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林业产业扶贫工作计划的通知
局各有关处室站:
现将《2020年林业产业扶贫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完成2020年林业产业扶贫各项任务。
2020年5月1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2020年林业产业扶贫工作计划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根据《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2020年工作要点》,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产业扶贫的决策部署,按照“核心是精准、关键在落实、确保可持续”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林业资源优势,坚决克服新冠疫情影响,确保林业产业扶贫各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助力全区打赢脱贫攻坚战,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年度目标
林业扶贫产业增收基础更加坚实。2020年,全区力争完成油茶新造林50万亩,其中在54个贫困县新造油茶林不少于30万亩;推动54个贫困县发展林下经济面积达4100万亩以上﹐林下经济产值650亿元以上。
林业科技支撑更加明显。2020年,在全区林科院、林业主管部门等单位选派375名科技特派员开展林业科技技术指导服务,其中在54个贫困县选派科技特派员277名。在54个贫困县开展林业科技惠农活动不少于35期。
利益联结机制更加紧密。指导帮助54个贫困县林业专业合作社保持在1100家以上,其中,新组建油茶合作社30家以上。
二、重点工作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
通过党组会议、中心组学习、专题学习研讨会、“三会一课”、各类研究培训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的理论内涵、精神实质、实践价值,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向贫困宣战和脱贫攻坚已到决战决胜、全面收官的关键阶段以及咬定目标、一鼓作气等重要指示精神,强化理论武装,坚定必胜信心,保持攻坚态势。
责任单位:局人事处、机关党委及相关处室站。进度安排:2020年底前。
(二)狠抓各类反馈问题整改不放松
认真研究自治区印发的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扶贫审计、督查巡查、脱贫攻坚督导等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主动认领涉林问题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涉林任务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及分工,明确进度安排和责任人,逐项对照整改、对账销号。强化源头整改,对一批反复出现的问题、“老大难”的问题,加大整改力度,完善政策举措,推动整改取得实效。以问题整改为契机,带动和促进林业扶贫工作提质增效。
责任单位:局规财处及相关处室站。
进度安排:2020年6月底前完成中央脱贫攻坚巡视“回头看”整改工作。其他类整改工作按自治区工作部署时间完成。
(三)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1.出台林业支持打赢疫情阻击战服务全区经济稳增长措施,从为贫困人口提供就业机会、帮助贫困地区拓展农林产品流通和销售渠道、加大项目资金支持力度等方面入手,服务和助推疫情期间全区脱贫攻坚工作。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及相关处室站。进度安排: 2020年2月底前完成。
2.开展疫情影响林业产业扶贫调查。组织各地林业主管部门和区直林业开展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区林业一、二、三产业扶贫影响情况调查。
责任单位:局规财处及相关处室站。
进度安排:2020年2月底前完成。
3.及时拟定有关补偿补助工作方案,报自治区政府审定实施。对持证养殖野生动物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补助补偿,帮扶无证养殖野生动物的未脱贫户、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转养非食用性、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野生动物,或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扶持。
责任单位:局动植物处及相关处室站。
进度安排:2020年底前完成。
4.制定印发促进经济林和林下经济产品产销对接解决产品卖难问题的相关文件。
责任单位:局规财处、林改处、推广站
进度安排:2020年4月底前完成。
(四)加大项目资金政策支持力度
1.将全区60%以上的中央和自治区涉林项目资金投入到54个贫困县。加大对2020年8个计划脱贫摘帽县、2019年底贫困人口在5000人以上的7个县(市)、深度贫困地区、革命老区、边境地区的资金倾斜支持力度。
责任单位:局规财处及相关处室站
进度安排:2020年8月底前完成。
2.新增金融机构授信200亿元以上,进一步夯实林业扶贫金融资本基础。
责任单位:局规财处
进度安排:2020年2月底前完成。
3.用好开发性和政策性金融政策﹐推动各市县充分利用好我局与农发行、农行、农信社等金融机构签订的1145亿元授信额度,加快发展林业产业和生态扶贫。
责任单位:局规财处及相关处室站。
进度安排:2020年底前完成。
4.继续在林地使用定额、林木采伐限额、森林植被恢复费免征等方面支持贫困地区扶贫项目。
责任单位:局资源处及相关处室站
进度安排:2020年底前完成。
5.研究制定并落实好自治区林业局支持8个2020年计划摘帽县和7个贫困人口在5000名以上的县(市)十条措施。
责任单位:局规财处及相关处室站
进度安排:2020年3月底前完成。
(五)加快林业特色产业发展
1.修订完善油茶“双千”计划相关配套政策。
责任单位:局生态处(油茶办)
进度安排:2020年3月底前完成。
⒉召开全区油茶产业发展现场会。
责任单位:局生态处(油茶办)
进度安排:2020年11月底前完成。
3.深入实施油茶“双千”计划,支持贫困地区发展油茶产业,创建油茶高产高效示范园不少于20个,高产高效示范点不少于100个。2020年,力争在54个贫困县完成新造油茶林30万亩,指导各地新组建油茶合作社30家以上。
责任单位:局生态处(油茶办)
进度安排:实行月报制度,统计每个月工作开展进度;每季度通报工作开展情况;2020年底前完成。
4.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力争在54个贫困县林下经济发展面积达到4100万亩,林下经济产值650亿元以上;在贫困地区建设林下经济示范项目10个以上。
责任单位:局林改处
进度安排:实行季报制度﹐统计每个季度工作开展情况,2020年底完成。
5.在全区建设国家储备林130万亩。根据54个贫困县实际需求,优先予以安排。
责任单位:局速丰站
进度安排:2020年底前完成。
6.组织开展自治区级林业产业龙头企业认定以及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推荐工作,对54个贫困县予以指导支持。
责任单位:局产业处
进度安排:2020年底前完成。
7.指导建设林业示范村屯建设,组织开展第二批100个乡村振兴林业示范村屯建设工作,其中在贫困县、贫困村建设数量达到60个以上。
责任单位:局规财处
进度安排:2020年底前完成。
8.指导全区新增一批林业专业合作社,其中指导帮助54个贫困县林业专业合作社保持在1100家以上。
责任单位:局林改处、生态处及相关处室站
进度安排:2020年底前完成。
9.指导相关县利用好粤桂扶贫协作政策,积极推进林业产业、产销对接、林业扶贫载体等方面合作,推动扶贫协作落到实处。
责任单位:局规财处、生态处、产业处、林改处、定点扶贫办
进度安排:2020年底前完成。
(六)加强对贫困地区指导调研服务
1.制定自治区林业局领导联系服务8个2020年计划脱贫摘帽县和7个重点县林业脱贫攻坚工作方案。
责任单位:局规财处及相关处室站
进度安排:2020年3月底前完成。
2.局领导组织相关处室站赴所服务县开展不少于2次现场调研,召开不少于2次协调会,同时委托相关处室站开展至少3次实地指导所服务县林业脱贫攻坚工作。
责任单位:局规财处及相关处室站
进度安排:2020年底前完成。
(七)发挥生态护林员带动脱贫作用
1.利用2019年度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4.6亿元,在重点生态功能区县、滇桂黔石漠化片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选聘续聘生态护林员5.5万名以上。
责任单位:局规财处、工作站
进度安排:实施周报制度﹐统计选聘续聘工作开展情况,2020年1月底前完成。
2.争取2020年中央下达我区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5亿元以上;举办2020年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布置培训班,开展2020年生态护林员选聘续聘工作。
责任单位:局规财处、工作站
进度安排:2020年3底前完成2019年度生态护林员选聘续聘工作;2020年11月底前举办生态护林员培训班和开展2020年选聘续聘工作。
3.开展生态护林员选聘续聘及日常管理暗访若干次。
责任单位:局规财处、工作站、机关纪委
进度安排: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4.开展至少1次生态护林员选聘管理检查。
责任单位:局规财处、工作站、机关纪委
进度安排:2020年6月底前完成。
(八)强化林业科技支撑
1.组织开展林业科普惠农增收活动,选派277名科投行派贝到贫困地区开展技术指导,开展35期林业科技患农活列,重点满足2020年计划脱贫摘帽县、边境县林业科技培训和指导需求。
责任单位:局科技处、推广站
进度安排:2020年2月底前完成科技特派贝选派。2020年底完成科普惠农活动。
2.支持现代林业示范区创建,指导54个贫困县创建一批县级及以上现代林业示范区
责任单位:局产业处
进度安排:2020年底前完成。
3.配合国际竹藤中心组织一批贫困县的林农参加竹藤芒编技术培训。
责任单位:局规财处
进度安排:2020年底前完成。
(九)加大产销对接支持力度
1.深入研究国家、自治区产销对接文件要求,出台林业支持产销对接的相关文件。
责任单位:局规财处
进度安排:2020年5月底前完成。
2.充分利用广西林业网站、“八桂小林通”等“互联网+”林业科技服务平台及林下经济联盟,拓展林产品销售渠道。
责任单位:局信息宣传中心、推广站
进度安排: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3.组织开展对隆林县(深度极度贫困县)农林产品认购活动,至少完成2次认购活动。鼓励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职工到隆林县开
展工会福利物品采购活动。
责任单位:局机关服务中心、定点扶贫办、机关党委
进度安排:2020年底前完成。
4.举办培训班,鼓励指导贫困县开展林下经济“三品一标”
认证工作。鼓励贫困县开展国家油茶森林生态标志产品认定,优先在贫困县推荐相关认证(定)主体。支持山茶油、林下经济产
品品牌建设。
责任单位:局生态处、林改处
进度安排: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十)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1.组织对林业扶贫领域财政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涉林扶贫资金项目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以及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
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自查自纠。
责任单位:局机关纪委、规财处及相关处室站
进度安排:2020年底前完成。
2.对涉林扶贫项目资金情况开展实地检查。
责任单位:局规财处、基金站、机关纪委及相关处室站
进度安排:2020年底前完成。
3.及时向自治区纪委监委移交扶贫资金项目涉林问题线索。
责任单位:局机关纪委、规财处及相关处室站
进度安排:2020年底前完成。
4.持续推进林业系统扶贫领域“抓系统、系统抓”专项整治工作。
责任单位:局机关纪委、规财处及相关处室站
进度安排:2020年底前完成。
5.履行扶贫资金监管分片包干责任制,对钦州市、北海市、防城港市有关负责区域开展指导。
责任单位:局规财处及相关处室站
进度安排:分别于2020年3月底前、6月底前、9月底前、12月底前开展。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处室站要压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主要领导对部门扶贫工作要亲自抓、负总责。将林业产业扶贫列入重要工作议程,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完善日常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会议推进产业扶贫工作,及时研究和解决林业产业扶贫有关问题,确保按质按量完成林业产业扶贫目标任务。
(二)强化监督考核
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力度,严把林业扶贫资金的分配、拨付、管理、使用等环节监管,确保林业资金使用规范、安全.进一步优化资金及整合资金拨付流程,加强项目﹑资金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防止和处置资金闲置滞留,提高扶贫成效。加强暗访督查力度,以暗访为主要形式,围绕产业扶贫工作目标任务,抓好林业产业扶贫跟踪督查工作,确保林业产业扶贫取得实效。
(三)强化总结宣传
利用各种媒体、多种形式宣传中央、自治区脱贫攻坚扶贫政策,重点宣传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消费扶贫、产销对接等方面政策措施,提高政策知晓率。积极谋划产业扶贫经验亮点总结工作,指导各地系统总结产业扶贫工作成效、生动案例、攻坚精神,选树产业扶贫典型,并编印案例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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