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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业务处室

2023-05-09 15:49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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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宣传、信息、安全、保密、档案、信访、政务公开工作。

    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林业和草原政策调查研究。承担起草有关林业和草原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协调全区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听证及法律咨询相关工作。牵头负责行政审批相关工作。

    生态保护修复处(自治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承担起草全区国土绿化方针政策工作,综合管理全区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森林资源培育。指导全区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工作。指导、协调、督促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部门绿化工作。承担全区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负责自治区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

    森林资源管理处:负责全区森林资源管理,拟订全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全区森林资源动态监测和考核评价工作。承担全区林地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依法承办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行政许可负责全区林木采伐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和审核全区森林采伐限额,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凭证运输。负责全区森林经营工作,组织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自治区级以上公益林划定、调整和监管,指导全区天然林保护管理工作。指导基层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森林和草原防火、行业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荒漠化防治和草原管理处:承担全区荒漠、草原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起草全区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相关地方标准和技术规程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荒漠化、石漠化防治重点生态工程。承担全区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组织实施与管理工作。承担防治荒漠化公约履约有关工作。指导全区草原保护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组织实施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监督管理全区沙化和石漠化地、草原资源的开发利用。

    野生动植物保护处:组织开展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监督管理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研究提出自治区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调整意见。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履约有关工作。

    

    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管理处:监督管理全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组织各类自然保护地评审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和地方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承担各类自然保护地和湿地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组织开展各类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指导湿地保护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承担国际湿地公约履约有关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区红树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林业改革发展处:承担全区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相关工作。组织拟定农村林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指导和组织制定林权抵押贷款、森林保险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草)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与合作经济发展。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林下经济发展工作。

产业处:指导、监督全区各产业对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拟订全区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林(草)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木(竹)材、花卉、林(草)产品加工及综合利用的行业管理。负责全区林(草)业产业龙头企业认定和监测。负责全区林(草)业产业招商引资工作,组织举办或参加林(草)产品会展、博览会等活动。指导全区森林公园建设和森林康养、森林旅游发展工作。


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处:指导全区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负责审核国有林场的设立、变更、分立、合并和撤销等事项。受本级林业主管部门委托监管全区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资产。负责监督管理自治区直属国有林场。承担林木种子、草种管理工作,组织种质资源普查、收集、评价、利用和种质资源库建设。组织良种选育、审定、示范、推广工作,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和林木良种储备。监督管理全区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

规划财务处:组织拟订林业和草原的发展战略、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基本建设投资、中央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自治区本级资金,监督指导相关项目实施。编制部门预算并监督实施。编制年度生产计划。组织生态扶贫和相关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组织拟订开发性政策性贷款等相关政策。负责统计信息、审计稽查、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机关财务核算管理、政府采购和直属单位规划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科学技术与对外合作处:组织开展全区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承担全区林业和草原科技标准化、创新平台、质量检验、监测和知识产权等相关工作。监督管理全区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组织、指导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


森林草原防火和安全生产处:森林草原防火和安全生产处主要职责是: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区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火情早期处置等并监督检查。组织指导国有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行业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林长制工作处:承担指导、协调推进林长制有关具体工作,拟订林长制有关配套制度,组织开展林长制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牵头组织研究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重点难点问题。督促落实自治区总林长会议决议事项和总林长、副总林长交办的工作。负责自治区总林长办公室日常事务。


人事处: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协助组织林业和草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在邕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人员工作处: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2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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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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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施福军

6783788

政策法规处

罗红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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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83933

资源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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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83873

荒漠草原处

张庆志

6783822

动植物处

张振球

6783893

保护地处

侯水升

6783729

林改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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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83883

产业处

陈祖群

6783631

林场种苗处

樊吉尤

6783951

规财处

许华功

6783975

科技处

谭华昌

6783855

绿委办

韦鼎英

6783657

人事处

宋正海

6783772

防火处

韦达威

6783592

林长制工作处

伍贤旭

6783761

机关党委

阳书群

6783789

离退处

陈春咏

6783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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