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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贯彻落实第二轮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问题整改情况
一、总体情况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厅发〔2021〕64号)要求,我局扎实推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涉林问题整改工作。截至2025年12月底,14个涉林问题应完成整改14个,实际完成整改13个,基本完成整改1个;40条具体整改措施,已完成39条(含已完成并持续整改5条),因矿业权处置原因未达序时进度1条;2个涉林典型案例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销号备案。
二、部署推进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责任推动整改。自治区林业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重大责任,正确处理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关系,持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始终将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召开党组会议、专题会议以及全区林业工作大会、“一集中三攻坚”行动工作会议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涉林问题整改工作。
(二)深化部门协作,依法依规开展整改销号备案。落实自治区领导包片督导制度,深入河池市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督导。多次组织工作组深入北海、钦州、防城港等地市开展指导服务,督促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及农药、化肥使用,山口红树林生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陆域养殖塘清退等工作,确保问题整改取得实效。针对山口红树林生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陆域养殖塘清退问题,采取实地督导+月调度督导工作模式,深入推进问题整改及成效巩固。认真履行单位职责,会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及时完成问题九、十四、二十二销号备案相关工作,会同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加强自然保护地内矿业权退出处置。
(三)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联合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衔接工作的通知》,建立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联动机制,进一步规范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印发《关于做好化肥农药使用减量工作的通知》《广西科学发展桉树工作方案》《关于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森林经营管理的通知》等文件并组织实施,减少全区化肥、农药使用量。
三、下一步计划
下一步,自治区林业局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认真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以迎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为契机,切实完成涉林问题整改工作。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倒排工期,全力以赴配合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加快推进问题十三相关未完成整改内容的涉林整改任务,做好台账审查、现场核查、验收销号等工作。推动全区加快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督促各地落实监管责任,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自然保护地、红树林的违法违规行为,守护好广西的山山水水,持续筑牢我国南方重要生态屏障。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涉林问题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
2026年1月29日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涉林问题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问题十三:在两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后,一些地方依然没有真正把督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推进,自然保护地内采矿取石、违建别墅等问题时有发生,一些既往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一些地方和部门保护意识淡漠,法治意识不强,重建轻管,保护地内的违规开发建设问题频发。
整改时限:2022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2025年12月底前完成历史遗留矿业权问题整改。
整改进展:已基本完成。
措施61.对历史遗留的合法矿业权,由各级政府建立矿山退出机制,有序退出。
责任单位:设区市党委、政府,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林业局。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整改情况:已基本完成。2021年以来,我局多次赴市县督促指导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涉林问题整改。2023年7月,我局致函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商请提供自然保护地内设置矿业权及其他违法违规问题整改情况及问题清单,根据各单位提供的材料,经一一甄别后,积极会同自治区有关单位督促指导地方推进自然保护地内矿业权退出处置问题整改。2024年6月,我局发函至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商请提供全区自然保护地范围内矿业权矢量数据等有关资料,再次梳理涉及自然保护地矿业权设置情况,以及矿业权退出处置情况,精准掌握及研判相关问题的整改及处置情况。2024年11月我局与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联合开展2024年度矿产资源开发保护联合督查工作,赴14个设区市开展涉矿重点问题清单整改落实情况、中央和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国家林草资源监督情况通报等指出的涉及矿产资源开发管理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等方面的督查。2025年,我局进一步强化部门协同,3次发函至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并与之召开2次对接会,共同研商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地内矿业权处置工作,进一步督促指导各设区市建立矿山退出机制,稳妥有序开展退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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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