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微信号
抖音
抖音号
| 简体版 | 繁体版
无障碍
支持IPv6
索  引 号:000014349/2023-160867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成文日期: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公布第三批森林康养基地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单位的通知
发文字号:桂林产发〔2023〕1号发布日期:2023年01月28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公布第三批森林康养基地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单位的通知

2023-01-28 09:3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公布第森林

康养基地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单位的通知

桂林产发〔20231


柳州市、桂林市林业主管部门南宁树木园

根据我局制定《森林康养基地服务体系建设试点方案》《森林康养基地服务体系建设试点遴选办法》广西柳州市融水县水源森林康养基地广西灌阳千家洞森林康养基地良凤江森林康养基地3个单位为第森林康养基地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单位,现予公布。为切实做好试点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试点建设的重要意义

开展森林康养基地服务体系试点建设,是推动森林康养基地规范化建设,提升森林康养服务专业化、标准化水平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专人负责,切实抓出试点成效,为推进全区森林康养基地服务体系建设提供示范经验。

二、制定年度实施方案

各试点单位要按照我局印发的《森林康养基地服务体系建设试点方案》桂林办产字〔20209森林康养基地服务体系试点建设指南(试行)》(附件1)、《森林康养基地服务体系试点建设验收细则(试行)》(附件2),制定试点建设年度实施方案并认真实施2023年度实施方案经所在地市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后于2023315日前报送我局产业处备案(直属单位直接报送)。

三、及时报送实施进度情况

森林康养基地服务体系建设试点期为两年(2023—2024年),试点单位要在每年630日前和1230日前将试点实施进度情况报送我局。试点将于20249月进行预验收。

四、加强检查与指导

有关市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内试点单位有关工作检查指导,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我局。我局也将组织专家对试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评估,试点单位未能按方案实施、无法达到试点预期效果的,将被取消试点资格

附件:1.森林康养基地服务体系试点建设指南(试行)

          2.森林康养基地服务体系试点建设验收细则(试行)

20231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解读

网站地图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21号 电话:0771-2266213 邮编:530000

主办: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

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0957 号 桂ICP备05001800号  网站标识码 :4500000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