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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盘点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桂林办规字〔2023〕1号发布日期:2023年01月28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盘点工作的通知

2023-01-28 10:0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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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盘点工作的通知

桂林办规字〔20231

各市林业主管部门:

    经核全国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系统数据2022全区长期使用林地、临时占用林地、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工程设施使用林地审核审批项目4285宗,面积27029.2公顷,征缴森林植被恢复费30.9062亿元,较好地完成了建设项目涉林审核审批工作。但各市上报的部分项目由于材料不齐全、未批先用违法行为查处不到位、森林植被恢复费未缴纳、涉及自然保护地未论证、年度林地定额使用完毕等原因未取得使用林地行政许可。为进一步强化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工作,全面盘点2022年未完成审批的项目情况,重点盘点事项主要包括:是否存在超林地定额审核审批问题;已取得批文项目情况;材料审查合格待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项目情况;已报材料待审核审批项目情况;全国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管理系统录入情况;受委托事项审核审批及报备情况;临时使用林地审批及回收情况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需继续使用林地项目重新报批工作。

        2022年各市上报的部分项目(特别是第4季度集中突击上报的项目)因材料不合格、林地定额不足等原因未获审批的,局审批办将于近期将项目材料退回相关市。退回的项目如2023年确需继续申请使用林地各市须重新核实录入全国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系统数据,并将林地定额出处修改为2023定额,重新出具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其他材料重新报批。

    做好森林植被恢复费征缴工作

各市盘点材料审查合格森林植被恢复费项目情况,强化催收,确保需缴纳的森林植被恢复费足额征缴到位。未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的项目不能取得使用林地许可批文,未取得批文开工建设的属于违法行为,核实后发现未批先用违法行为的需及时查处。

    三做好全国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管理系统录入工作。

长期使用林地、临时占用林地、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工程设施等项目使用林地的审核审批情况,请各市县及时按要求和时限录入全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系统,避免发生系统外审核审批项目的行为。

    四做好受委托审核审批项目报备工作。

市务必严格按照我局委托办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事项、范围和要求进行管理,严禁越权审批,严禁随意化整为零审批,严禁超林地定额审批,并以市为单位将受委托办理2022年全年项目台账(电子表格格式)及批文(需签章PDF文件格式)压缩成一个压缩文件我局审批办邮箱(gxlyxzspb2206163.com)报备。

    五、做好临时占用林地到期的回收及验收工作。

    要做好临时占用林地审批后的监管,经审批的建设项目临时使用林地使用期满后,要及时回收,按《森林法》有关规定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并组织人员按要求进行验收。

    六、做好报批材料审查工作,切实减少退件率。

    各市县要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申报材料归集分类,针对常规项目、未批先用违法需查处项目、涉及自然保护地项目、批次用地项目等不同类型项目审核审批的要求,认真审查和组织材料,切实提升报批材料质量。凡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严格把关,补充完善后方可报批,进一步减少报批材料退件率。

    联系人:陈宝晖,联系电话:0771-6783625

    附件: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台账(参考格式)

202315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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