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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广西壮族自治区绿化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全区国土绿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文字号:桂绿字〔2021〕4号发布日期:2021年06月21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绿化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全区国土绿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1-06-21 17:3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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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绿化委员会关于

印发2021年全区国土绿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桂绿字〔20214

各市、县绿化委员会,自治区绿化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2021年全区国土绿化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161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2021年全区国土绿化工作要点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着力构建新发展格局的第一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提升城乡绿化美化水平,推动国土绿化事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改善人居环境,加快建设壮美广西和生态文明强区,提出2021年全区国土绿化工作要点如下

一、科学推进国土绿化行动

(一)科学开展植树造林绿化印发科学开展2021年国土绿化工作的通知,强化科学绿化统筹指导,实行年度造林绿化任务直达到县、落地上图精细化管理。坚决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的部署,不违规占用耕地造林绿化。强化苗木生产供应与质量监管,扩大乡土树种、混交林和大径材培育面积,全年着重实施退化林修复230万亩、重点生态工程造林8万亩、种植珍贵树种2万亩、桉树种植结构调整10万亩,草原生态修复5万亩。(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加快推进国家储备林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33号),召开全区国家储备林建设现场推进会,力争全年完成国家储备林建设140万亩,实施国家储备林地力提升工程200万亩,实施林业沃土工程试点面积2.8万亩深入开展国家储备林示范建设工作,举办国家储备林高质量发展竞赛活动。支持创建一批国家储备林示范县。(自治区林业局负责)

(三)高质量推进商品林双千基地建设。加大场县”“场场合作发展力度,年内国有林场新增高质量商品林120万亩。围绕培育百元树、万元林,在国有林场开展控成本、提质量、增效益专项行动,持续稳产增效。在区直林场建设50万亩以上高质高效精品林(自治区林业局负责)

(四)深入实施油茶双千计划。加强油茶新植和低产林改造技术培训和普及,推广油茶优良新品种,推动油茶双千计划补助资金兑现落实,全年完成油茶新造林30万亩低产林改造30万亩,创建油茶高产高效示范园20个以上,高产高效示范点100个以上。(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持续推进宜居城乡和美丽乡村建设

(五)稳步推进城乡绿化美化编制《广西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十四五规划》《广西森林城市系列发展十四五规划》《广西重点公园专项规划》,以创建森林城市、园林城市、绿化模范城市为载体,加强城市片林、风景林建设,稳步推进城市公园、森林公园、国家湿地公园等各类公园建设。采取规划建绿、拆违建绿、立体植绿等方式,努力扩大绿地面积,不断提升景观效果。推进北部湾森林城市群建设,指导河池、桂林、钦州、北海等市及南丹县、灵山县加快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授予一批单位广西森林城市等系列称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自治区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大力建设绿美乡村。继续实施乡村风貌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和绿美乡村建设工程,建设村屯绿化美化景观提升项目100个以上,全区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注重保护乡村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和完整性,因地制宜开展护村林、护路林、护宅林休闲林区、生态小区乡村绿道三微建设,大力发展庭院经济和生态产业。(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自治区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大力发展乡村绿色产业。坚持将村屯绿化美化与发展绿色产业相结合、与乡村振兴相结合指导具备旅游发展条件的村屯,通过绿化美化农村人居环境,推动乡村旅游业发展,实现生态产业富民。鼓励群众在村庄周边空地、村民自留地等,高标准栽植优良珍贵树种、果树和乡土树种,发展优质高效用材林特色经济林果、林下经济。建设第三批乡村振兴林业示范村屯100个以上,打造一批林业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示范县。(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厚植生态文化底蕴。加强森林康养、森林生态旅游等基地建设,让群众享受生态建设成果,感受生态文化氛围。结合森林公园、湿地公园、保护区、森林康养基地建设,积极创建林业生态文艺创作基地。创建一批国家美丽乡村、全国生态文化村不断挖掘农村本土文化,培育乡风文明。充分发挥广西生态文化协会作用,举办生态文化主题活动,继续开展广西生态文化村、广西生态文化基地遴选工作。举办花博会、生态文化论坛等活动,展示生态建设成果。(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创新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九)开展全民义务植树系列活动。组织开展自治区党政军领导义务植树活动。各地、各部门结合植树节、世界森林日、世界环境日、世界湿地日、世界生物多样性日、全国低碳日等重要纪念日,广泛宣传义务植树的8大类尽责形式,开展不同形式的义务植树活动,提高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自治区绿化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通过开展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植树造林活动,组织万名领导干部下乡参加植树活动(自治区林业局负责全年计划完成义务植树8000万株,做好全民义务植树40周年总结工作(自治区绿化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全面推开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加大广西全民义务植树网的宣传推广,因地制宜策划网络参与项目,形成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推进义务植树全年化、常态化和多样化。开展自治区级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基地申报工作,2021年底在南宁市举办首批自治区级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基地授牌活动。(自治区绿委办牵头,自治区绿化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统筹推进部门绿化工作

(十一)着力推进公路及河道绿化。着力提升公路沿线绿化水平,做好800公里新建成公路的绿化美化。组织遴选一批自治区级绿化公路、绿色港口、绿色航道,打造绿色交通典型示范工程(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负责)。规范铁路沿线绿化管理,新建铁路宜林地段全面绿化,加强铁路沿线绿化管护,保持绿化效果(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指导小流域和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自治区水利厅负责)

(十二)着力做好单位园区绿化。推进各机关及单位庭院绿化美化,建设节约型绿化美化单位,积极申报广西森林单位园区(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推进绿色学校建设,引导学校通过创建广西森林单位园区,把环境教育纳入课程教学,组织开展各类生态文明教育活动,使师生生态保护意识得到提高(自治区教育厅负责)。开展营区和军事管辖区绿化,加强与全区各级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联系与合作,充分发挥部队光荣传统,积极参与地方组织的义务植树活动,支援地方生态建设(南部战区陆军保障部、广西军区保障局、驻桂空军基地、武警广西总队保障部负责)开展自治区级体育场馆及城乡体育惠民项目绿化美化,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推动乡村体育场所绿化美化(自治区体育局负责)。做好各级农场、林场场部绿化美化(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林业局负责)

(十三)着力开展主题活动。组织实施保护母亲河青年林项目,组织开展绿动青春·植梦八桂青少年义务植树活动,增强青少年生态文明意识(共青团广西区委负责)。建好工会林、劳模林、巾帼林,广泛开展绿化宣传教育活动,鼓励和支持广大职工、青少年、妇女参加形式多样的国土绿化活动(自治区总工会、共青团广西区委、自治区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全面巩固国土绿化成果

(十四)扎实推进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落实古树名木养护责任单位或养护人,签订养护协议,明确相关权利和义务,督促指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认真实施养护措施。做好以过度硬化整改为重点的广西古树名木抢救复壮试点工作,继续做好全国古树名木抢救复壮第二批试点工作。继续开展古树名木的补充调查工作,实现全区古树名木数据实时动态更新。做好古树名木信息管理系统升级完善古树名木信息管理数字化体系。开展古树名木养护情况调研。(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自治区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扎实开展草原生态保护修复。通过草原改良、人工种草、治漠还草、退耕还草等方式,稳步增加草原总量,修复和改善草原生态。有石漠化综合治理任务的县,要在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中倾斜安排人工种草和草原改良等草原种草项目。加强草原监督管理,落实草原禁牧、草畜平衡等制度,加大草原执法力度。(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加强森林防火体系建设。抓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预测预报、火源管控、防火巡护、隐患排查治理等基础工作。统筹推进全区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和成果推广。推广运用防火新技术新手段。自治区林业局负责)

(十七)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启动实施《广西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十四五攻坚行动计划》,将科学指导、监测预警、宣传教育、疫木清理、除治监管、防治示范、检疫执法、联防联治贯穿于疫情防控全过程,强化督查通报和督办考评,有效遏制疫情蔓延态势。做好松、杉、桉、油茶、八角、红树林病虫害、微甘菊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自治区林业局负责)

(十八)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编制实施《广西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广西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统筹谋划十四五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政策措施和重大工程。制定实施碳达峰各领域专项方案和监督考核方案。积极参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和运行。组织开展林业碳汇计量监测,推动成立广西林业碳汇交易中心。(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林业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全面提升国土绿化支撑保障能力

(十九)强化资金政策支持。将国土绿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按照突出重点、规模推进原则,加大国土绿化相关重大生态工程投入力度;落实财政支持政策,加强对绿化建设资金的绩效管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强化科技创新。对国土绿化新技术、新模式              等科研项目的支持力度,鼓励科技人员服务国土绿化工作(自治区科技厅负责)开展好广西林业生态环境建设突出贡献奖评比表彰活动(自治区林业局负责)

(二十一)强化信息宣传。充分利用植树节、草原保护日、世界湿地日、世界荒漠化日、爱鸟周、科普周等节日,以讲好国土绿化故事为着力点,组织开展生态文化宣传,提高群众生态文明意识。扎实开展关注森林活动,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关注森林生态公益活动,不断提升关注森林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和号召力,推动全区林业草原事业高质量发展(自治区绿化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创作编排一批反映绿化工作先进经验、先进典型的文艺作品,以小品、快板、相声、歌舞等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讴歌绿化战线上的英雄人物,颂扬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负责)。深挖我区在国土绿化方面涌现出来的典型人物及典型事例,广泛宣传国土绿化取得的巨大成就,展示我区山清水秀生态美的金字招牌,喜迎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自治区广电局负责)

(二十二)全面推行林长制。出台全面推行林长制改革实施意见,科学确定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建立健全配套制度,建立完善改革督查指导机制,推动出台考核评价办法,设立自治区、市、县、乡、村五级林长。(自治区总林长办公室负责)

(二十三)规范制度建设。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绿化委员会工作规则》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绿化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分工》。自治区绿委办牵头,自治区绿化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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