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招标代理机构入库的公告
我局将采取公开的方式征集招标代理机构,组建招标代理机构库,欢迎有意向的招标代理机构前来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9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21号自治区林业局18楼1803室。
截止时间:2024年9月14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黄海龙,0771-6783962。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二)招标代理机构需为在广西政府采购网上名录登记的机构;
(三)在南宁市区有固定、独立的办公场所;
(四)在近三年内的代理业务过程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
(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相关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有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
(六)2020 年以来未受过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行政处罚。
三、报名所需材料
(一)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政府采购代理)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在广西政府采购网上完成名录登记的截图纸质材料;
(三)南宁市区办公场所的房产证(自有)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初审通过后需提供原件核对);
(四)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无相关不良记录的查询结果纸质材料;
(五)不少于5名专职人员名单及相关证书和社保证明材料;
(六)办公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打印在一张A4纸上)。
四、相关要求
(一)报名材料需按第三点所列项先后顺序装订成册,封面及每页均加盖单位公章(未加盖单位公章的视为无效材料),用不透明密封袋密封完整,报名材料概不退还。
(二)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挂靠资质或提交虚假材料瞒报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后,将取消申请资格,并且今后禁止在我局申请相关业务。
五、征集方式
我局将对各招标代理机构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代理机构名单将进入我局招标代理机构库。
我局对本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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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