-6783862(韦晓) | |
《森林防火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防火条例》 | 全区林业系统、社会公众 | 1、培训班上学习;2、印制普法宣传资料; | 1.在覆盖全区各级林业主管部门领导参加的2020年度全区森林防火业务培训班上专题学习;2.印发普法资料发全区各级林业主管部门; 3.利用每年3月、10月森林防火重点宣传月开展学法用法活动; 4.列入支部学法内容。 | 2020年12月31日 | 防火安全生产处、消防中心 | 韦达威、黄国红 | 0771-6783551(蔡华) | |
《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 | 全区林业系统、社会公众 | 开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宣传培训 | 1.制作“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宣传小视频开展线上宣传。2.印发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宣传册、宣传袋开展线下宣传。3.举办森林植物检疫员培训班,组织学习《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 | 2020年12月31日 | 生态处、防治检疫站 | 李贵玉、罗基同 | 0771-6783905(赵黎明) | |
《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野生植物保护办法》 | 全区林业系统、社会公众 | 发放宣传资料 | 制作发放《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为主题的宣传材料 | 2020年12月31日 | 动植物处、广州专员办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二处 | 张振球、严江 | 0771-6783862(韦晓) | |
《自然保护区条例》、《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风景名胜区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 | 全区林业系统、社会公众 | 开展自然保护地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 1.世界湿地日、爱鸟周、野生动植物活动月等对自然保护地重点法条进行宣传。 3.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包括机关大屏幕宣传;列入党支部学法内容;发放小册子及主题学习材料等)。 | 2020年12月31日 | 保护地处、保护站 | 侯水升、杨焕兴 | 0771-6783782(卢恒群) | |
《广西壮族自治区古树名木保护条例》 | 全区林业系统、古树名木保护责任单位、社会公众 | 开展举办全区古树名木保护系列宣传活动 | 1.举办全区古树名木抢救复壮培训班,要求各地各部门加强条例宣传。2.“3.12”植树节期间,印制《我为古树名木献温暖》宣传邮册,号召社会各界为保护我区古树名木捐款。3.自治区绿委办、广西邮政联合制作《我为古树名木献温暖》宣传海报。4.号召各地继续加强《广西壮族自治区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宣传,加大宣传手册的发行面。进村入户给群众讲解科学保护古树相关内容。5.完善广西古树名木管理系统和广西古树名木微信公众号,在互联网端及微信端加强条例宣传及古树名木保护相关政策解读。 | 2020年12月31日 | 生态处(绿委办) | 黄周玲 | 0771-6783912(尹承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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