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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自治区林业局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自治区林业局2026年部门预算报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全区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区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组织全区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三)负责全区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区森林采伐限额和森林经营方案。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依法承办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行政许可。负责全区自治区级以上公益林划定、调整和监管工作,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管理全区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全区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监督管理全区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拟订相关地方标准,监督管理沙化和石漠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工作。
(五)负责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自治区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六)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和地方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指导、监督全区红树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七)负责推进全区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全区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区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
(八)指导、监督全区各产业对森林和草原资源的开发利用。拟订全区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拟订林(草)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木(竹)材、花卉、林(草)产品加工及综合利用的行业管理。组织、指导林(草)产品质量监督。指导全区森林公园建设和森林旅游发展工作。
(九)指导全区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负责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区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以自治区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一)监督管理全区林业和草原自治区级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全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全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区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相关履约工作。
(十三)完成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自治区林业局一级预算单位1个,二级预算单位40个。其中:
(一)行政单位1个,即自治区林业局本级,内设18个职能处室,即:驻局纪检监察组、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办)、生态修复处(绿委办)、资源处、草原湿地处、动植物处、保护地处、林改处、产业处、林场种苗处、规财处、科技处、人事处、防火和安全生产处、林长处、机关党委、离退处。
(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4个,即: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机关服务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广西壮族自治区速生丰产林基地管理站、广西壮族自治区野生动植物和自然保护区管理站、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技术推广站、广西壮族自治区乡镇林业工作站、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种苗站、广西壮族自治区利用外资林业项目管理中心、广西林业信息宣传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基金管理站、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消防装备服务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生态工程质量管理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陆生野生动物救护研究与疫源疫病监测中心、广西雅长兰科植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广西大桂山鳄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广西九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广西北部湾林业产权交易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资源与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儒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金花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山口红树林生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草地监理中心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科学研究院。其中: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广西壮族自治区速生丰产林基地管理站、广西壮族自治区野生动植物和自然保护区管理站、广西壮族自治区乡镇林业工作站、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技术推广站、广西壮族自治区利用外资林业项目管理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种苗站、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基金管理站、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广西九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广西雅长兰科植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草地监理中心等12个单位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
(三)公益二类事业单位15个,即: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干部学校、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高峰林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七坡林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树木园(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良凤江国家森林公园)、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东门林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派阳山林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钦廉林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博白林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六万林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大桂山林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雅长林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三门江林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黄冕林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维都林场。
(四)全民所有制企业1个,即: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勘测设计院。
第二部分:自治区林业局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6年收入总预算798895.50万元,同比减少133807.52万元,同比下降14.3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拨款减少和银行贷款收入减少。
2026年支出总预算798895.50万元,同比减少133807.52万元,同比下降14.3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根据财政收入减少而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38526.2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7.34%,同比增加11849.45万元,增长9.3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新聘用人员增加,对应的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660369.2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2.66%,同比减少145656.98万元,下降18.0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支出和农林水支出减少。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6年收入总预算798895.50万元,同比减少133807.52万元,同比下降14.35%。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8271.29万元,同比减少18956.47万元,下降14.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拨款和自治区本级预算拨款减少。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315万元,同比减少176万元,下降35.85%,减少的原因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减少。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14670.28万元,同比减少127.41万元,下降0.86%。
事业收入安排的资金675638.92万元,同比减少114547.64万元,下降14.5%,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贷款收入减少。
三、部门预算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6年支出总预算798895.50万元,同比减少133807.52万元,同比下降14.3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及单位资金预算支出等相应减少。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十类,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同比减少8万元,下降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支出科目变动调整。
教育支出38370.8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8%,同比增加1703.89万元,增长4.6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广西生态学院教育专项经费项目预算支出增加。
科学技术支出6128.8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77%,同比增加556.88万元,增长9.9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广西林科院科研支出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281.7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91%,同比减少816.84万元,下降5.0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变动导致的有关经费减少。
卫生健康支出3265.2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41%,同比增加1.5万元,增长0.05%。
节能环保支出12150.4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52%,同比减少6648.16万元,下降35.3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项目拨款减少导致支出相应减少。
农林水支出717086.9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9.76%,同比减少128406.43万元,下降15.1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林业项目拨款减少导致支出相应减少。
住房保障支出5413.5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68%,同比增加54.51万元,增长1.02%。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1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4%,同比减少176万元,下降35.8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减少。
其他支出882.8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11%,同比减少68.88万元,下降7.24%。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38526.28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17.34%,同比增加11849.45万元,增长9.35%。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660369.22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82.66%,同比减少145656.98万元,下降18.07%。减少的主要原因:节能环保支出和农林水支出减少。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局202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1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4%,同比减少176万元,下降35.8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相应支出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503.44万元,同比增加141.91万元,增长39.25%。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60.3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17.18万元,同比减少69.56万元,下降80.1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减少公务接待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25.96万元,同比增加211.47万元,增长98.59%。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9.96万元,同比减少6.53万元,下降3.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
2.公务用车购置费246万元,同比增加218万元,增长778.5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二级预算单位车辆达报废年限需进行更新购置。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行政运行经费5863.69万元,较上年增加1364.19万元,增长30.32%,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人员变动,公用经费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6年政府采购总预算25735.83万元,同比增加529.73万元,增长2.1%。其中:
货物类采购10061万元,占政府采购总预算39.09%;服务类采购15064.63万元,占政府采购总预算58.54%;工程类采购610.2万元,占政府采购总预算2.37%。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占用房屋账面面积224.48万平方米,账面价值30.02亿元。其中:办公用房22.02万平方米,业务用房85.06万平方米,其他用房117.40万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编制数568辆,编制内实有车辆481辆,其中:轿车27辆,经济型车205辆,旅行越野车182辆,中大型客车14辆,特殊业务用车5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8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67台(套)。
2026年新增“三项”资产预算2283.74万元,同比增加710.14万元,增长31.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二级预算单位车辆达报废年限需进行更新购置。
十、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一)我部门2026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自治区本级项目412个,预算资金660369.22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33个,预算资金345470.8万元。绩效目标情况详见报表。
(二)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
项目名称 |
预算数(单位:万元) |
绩效目标 |
|
林业规划与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
1538 |
通过一是完成《广西林产工业发展报告2025》编制。二是系统开展林业草原“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明确发展目标与布局。三是2026年底前完成《广西生态保护红线涉林草湿数据分析报告》编制工作。四是完成2024年度林业生态产品总值核算工作,开发生态产品信息可视化云平台。五是完成生态产品认证评价前期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六是完成生态旅游全链条高质量发展研究报告编制工作。七是完成乡村绿化高质量发展研究报告及工作指南编制工作。八是完成左右江和九万大山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九是编制2026年度森林生态保护修复补偿项目方案。十是划分高标准人工草地建设区域,编制前期研究报告和布局图。十一是完成红树林地总量管控前期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十二是分别完成桂北、桂东、桂南片区森林防火监测项目可研报告编制工作。十三是完成国有林区防灭火设施建设项目可研报告编制工作。十六是2026年3月底前完成市县林区防灭火装备提升项目可研报告编制工作。十七是2026年4月底前完成森林火灾风险普查数据更新报告编制工作。十八是2026年3月底前确定森林草原火险区划等级。十九是2026年11月底前完成国有林场基础设施能力建设规划研究。二十是完成3个林下经济产业综合体实施方案编制工作。二十一是2026年底前完成储备林林票制度优化研究,制定新管理办法。二十二是完成林地流转模式与金融支持体系研究报告编制工作。二十三是2026年开展基层林业工作站调研并形成报告。二十四是完成“人工智能+林业”新质生产力发展路径研究报告编制工作。二十五至二十七是2026年底前分别完成自然生态保护、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专题研究。二十八是2026年底前完成自然保护地自然教育创新研究。二十九是完成广西与老挝林业全产业链合作总体规划相关活动,从而切实推动全区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建设。 |
|
林产品及木制品展 |
1040.21 |
通过举办林产品及木制品展,推动广西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提高广西绿色发展新形象。 |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本期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实现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自治区林业局2026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十:自治区本级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表十一: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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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