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宣传、信息、安全、保密、档案、信访、政务公开工作。
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林业和草原政策调查研究。承担起草有关林业和草原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协调全区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听证及法律咨询相关工作。牵头负责行政审批相关工作。
生态保护修复处(自治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承担起草全区国土绿化方针政策工作,综合管理全区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森林资源培育。指导全区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工作。指导、协调、督促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部门绿化工作。承担全区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负责自治区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
森林资源管理处:负责全区森林资源管理,拟订全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全区森林资源动态监测和考核评价工作。承担全区林地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依法承办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行政许可。负责全区林木采伐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和审核全区森林采伐限额,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凭证运输。负责全区森林经营工作,组织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自治区级以上公益林划定、调整和监管,指导全区天然林保护管理工作。指导基层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森林和草原防火、行业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荒漠化防治和草原管理处:承担全区荒漠、草原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起草全区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相关地方标准和技术规程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荒漠化、石漠化防治重点生态工程。承担全区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组织实施与管理工作。承担防治荒漠化公约履约有关工作。指导全区草原保护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组织实施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监督管理全区沙化和石漠化地、草原资源的开发利用。
野生动植物保护处:组织开展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监督管理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研究提出自治区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调整意见。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履约有关工作。
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管理处:监督管理全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组织各类自然保护地评审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和地方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承担各类自然保护地和湿地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组织开展各类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指导湿地保护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承担国际湿地公约履约有关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区红树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林业改革发展处:承担全区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相关工作。组织拟定农村林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指导和组织制定林权抵押贷款、森林保险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草)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与合作经济发展。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林下经济发展工作。
产业处:指导、监督全区各产业对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拟订全区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林(草)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木(竹)材、花卉、林(草)产品加工及综合利用的行业管理。负责全区林(草)业产业龙头企业认定和监测。负责全区林(草)业产业招商引资工作,组织举办或参加林(草)产品会展、博览会等活动。指导全区森林公园建设和森林康养、森林旅游发展工作。
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处:指导全区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负责审核国有林场的设立、变更、分立、合并和撤销等事项。受本级林业主管部门委托监管全区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资产。负责监督管理自治区直属国有林场。承担林木种子、草种管理工作,组织种质资源普查、收集、评价、利用和种质资源库建设。组织良种选育、审定、示范、推广工作,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和林木良种储备。监督管理全区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
规划财务处:组织拟订林业和草原的发展战略、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基本建设投资、中央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自治区本级资金,监督指导相关项目实施。编制部门预算并监督实施。编制年度生产计划。组织生态扶贫和相关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组织拟订开发性政策性贷款等相关政策。负责统计信息、审计稽查、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机关财务核算管理、政府采购和直属单位规划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科学技术与对外合作处:组织开展全区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承担全区林业和草原科技标准化、创新平台、质量检验、监测和知识产权等相关工作。监督管理全区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组织、指导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
森林草原防火和安全生产处:森林草原防火和安全生产处主要职责是: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区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火情早期处置等并监督检查。组织指导国有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行业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林长制工作处:承担指导、协调推进林长制有关具体工作,拟订林长制有关配套制度,组织开展林长制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牵头组织研究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重点难点问题。督促落实自治区总林长会议决议事项和总林长、副总林长交办的工作。负责自治区总林长办公室日常事务。
人事处: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协助组织林业和草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在邕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人员工作处: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2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部门 | 负责人 | 联系方式 |
办公室 | 施福军 | 6783788 |
政策法规处 | 罗红广 | 6783650 |
生态处 | 蒋迎红 | 6783933 |
资源处 | 黄 强 | 6783873 |
荒漠草原处 | 张庆志 | 6783822 |
动植物处 | 张振球 | 6783893 |
保护地处 | 侯水升 | 6783729 |
林改处 | 杨智强 | 6783883 |
产业处 | 陈祖群 | 6783631 |
林场种苗处 | 樊吉尤 | 6783951 |
规财处 | 许华功 | 6783975 |
科技处 | 谭华昌 | 6783855 |
绿委办 | 韦鼎英 | 6783657 |
人事处 | 宋正海 | 6783772 |
防火处 | 韦达威 | 6783592 |
林长制工作处 | 伍贤旭 | 6783761 |
机关党委 | 阳书群 | 6783789 |
离退处 | 陈春咏 | 6783515 |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网站地图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21号 电话:0771-2266213 邮编:530000
主办: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