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微信号
抖音
抖音号
| 简体版 | 繁体版
无障碍
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公开内容 > 公告公示

森林防火倡议书

2021-03-31 17:0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森林防火倡议书

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又一年春草绿,梨花风起清明时中华民族传统节日“清明节”、壮族传统节日“三月三”即将来临森林防火工作到了重要关键节点。伴随气温逐步回升野外风干物燥、春耕备耕用火频繁、祭祀用火显著增加,我区火险等级持续攀高,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为加强火源管控宣传教育,有效遏止森林火灾发生,保护绿水青山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我们特向区直林业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发出如下倡议:

一、自觉当好森林防火宣传员。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森林火灾危害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火灾肇事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行政和刑事责任。我们倡议:利用踏青游玩、回乡祭祀等机会,积极向家人、亲朋好友、父老乡亲等宣传森林防火的重要性,普及森林防火常识,增强人民群众的防火意识、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努力形成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的森林防火浓厚氛围。

二、自觉当好文明用火执行者。文明用火,从我做起。我们倡议:带头遵守野外火源管控规定。不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不在林区内吸烟、丢烟头、野炊和烤火;不在林区和林缘上坟烧纸、烧香、燃放烟花爆竹、放孔明灯;不随意在林区烧荒、烧田埂,烧秸秆、烧树叶;不违规炼山、焚烧疫木等,坚决杜绝野外火源。

三、自觉当好文明祭扫倡导者。文明祭扫,移风易俗。清明前后火灾易发多发高发,上坟祭祀违规用火、烧香、放炮是主要因素。我们倡议:带头摒弃陈旧习俗,自觉倡导环保、健康、安全祭祀新方式,通过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扫一次墓及网上无烟祭扫等多种方式改变用火习惯,积极做社会主义文明新风的倡导者和践行者。

四、自觉当好安全防范监督者。履行职责,强化监督。我们倡议:带头对留守老人、未成年人、务工返乡人员等群体进行森林防火教育引导,防止随意用火引发森林火灾。自觉监督并协助相关部门及家属对痴、呆、聋、哑、精神病人等特殊人员强化监护,严防一切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对于他人在林区的用火、吸烟、野炊等违规违法行为,要及时进行劝诫,并向有关部门报告,坚决不做旁观者。

五、自觉当好科学灭火应对者。沉着冷静,科学应对。我们倡议:带头冷静应对森林火灾,自觉引导有关人群科学合理避险,严禁无组织扑救。要及时拨打12119”森林火警电话或向当地政府报告,准确反馈火灾现状。严禁擅自组织老、弱、病、残、孕、幼等群体参加扑火工作,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山火无情,防范“未燃”。区直林业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关注森林防火,严防森林火灾。让我们共同携手,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齐心协力,群防群治,共同呵护好广西绿水青山,共同欢度平安祥和节日!

                                   2021331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网站地图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21号 电话:0771-2266213 邮编:530000

    主办: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

    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0957 号 桂ICP备05001800号  网站标识码 :4500000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