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2021-482167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 |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绿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科学绿化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 |
发文字号:桂绿字〔2021〕6号 | 发布日期:2021年11月26日 |
广西壮族自治区绿化委员会关于
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科学绿化总体
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桂绿字〔2021〕6号
各市、县绿化委员会,自治区绿化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科学绿化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抓好《规划》组织实施提出如下要求:
一、充分发挥《规划》的战略引领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科学绿化工作,先后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强调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既要注重数量更要注重质量,坚持科学绿化、规划引领、因地制宜,走科学、生态、节俭的绿化发展之路,久久为功、善作善成,不断扩大森林面积,不断提高森林质量,不断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2021年5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完善政策机制、健全管理制度、强化科技支撑、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提出了促进科学绿化的政策制度措施。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我区按照《意见》要求编制了《规划》,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好《规划》精神,发挥好《规划》的战略引领作用,按照《规划》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以“提质、增效、添美”为重点,科学开展好国土绿化行动。
二、严格执行《规划》目标和任务要求
《规划》严格落实《意见》精神,从“在哪种”“种什么”“怎么种”“怎么管”4个方面提出未来五年全区国土绿化工作的部署要求。《规划》设置了森林、草原、城镇、村庄、生态质量指数、碳储量、乡土树种结构等规划指标11项,既有预期性指标,也有约束性指标。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本地区本系统总体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年度工作计划,并认真抓好落实。请各地各部门在2022年1月25日前报送总体实施方案(2021﹘2025年)至自治区绿委办,从2022年开始至2025年,每年3月31日前将年度工作计划报送至自治区绿委办,自治区绿委办于每年4月份前印发当年工作要点。
三、做好全区国土绿化成效评价
根据《规划》要求,自治区各相关绿化部门每年要形成国土绿化成效监测评价专题报告上报自治区绿委办,其余自治区绿化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各市绿化委员会要根据各年度的工作计划做好工作总结。相关材料的报送时间为每年的2月28日前报送上一年度的专题报告、工作总结。第一年的报送时间为2022年2月28日前。
各相关材料需通过正式文件报送,材料电子版发送至自治区绿委办邮箱:zzqlwb@163.com。联系人:尹承颖、覃婷,联系方式:0771-6783912、6783657。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科学绿化总体规划(2021﹘2025年)
2.自治区各相关绿化部门名单
2021年10月2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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