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问题十一:毁林占林问题突出,来宾武宣县32个露天矿山企业中有28个存在破坏林地行为,立案涉林面积达100公顷。
二、责任单位
来宾市党委、政府,自治区林业局、自然资源厅。
三、整改落实情况
(一)整改措施:督促指导来宾市全面查清28个违法矿山破坏林地情况,依法依规查处违反林业法律法规的矿山企业。
完成情况:一是高位推进,持续督导。2021年7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武宣县28个矿山涉林违法问题,我局已于2019年森林督查工作中向来宾市指出有关问题,并持续推动整改。2021年7月以来我局先后7次派出督导组赴武宣县现地开展问题整改督导工作,召开3次党组会议讨论问题整改推进,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涉林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桂林保发〔2021〕23号),扎实推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反馈意见涉林问题整改工作。二是精准督导,完成案件查结。结合阶段性督导发现的“存在问题底数不清、时限节点不明”问题,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武宣县矿山涉林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桂林办资字〔2021〕15号),要求来宾市、武宣县要根据各类问题的整改主体、时间跨度、历史背景等,分类分步推进,做到精准整改。截至目前,28个矿山涉林违法案件已全部查处到位,案件办结率100%。三是持续指导林地手续补办工作。28个矿山中有2个矿山查处后确需继续使用林地,目前均已通过补办用林手续完成整改;剩余26个矿山均已通过生态修复完成整改。
(二)整改措施:督促指导来宾市做好林地保护利用专项规划。做好用地审核审批服务,指导矿山企业逐级申报使用林地。全面开展林业法律法规、林地使用政策的宣传,使矿山企业负责人充分了解林业法律法规,自觉遵守林业法律法规。
完成情况:一是按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的工作部署,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我局督促来宾市,科学指导武宣县开展《广西武宣县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2023年)》的编制工作,武宣县于2022年5月完成初稿的编制。目前,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尚未出台,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广西国土空间规划、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工作安排,督促指导武宣县按照国家、自治区要求修改完善。二是专程派员对来宾市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工作进行指导,累计培训200人次,提升了来宾市各县区的林地审核审批业务水平。三是会同来宾市林业和行政审批主管部门指导矿山企业按规定准备使用林地申报材料,审核审批了79个涉矿项目的用林需求。四是以《森林法》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为依据,对矿山企业开展林业法律法规、林地使用政策的宣传,指导服务了来宾市120多家涉矿企业的用林需求。
(三)整改措施:督促指导来宾市开展矿山生态恢复治理工作。对已废弃的矿山、违法占用林地的地块,制定生态恢复方案,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并按季节适时开展绿化造林工作,种植乔木、灌木和草类,加强植被养护管理。
完成情况:一是督促和指导来宾市武宣县相关责任主体和林业主管部门分类施策,指导2座查处后确需使用林地的矿山依法依规办理使用林地手续,分别科学制定其余26座矿山被毁坏林地生态修复方案,结合实施进度及时开展实地检查指导工作;二是督促和指导林业主管部门和相关责任主体签订管护协议,加强恢复植被的养护管理和补植补种,提高新种植植物成活率和植被覆盖度。截至2022年12月底,来宾市武宣县已全面开展26座矿山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植被修复工作,已全部通过年度验收。
四、验收情况
经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我局已落实该项问题相关整改措施,整改目标已基本达成,验收销号台账完整,具备验收销号条件。
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监督电话0771-6783829。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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