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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社会保险事业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2025-08-25 15:22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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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4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社会保险事业中心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社会保险事业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社会保险事业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社会保险事业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负责统一经办自治区林业局有关单位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各类社会保险业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自治区林业局所属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7名,其中领导职数2名(正职1名,副职1名)实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无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社会保险事业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社会保险事业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社会保险事业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4年度总收入177.4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77.45万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0.98万元,下降0.55%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7.45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0.98万元,下降0.55%基本持平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4.事业收入0万元。

5.经营收入0

6.其他收入0万元。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本单位2024年度总支出177.4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77.45万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96万元,下降1.09%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4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82万元,增长6.36%,主要原因是人员缴费基数调整。

2.卫生健康支出7.4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53万元,增长7.70%,主要原因是人员缴费基数调整。

3.农林水127.6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及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4.31万元,减少3.27%,主要原因是减少行政运行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1.9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0.01万元,基本持平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社会保险事业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7.45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96万元,下降1.09%。其中:基本支出171.05万元,项目支出6.40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社会保险事业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75.24万元,支出决算为177.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26%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4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82万元,增长6.36%,主要原因是人员缴费基数调整。

卫生健康支出7.4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53万元,增长7.70%,主要原因是人员缴费基数调整。

农林水127.6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及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4.31万元,减少3.27%,主要原因是减少行政运行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11.9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0.01万元,基本持平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1.05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45.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69%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和人员调整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7.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49%主要原因是福利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没有开支。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37%主要原因是压减其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单位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7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65万元,降低8.51%,比上年决算数减少0.57元,降低3.11%。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差旅费、办公费支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4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4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4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无。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部门2024年度项目2个,项目支出总额6.40万元。其中,本级项目2个,本级项目支出6.40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2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6.4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年初制定的项目工作任务目标按时完成各项目均达到实际的成效,效率指标达优项目的社会效益良好,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行政事业管理及运行保障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56万元,执行数为6.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支出经费使用与工作执行进度紧密结合,年初制定的项目工作任务目标按时完成;达到实际的成效,效率指标达优;项目的社会效益良好,服务对象满意度高。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未预测突发性工作任务产生的预算费用。下一步改进措施:尽可能做好年初预算,避免年中调整经费。

(三)单位绩效评价结果。

无。

财政绩效评价结果。

无。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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