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2025-116981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 | 成文日期:2025年04月20日 |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开展广西桉树枝叶病害防治三年攻坚行动(2025-2027年)的指导意见(桂林生发〔2025〕23号) | |
发文字号:桂林生发〔2025〕23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5月08日 |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开展广西
桉树枝叶病害防治三年攻坚行动
(2025-2027年)的指导意见
(桂林生发〔2025〕23号)
各市、县林业主管部门,局各处室站,局直属各单位,中国林科院热林中心,广西八桂种苗集团:
桉树是广西主要的速生丰产林树种,目前种植面积居全国首位。近年来,全区桉树枝枯病、焦枯病、轮斑病、紫斑病等枝叶病害呈爆发迅猛、蔓延快速态势,发生面积逐年增加,经济损失巨大。为科学指导我区桉树枝叶病害防治工作,有效遏制病害快速扩散蔓延态势,促进桉树产业健康发展,现就开展桉树枝叶病害防治三年攻坚行动制定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培育稳定、健康、优质、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为目标,健全政府引导、业主实施、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坚持“立足于防、着力于治、综合治理”原则,按照分级分类管理、科学精准防治要求,构建桉树病害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治减灾体系,推动桉树产业健康发展,为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和木材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打造广西现代林业产业示范区,建设新时代壮美广西提供有力保障。
二、行动目标
从2025年至2027年,用三年时间控制增量、消减存量,坚决遏制桉树枝叶病害快速蔓延态势;全区桉树枝叶病害年发生率控制在10%以内,防治率达80%以上;每年新造(含植苗更新)的桉树混交林面积比例达50%以上。
三、行动内容
(一)加快构建防治体系。
1.完善组织构架,提升监测能力。组建由林业技术人员、基层护林员等构成的监测队伍,建立“自治区-市-县-乡-村”五级联动监测网络,自治区直属国有林场(以下简称“区直林场”)组建“总场+分场+基地”监测体系,按网格化管理模式,将全区桉树种植区划分为多个监测网格。结合森林资源巡护管理需求,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各区直林场综合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地面定点监测等技术,定期监测桉树生长状况,及时筛查病害区域,一旦发现疑似病害,迅速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核实,经确诊后,及时将病害种类、危害程度及发生范围等情况逐级上报自治区林业局,做到全覆盖、早发现、早处置。
2.构建预警机制,实现精准预测。自治区林业局联合气象部门、科研机构,建立跨部门的协同预警机制,运用大数据分析和模型预测技术,结合监测数据、气象条件以及病害发生规律,适时发布下一年度全区桉树枝叶病害的发生趋势。同时,将每年3月底至4月中旬、6月和8月作为重点预警期,一旦发现病害出现爆发或蔓延的迹象,及时通过手机短信、广播、网络平台等多种渠道向有关政府部门、林场、企业、种植户等发布预警信息,并明确预警级别与应对措施。
3.科学制定方案,增强应对能力。设区市林业主管部门、区直林场每年年初应根据监测、预警情况,制定年度桉树枝叶病害防治方案,明确防治目标,落实防治资金,确定防治方法、用药种类、防治时间及人员设备调配等关键要素,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优化调整,确保方案科学、实施有效。
4.明确各级职责,压实防控责任。自治区林业局统筹全区桉树枝叶病害防治工作,协调跨市区域防治行动,调配本级防治资源,监督指导并评估各市及区直林场防治工作成效。市、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和区直林场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辖区内监测、预警工作,指导经营主体开展防治工作,协调解决防治过程中管理和技术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各经营主体要按照“谁经营、谁防治”原则,主动承担防治主体责任,组织专业防治力量,落实防治物资储备,积极实施监测与防治工作,做好本经营区域桉树日常管护与病害防治工作,确保防治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
5.强化种苗检疫,控制扩散源头。设区市林业主管部门加强对辖区内桉树苗木培育企业的技术指导与日常监管工作,结合年度种苗质量检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不定期对苗木市场、集散地和运输主干道开展专项检疫执法检查,强化苗木调运检疫管理,从源头上严格防范桉树青枯病菌、焦枯病菌等远距离传播,防范桉树枝叶病害扩散蔓延。
(二)加强重点区域防治。
6.划定重点防区,实施精准防控。各市、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和区直林场要根据监测结果,将重点生态功能区和桉树病害历史重发区、潜在高发区、易感病区等划为重点防治区域,建立重点防治区域档案,记录病害发生历史、种类、危害程度及防治效果等信息。对重点防治区域应建立优先配置防治队伍、优先保障物资供应、优先安排防治资金等“三优先”保障机制,实施精准防治策略。同时,每年3-9月应对重点防治区域按每半个月监测一次的频度,实施全覆盖巡查监测与快速预警机制,确保病害一旦发生即可迅速响应,有效控制扩散蔓延。
7.科学开展防治,提升防治成效。各市、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和区直林场要依据当地实际情况与桉树枝叶病害的发生规律,参考预测预报信息,确定科学合理的防治策略,严格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指导经营主体及时采取清除林间病源、提高通风性能、增施有机肥料等针对性预防措施。鼓励和支持各地和经营主体推广无公害防治和利用无人机、直升机施药等防控技术,科学合理使用生物制剂,减少化学药剂对环境造成的污染,提升绿色防控水平,降低防控成本。自治区林业局组织建立桉树病害科学防治示范点,通过组织现场观摩以及运用多种宣传手段,向广大经营主体展示桉树优良品种特性、种植配置方式、抚育管护措施、林地土壤水肥管理技术、病害综合防控方法等关键内容,强化桉树枝叶病害防治体系的科学示范效应。
8.加强联防联治,凝聚防治合力。各市、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牵头建立跨经营主体、跨区域的桉树病害联防联治协调机制,明确各主体职责,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有效整合防治资源,做到关联区域内统一防线、统一行动,确保防控效果。对于病害危害严重、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区域,自治区林业局负责统一组织开展飞机喷洒药物防治。
(三)提升综合治理能力。
9.科学混交造林,优化林分结构。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科学引导经营主体结合桉树生长特性和伴生树种的生态习性,因地制宜采取多样化混交模式。其中,国有单位和利用各级财政补助资金种植桉树的经营主体,必须营造混交林。在立地条件好的区域,推行桉树与乡土珍贵阔叶树种的行间、带状混交模式,合理确定种植密度,提高空间利用率,促进树种互利共生;在立地条件较差的区域,采用块状混交,将林地划为若干地块,按地块交互种植桉树和相思、木荷等耐贫瘠、抗逆性强的树种,形成生态缓冲带,降低病害传播风险。
10.强化良种选育,夯实防治基础。自治区林业局组织开展桉树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工作,持续充实广西桉树国家种质资源库;组织开展抗枝枯病、焦枯病、轮斑病等主要枝叶病害的桉树品种选育工作,规范桉树品种的区域试验、品种审定、良种推广工作,优化品种布局,选育更多适应不同区域栽培、抗逆性强的桉树优良品种;建立品种抗性测试长期监测和跟踪机制,完善品种监测程序和规则;在重点林区建立抗病品种对比试验示范基地,编制桉树抗病品种区域化推广目录,引导经营主体科学选择
桉树品种。区直林场应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加大抗性品种的推广应用,优化桉树种植品种结构。
11.优化经营措施,增强桉树抗性。改变桉树多代连栽模式,同一地块桉树连栽不超过3个轮伐期,减少病害发生风险。科学选择造林整地方式,采用局部整地、带状整地等生态友好型方式,对种植区域进行精细化管理,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定期开展林地除草和清除枯枝、病枝、落叶等抚育工作,保证林内通风透光良好,减少病害越冬场所和传播源。坚持生态优先、科学用肥原则,鼓励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土壤有机质提升、酸性土壤改良、沃土混交林营造、退化林地轮作等技术措施,维持和提升桉树林地土壤质量。
(四)加强科技创新攻关。
12.探索特性规律,开辟防治新路。广西林业科学研究院要加强桉树枝叶病害的生物学特性研究,结合气象、土壤等环境因素,揭示桉树主要病害的发生、发展和流行规律,进一步完善病害预测模型,建立病害预警系统,提高预测的准确性和实用性,实现对病害的早发现、早预警;针对桉树不同病害的发病特点,利用植物提取物和微生物制剂等天然资源,开发一批更加安全、高效的枯草芽孢杆菌、木霉菌等拮抗菌株复合菌剂,探索生物防治、物理防治和化学防治相结合的综合防治方法。
13.加快种质创新,推动品种优化。依托广西林业实验室,联合区内外林业科研院校、专业研究院所、企业力量,针对枝枯病、焦枯病、轮斑病等主要桉树枝叶病害开展抗性指标评价,筛选具有稳定抗病性状的优良母株,利用基因编辑、分子标记辅助育种等现代生物技术,深入挖掘桉树的抗病基因,加速抗病品种的培育进程,持续推进桉树种质创新。
14.开发智能技术,提升诊断能力。依托广西林业实验室科技项目及相关项目,综合应用高分卫星遥感、无人机遥感、人工智能和云计算技术,构建“空-天-地”多维度桉树病害智能监测技术体系,实现现场快速、准确识别桉树病害种类、危害程度,提高诊断的效率与准确性。
(五)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15.完善制度建设,打牢防治根基。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贯彻落实《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要求,将桉树枝叶病害防治工作纳入地方林业发展规划,统筹病害防治与林业发展一体化推进,统一部署,逐项落实。建立健全桉树枝叶病害防治工作考核机制,引导各地、区直林场分别将防治工作纳入各地林长制考核和区直林场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科学合理制定考核指标。从法规层面规范源头管控,大力推行国土科学绿化,着力提升林地生物多样性、森林生态功能稳定性。积极推动相关地方性法规制修订工作,限制单一树种集中连片营造短轮伐期纯林的行为,对种植规模、混交林营造和经营强度等要严格执行相关技术规程,切实解决大面积营造短轮伐期纯林问题。
16.加大资金投入,完善保险政策。自治区林业局统筹各类
涉林资金,加大桉树枝叶病害防治投入,纳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用于支持病害监测、防治技术研究与推广、联防联控、防治效果评估等方面;加大对桉树科研项目的资金支持力度,鼓励科研机构和企业联合申报项目,通过揭榜挂帅,创新攻关桉树病害研究领域的难点堵点断点,加强产学研合作,加速科研成果转化应用。各市、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政策性森林保险宣传,引导桉树经营主体积极参加政策性森林保险,提高风险管理意识和参保意愿,增强抵御风险能力。
17.完善标准体系,规范桉树发展。自治区林业局组织制定涵盖桉树种植、病害监测方法、病害防治技术、防治效果验收等各环节的统一标准,构建完善的标准化防治体系,为规范防治企业准入、实施等提供技术保障。各市、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桉树行业标准的宣传和贯彻,引导经营主体按照标准进行生产经营,提高科学化规范化防治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治责任。各地各单位要正确认识桉树枝叶病害灾害的严重性,切实加强对桉树枝叶病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自治区林业局成立桉树病害防治集中攻坚工作专班,负责全区防治工作的统筹协调。自治区层面将桉树枝叶病害成灾率、防治成效纳入各地林长制考核内容,进一步压实防控责任。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将桉树枝叶病害监测列入本级林业有害生物年度监测目标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同时,要明确各部门和经营主体的防治责任,落实专人负责,确保桉树枝叶病害防治工作扎实开展。
(二)加强调研指导,实行奖惩措施。自治区林业局将桉树枝叶病害防治成效纳入区直林场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自治区林业局桉树病害防治集中攻坚工作专班要不定期对各市、各区直林场防治情况进行指导。对防治成效显著的地区及区直林场,自治区将在林业项目资金安排、林木采伐限额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对防治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并责令整改。
(三)加强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各单位要广泛宣传《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等法规政策与桉树病害科普知识,增强依法防治、科学防治意识,总结推广各地防治好经验、好做法,利用新媒体平台宣传典型案例与先进技术,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通过“送科技下乡”“林技推广大讲堂”等活动,邀请专家为技术人员、经营主体开展防治技术培训,印发技术手册和宣传资料,结合现场示范、案例分析等,提高经营主体防治实操能力。
2025年4月20日
解读
网站地图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21号 电话:0771-2266213 邮编:530000
主办: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