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
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三十三)
整改工作情况公示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厅发〔2021〕64号)(以下简称《整改方案》)精神,我局是《整改方案》问题三十三的整改责任单位之一。按照整改要求,我局认真组织整改,完成了相关工作。现将整改工作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问题三十三:化肥、农药减量是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主要措施,2015年以来国家有关部门相继发文,要求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工作,广西应在“十三五”期间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目标。但督察发现,化肥、农药统计数据不实,有的没有入户调查,有的直接平移上年数据,有的按照预设减量比例直接编造数据,有的不顾事实杜撰大比例减量数据,严重影响统计数据的真实性。2016年至2019年间,全区化肥销售量增长25.7%,而统计使用量却下降了3.85%,增减趋势明显矛盾。
二、整改责任单位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统计局、林业局,各设区市党委、政府。
三、整改措施要求
根据《整改方案》要求,涉及我局职责部分的整改措施如下:
1.指导市县采用无公害防治措施,实现年内全区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5%以上。组织实施林业沃土工程试点1.6万亩,其中增施有机肥1.5万亩,测土配方施肥0.1万亩。
2.组织自治区直属国有林场报送2021年度化肥使用量,开展不同年度化肥使用量比较。
3.统一通过全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信息管理系统,规范全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农药使用量数据填报和采集。区直国有林场化肥使用量按实际用量直接报送自治区林业局。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整改措施:指导市县采用无公害防治措施,实现年内全区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5%以上。组织实施林业沃土工程试点1.6万亩,其中增施有机肥1.5万亩,测土配方施肥0.1万亩。
完成情况:一是推广无公害防治技术。以无公害防治为主导,利用释放微生物、寄生蜂等绿色防控技术,使防治措施更加科学合理。2021年,全区实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168.35万亩,其中,采取生物防治、人工物理、营林防治等无公害防治面积166.89万亩,无公害防治率达99.14%,超过无公害防治率85%的目标值。二是组织实施林业沃土工程试点。2021年,全区完成林业沃土工程试点项目建设2.06万亩,其中,增施有机肥1.95万亩,测土配方施肥0.11万亩。超过沃土工程试点1.6万亩的目标值。三是制定林地地力保护措施。2021年5月,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广西加快推进国家储备林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要求各建设单位必须采取营造混交林、延长采伐期、增施有机肥等措施,提升国家储备林科学经营水平。2021年7月,自治区林业局印发《广西国家储备林建设指南(试行)》,提出要加强林地地力保护,科学用肥,推荐使用有机肥、有机无机复混肥、微生物肥料等环境友好型肥料,提倡使用林下绿肥技术、沃土混交技术、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等地力维持技术。四是开展科学施肥用药相关培训。2021年11月24-25日,自治区林业局举办全区国有林场场长培训班,结合学习国有林场管理相关知识,对全区14个设区市林业主管部门分管营造林领导、145家国有林场场长等进行科学施肥培训,提高相关人员对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重要性认识和技术水平。
(二)整改措施:组织自治区直属国有林场报送2021年度化肥使用量,开展不同年度化肥使用量比较。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指导性文件。2021年11月,自治区林业局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化肥农药使用减量工作的通知》,强调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的必要性,推广免炼山整地技术、鼓励施用有机肥、开展病虫害生物防治等有效措施;印发《广西科学发展桉树工作方案》,提出以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为载体,深入实施桉树沃土工程,鼓励开展测土配方、精准施肥,实现养分供应平衡,防止“掠夺式”经营,探索肥料缓释、控释技术,减少肥料流失,提高肥料利用率,引导采取桉树与固氮树种混交或轮种,增强林地自肥能力,推广新造林地使用覆盖可降解防草布,采取割灌除草措施,减少化学除草剂用量,推广桉树有害生物综合防控和无公害防治技术,减少化学农药用量,防止环境污染,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禁止使用国家和自治区禁用、限用名录农药和滥用化肥,保护饮用水水源安全;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区直属国有林场高质量商品林“双千”基地建设2021-2022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区直林场实施高质量商品用材林全面施用有机肥。二是开展区直林场化肥农药使用量统计。在各林场报送2020年、2021年化肥、农药使用量的基础上,自治区林业局组织工作组逐个林场进行数据实地核实。统计结果显示,2021年自治区直属国有林场全年化肥(化肥指纯无机质肥及复合肥)总用量13680.58吨,比2020年全年总用量58815.79吨减少;2021年全年有机肥(有机肥指有机质≥15%的有机肥、有机-无机复混肥、生物有机肥)总用量173866.67吨,比2020年全年总用量79807.51吨增加;2021年全年农药总用量1468.89吨,比2020年全年总用量1552.24吨减少(全区共13家区直林场,本统计数据包括12家,派阳山林场因2020年数据缺失未纳入统计)。区直林场化肥、农药用量实现减量主要得益于几方面:一是2017年以来连续5年开展已覆盖全部区直林场的林业沃土工程试点,探索出使用有机肥有利于提高林地肥力和林木生长量的经验;二是及时出台《广西加快推进国家储备林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广西国家储备林建设指南(试行)》,要求国家储备林提倡施用有机肥,其中桉树造林必须施用有机肥或有机无机复混肥;三是大力推进实施国家储备林和区直林场“双千”基地,区直林场造林大部分纳入储备林和基地;四是区直林场成为股东的肥料生产商华沃特公司根据林业沃土工程试点经验调整肥料配方,提高有机无机复混肥产量,并优先供应区直林场。三是加强部门联动。自治区林业局及时将自治区直属国有林场2020年和2021年化肥农药使用量调查统计数据报送自治区统计局,为统计部门统计相关数据提供参考。
(三)整改措施:统一通过全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信息管理系统,规范全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农药使用量数据填报和采集。区直国有林场化肥使用量按实际用量直接报送自治区林业局。
完成情况:一是统一使用全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信息管理系统。组织各市县林业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要求,统一使用全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信息管理系统填报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药剂、药械使用情况,规范用药量的填报,区分药剂用途和成分,正确填写使用量数据。二是启动自治区直属国有林场化肥、农药使用量统计报送机制。各区直林场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化肥农药使用减量工作的通知》,于2021年12月完成2020年、2021年化肥、农药使用量统计上报工作。三是入户调查部分林业种植户化肥农药用量情况。自治区林业局组织5个工作组深入5个设区市各2个林业大县,每个县随机抽取2户林业种植大户,面对面宣传化肥、农药减量的重要意义和化肥、农药使用科普知识,实地调查从事主要林业种植规模、2020年和2021年化肥、农药使用量等情况。
五、验收情况
2022年12月30日,经自治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同意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三十三通过验收销号。
综上,《整改方案》中问题三十三涉及我局的整改任务及步骤已全部完成,拟开展销号备案,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10个工作日(2023年1月28日—2月8日),监督电话:0771-6783829。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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