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山口红树林生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山口红树林生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山口红树林生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山口红树林生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山口红树林生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广西壮族自治区山口红树林生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是隶属自治区林业局的二级预算单位,机构类别是公益一类事业正处级单位。管理中心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保护区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制定保护区的各项管理制度,统一管理保护区;
(三)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保护保护区内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
(四)组织或者协助有关部门开展保护区的科学研究工作;
(五)进行保护区的宣传教育;
(六)在不影响保护区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前提下,组织开展参观、旅游等活动。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管理中心职责与工作需要,共设3个科室、1个管理站,即现设有办公室(综合组、财务组、项目组)、资源保护科、科研宣教科(修复组、监测组、宣教组)、英罗管理站。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山口红树林生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山口红树林生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7965.1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895.05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6726.53万元减少3831.48万元,下降56.96%。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23.64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2522.12增加301.52万元,增长11.96%,主要原因是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湿地保护修复补助)项目资金的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减0万元,无增减。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减0万元,无增减。
4.事业收入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减0万元,无增减。
5.经营收入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减0万元,无增减。
6.其他收入71.41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23年度决算数4204.41万元减少4133.00万元,下降98.30%,主要原因是2024年未安排北海市蓝色海湾项目资金,导致其他收入减少。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无增长。
8.上年结转和结余5070.11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8167.23减少3097.12万元,下降37.92%,主要原因是中央预算内项目资金完成支付。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7965.1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6238.40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7362.80减少1124.40万元,下降15.27%。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04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53.03万元减少25.99万元,下降49.01%,主要原因是2024年编外长聘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调整科目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4.96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12.94万元减少7.98万元,下降61.67%,主要原因是2024年编外长聘人员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用调整科目支出。
3.节能环保支出2987.72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5276.18万元减少2288.46万元,下降43.37%,主要原因是中央预算内项目资金减少。
4.农林水支出1434.14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1999.66万元减少565.52万元,下降28.28%,主要原因是中央预算内项目资金减少。
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776.49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增加1776.4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北海市蓝色海湾项目调整科目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8.05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20.99万元减少12.94万元,下降61.65%,主要是2024年编外长聘人员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费用调整科目支出。
4.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无增长。
5.年末结转和结余1726.76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5072.43减少3345.67万元,下降65.96%,主要原因是中央预算内项目资金完成支付。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山口红树林生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39.48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7362.80减少2923.32万元,下降39.70%。其中:基本支出387.40万元,项目支出4052.08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山口红树林生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578.58万元,支出决算为4439.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06%。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27.15万元,支出决算为27.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9%,主要原因是职工社会保险费用有调整。
(二)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4.96万元,支出决算为4.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完成医疗保险费用缴纳。
(三)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为11.99万元,支出决算为2987.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918%,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北海滨海湿地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和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项目保护区湿地保护与恢复两笔结转资金支出;二是追加2024年北海滨海湿地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资金支出。
(四)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为3526.43万元,支出决算为1411.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6.82%,主要原因是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项目未完成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8.05万元,支出决算为8.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完成住房公积金费用缴纳。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7.4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332.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331.22万元的100.49%。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调整。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5.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37.21万元的94.11%。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9.66万元的99.39%。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补助支出减少。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山口红树林生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无增减变动。
广西壮族自治区山口红树林生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山口红树林生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7.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39.50万元的93.92%,比上年18.63万元增加18.47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较上一年度有所增加,2024年购置了一辆公务用车。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5.5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55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年初无预算安排,与2023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5.5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4.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5.00万元的99.20%,比上年0万元增加24.80万元,原因是2024年购置了一辆公务用车。主要用于在保护区范围内执法、巡护、监测、防灾减灾(台风暴潮、防治虫灾害等)业务。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0.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2.95的83.09%,比上年16.95万元减少6.19万元,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4年,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0.76万元,平均每辆1.79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55万元的100%,比上年1.68万元减少0.13万元,原因是公务接待次数减少。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6次,人次146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支出35.0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37.21万元减少2.19万元,下降5.89%,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一般性公用支出;比2023年36.48万元减少1.46万元,下降4.00%,主要原因是:2024年事业单位运行经费的差旅费。事业单位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1583.57万元,其中货物支出36.77万元,占采购总资金规模的2.32%;工程支出211.84万元,占采购总资金规模的13.38%;服务支出1334.96万元,占采购总资金规模的84.30%。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38.49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56.6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9817.14万元,执行数6238.40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从自评情况来看,大部分绩效目标实际完成值均已达到预期绩效目标,项目实施效果明显,达到预期效果,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个别项目绩效未能如期完成,需要改进管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整体而言,本单位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完成情况达到优良水平。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单位2024年度项目16个,项目支出总额1120.72万元。其中,本级项目16个,本级项目支出1120.72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14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804.97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87.5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71.83%;1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289.81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6.25%,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25.86%;1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25.95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6.25%,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2.31%。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1.绩效指标有待细化。绩效编制不够明确和细化,绩效编制合理性需要提高。2.人员编制少,专业技术力量薄弱。项目内容多,涉及面广,需要项目实施、管理、生态修复等各方面人才,人员力量明显不足,推进重大项目经验和能力也明显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1.细化绩效编制工作,认真做好绩效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机构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绩效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绩效编制,提高绩效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2.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更多人员编制额度,重点引进项目实施、管理、生态修复等领域的专业人才,同时,针对性开展业务培训与引导职工自学,提高全体职工项目实施、监管、资金使用和管理等业务能力。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治区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林木良种繁育补助),自评得分为100分,自评结果为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9.14万元,执行数为49.1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如下:支付项目资金49.14万元,支付率100%,通过项目实施,对国家有关自然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自然保护科普知识的宣传,使公众的自然保护意识得到提升,形成人人参加红树林保护的良好氛围。自评发现的问题和改进措施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人员编制少,专业技术力量薄弱,实施方案编制耗时长,项目推进慢。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现有人员培训,明确专人对项目的编制实施、组织开展、质量、安全、进度和资金使用等全过程、各环节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项目实施达到预期效果。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组织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湿地保护修复补助)”等14个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评价结果为一等,涉及资金804.97万元;对“行政事业管理及运行保障(山口)”1 个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评价结果为二等,涉及资金289.81万元;对“生态保护修复专项(广西山口红树林生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北海滨海湿地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1 个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评价结果为三等,涉及资金25.95万元。评价发现的主要问题:初步设计批复较晚,影响项目整体进度。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前期工作力度,提高项目精准性,保障项目进度。
4.财政绩效评价结果。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事业运行经费:为保障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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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