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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成文日期:2020年03月03日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印发广西油茶“双千”计划新造林项目检查验收办法(修订)的通知
发文字号:桂林规〔2020〕1号发布日期:2020年03月03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印发广西油茶“双千”计划新造林项目检查验收办法(修订)的通知

2020-03-03 10:0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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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印发广西

油茶双千计划新造林项目检查

验收办法(修订)的通知

桂林规〔2020〕1

各市、县林业主管部门,局各处室站,自治区直属林业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油茶双千计划助推乡村产业振兴的意见》(桂政发〔201852号)精神,结合各地在实施油茶双千计划过程提出的修改意见。我局修订了《广西油茶双千计划新造林项目检查验收办法》,并经2020年第2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

                          2020228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西油茶“双千”计划新造林项目

检查验收办法(修订)

第一章   

第一条  深入推进区油茶“双千”计划,强化油茶产业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成效,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油茶“双千”计划助推乡村产业振兴的意见》(桂政发〔201852)精神以及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全区实施油茶“双千”计划工作实际,决定对《广西油茶产业“双千”计划新造林项目检查验收办法(试行)》进行修订,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自治区下达的油茶造林项目(包括油茶低产林更新改造项目)的检查验收。

第三条   中央及其它油茶造林项目无专门实施要求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   检查验收内容及技术标准

    检查对象

企业、国有林场、合作社、种植大户和农户等实施的油茶新造林。

    检查验收内容

主要包括油茶“双千”计划实施方案、新造林项目实施面积、造林成活率、保存率、种苗情况造林质量、档案管理情况等。

    检查验收技术标准及要求

主要参考《造林技术规程》(GB/T 15776-2016)、《油茶栽培技术规程》(DB45/T 472-2018)及其它有关技术规范。

(一)实施面积

采用GPS定位测量法或地形图外业勾绘GIS软件内业测算方法来确定实施面积(矢量图层统一使用国家大地2000坐标系)。面积均以水平面积计,以亩为单位,保留一位小数。

(二) 造林密度

参考《油茶栽培技术规程》(DB45/T 472-2018,结合实际,采用2.2×32.5×32.5×42.5×53米×42×5米的株行距,造林密度控制在53100/亩。

(三) 种苗来源和苗木质量

1. 种苗来源

种苗来源须符合以下其中一项:

1)通过国家或自治区品种审(认)定且适宜当地种植的油茶良种,来源符合有关规定,档案齐全。

2)经自治区林业主管部门同意用于试种示范的油茶品种,且试种示范方案须经自治区林业主管部门同意。

2.苗木质量

无纺布容器杯,规格为直径≥12厘米,高≥16厘米苗高50厘米、地径(嫁接口以上)0.5厘米,分枝3个以上,苗木生长健壮、无检疫对象。

(四)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

造林成活率:是指造林后当年单位面积成活株数与造林总株数之比(取整数)。油茶造林小班(地块)造林合格评定标准:成活率85为合格,41≤成活率≤84为待补植,成活率40为造林失败。成活率调查允许误差为±2百分点。

造林保存率:是指造林后第二年单位面积保存株数与造林总株数之比(取整数)。油茶造林小班(地块)第二年合格评定标准保存率85%保存率调查允许误差为±2百分点。

第三章  检查验收程序和方法

  油茶“双千”计划新造林项目检查验收实行县级自查、自治区核查级检查验收方式。区直林场的检查验收参照县级验收程序进行。

  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县级自查。

()县级自查

按照项目实施方案,逐个小班(地块)检查。主要检查小班(地块)面积、成活率(保存率)、种苗、造林质量、管护、档案管理情况。

1.面积检查。主要核实实施主体上报造林合格面积和符合油茶“双千”补助标准面积。造林合格面积是指符合检查验收技术标准及要求符合油茶“双千”补助标准面积是指除满足检查验收技术标准及要求外,还应满足相对集中连片20亩以上要求

2.造林成活率(保存率)调查。采用样行或样地对造林成活率(保存率)进行调查。样行或样地根据小班苗木定植情况,均匀布设在有代表性的地段。样行数按小班应调查的面积确定,每个小班不少于3行;样地设置为带状样地,带宽5米,机械布设,样地数按小班应调查面积确定,每个小班不少于3块。

样行或样地调查的面积比例。当小班(地块)面积在100亩以下时,样行或样地面积应占小班(地块)面积5%;100450亩小班(地块)样行或样地面积应占3%;450亩以上小班(地块)样行或样地面积不少于2%。

根据样行或样地内总造林株数及成活(保存)株数计算小班(地块)造林成活率(保存率)。

3.造林质量检查。检查是否按造林作业技术规程进行施工,包括整地质量、苗木质量、种植、苗木生长、使用良种等情况,如造林使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苗木、未使用良种(使用非良种未经自治区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或苗木来源不清的,视为不合格。

4.档案管理情况检查。主要检查调苗档案材料及其它相关图文表资料是否齐全等。

(二)自治区核查

县级自查完成后,于当年10月底前向自治区林业局上报经设区市林业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自查报告,申请自治区核查(区直林场完成自查后直接向自治区林业局申请核查),自治区核查工作于每年的11月底前完成。

1.查比例及方法

1)抽查县级单位数量:原则上对每个项目县和区直林场进行检查

2)抽查量:每个抽查县(区直林场)抽查小班(地块)的数量和面积不少于该县(区直林场)上报自查造林合格小班(地块)数量和面积的10%

2.核查方法、内容和要求

对抽查的小班,其核查方法和内容与自查相同。

1)面积核查:当核实的小班面积与该小班县级自查上报面积相差±5%以内时,认可上报自查面积,否则以核实面积为准。如核实造林地点与自查存在明显位移,造林面积不予认定,核实面积和造林合格面积均计为0

2造林成活率(保存率)核查:造林成活率(保存率)与县级自查数据的误差在允许范围之内,则以县级自查数据为核实数据,否则以核查数据为核实数据。

3造林质量核查:检查是否按造林作业技术规程进行施工;检查整地质量、苗木质量、种植、苗木生长、使用良种等情况,如造林使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苗木、未使用良种或苗木来源不清的,视为不合格。

4档案管理情况核查:主要检查调苗档案材料及县级项目实施方案计划文件、检查验收材料等图文表资料是否齐全。

第四章  检查验收结果

  县级自查指标

(一)任务完成率=(自查上报完成面积/计划面积)×100%

(二)造林面积合格率=(自查上报造林合格面积/完成面积)×100%

(三)符合油茶“双千”补助标准面积合格率=(自查上报符合油茶“双千”补助标准合格面积/完成面积)×100%

  县级自查报告主要内容: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计划任务、项目管理机制、组织实施形式、项目资金筹措等。

(二)自查工作开展情况,包括时间、人员、工作方法等。

(三)自查结果,分述各检查指标的计算结果,重点说明项目完成面积、合格面积、合格率、任务完成率、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特别是自治区安排的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四)分析评价,用实例、数据和图片对比,分析评价油茶项目实施成效。

(五)主要做法和经验。

(六)存在问题和建议。

(七)有关附表、附图及数据库。

第十  自治区核查指标

(一)核实面积=∑抽查小班核实面积

面积核实率=(∑抽查小班核实面积/∑抽查小班自查上报完成面积)×100%

(二)核实造林合格面积=∑抽查小班核实合格面积

核实造林面积合格率=(∑抽查小班核实合格面积/∑抽查小班核实面积)×100%

(三)核实符合油茶双千补助标准面积∑抽查小班核实符合油茶双千补助标准面积

核实符合油茶双千补助标准面积合格率∑抽查小班核实符合油茶双千补助标准合格面积/∑抽查小班核实面积)×100%;

(四)核实上报造林合格总面积=自查上报造林合格总面积×面积核实率

  )核实上报符合油茶双千补助标准总面积=自查上报符合油茶双千补助标准总面积×面积核实率;

(六)推算造林合格总面积=核实上报造林合格总面积×核实造林面积合格率;

(七)推算符合油茶双千补助标准面积=核实上报符合油茶双千补助标准总面积×核实符合油茶双千补助标准面积合格率

第十  自治区核查报告,包括核查工作报告和核收数据库文件。核查工作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实施概况。包括自治区下达计划任务情况,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管理机制,组织实施形式,项目资金筹措及使用情况。县级自查工作情况及结果。

(二)核查工作概况。包括抽查小班(地块)数量及抽查比例情况,核查工作过程以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其他情况。

(三)核查结果。分述各项核查指标计算结果,重点是核实面积、面积核实率、核实合格面积、核实面积合格率,推算被抽查县造林合格总面积和符合油茶双千补助标准面积,自治区安排的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四)分析评价。总结分析被抽查县(区直林场)油茶造林质量监督管理、资金使用与管理、档案管理等方面好的经验做法,并用实例、图片和数据,分析评价项目实施情况。

(五)存在问题、对策及建议。

(六)附统计表、数据库。

第十  报告归档

将自查(核查)报告,外业调查图、表(含面积量算记录)、数据库、统计汇总表、面积量算原始资料等按工程档案管理规定立卷归档。

第五章    

第十  本办法由自治区林业局负责解释。

第十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    年度广西油茶“双千”计划新造林(更新改造)项目检查验收外业调查表

2.    年度广西油茶“双千”计划新造林(更新改造)项目检查验收核查工作量统计表

3.    年度广西油茶“双千”计划新造林(更新改造)项目检查验收核查结果统计表


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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