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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

2024-10-31 23:03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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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承担辖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工作,指导辖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开展辖区林业有害生物检疫工作,负责全区林业有害生物应急防控、监测防控技术研究与服务。下达本行政区域主要林业有害生物监测任务,指导开展监测工作,建立健全中心测报网点,定期发布本行政区域主要林业有害生物趋势预报和灾害预警通报。指导本行政区域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承担本行政区域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情况检查。开展检疫性有害生物情况监测调查,开展林业植物现场检疫、复检。指导开展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置,承担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控技术研究,承担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控服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处级。主管部门是自治区林业局,预算级次为二级预算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我单位人员编制15人,实际在职在编15人。内设:测报科、防治科、检疫科、综合科四个科室。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2926.6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845.64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447.29万元,增长97.83%。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45.64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374.87万元,增长93.48%,主要原因是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目支出及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检验鉴定能力提升项目拨款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元,增长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5.经营收入0,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8.年初结转和结余81.01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2023年年末结转和结余97.55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6.54万元,增长20.42%,主要原因是代扣款项未转出及项目列支结转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2926.6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829.1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359.06万元,增长92.4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2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支出、缴纳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1.22万元,增长30.75%,主要原因是工资变动及抚恤金支出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16.3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医疗保险,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77万元,下降4.5%,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缴存基数减少

3.农林水支出2696.9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及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林业草原防灾减灾、行业业务管理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340.43万元,增长98.8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目支出及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检验鉴定能力提升项目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5.6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82万元,下降6.6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缴存基数减少

5.年末结转和结余97.55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6.54万元,增长20.42 %,主要原因是代扣款项未转出及项目列支结转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28.02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358.88万元,增长92.49%。其中:基本支出383.11万元,项目支出2444.91万元。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42.08万元,支出决算为2828.0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3.3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66.75万元,支出决算为90.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16。主要原因是抚恤金增加。

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15.8万元,支出决算为1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16%。主要原因是工资变动导致缴存基数增加。

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为1433.91万元,支出决算为2695.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8.0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目支出及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检验鉴定能力提升项目拨款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25.62万元,支出决算为25.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3.11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94.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4%。主要是人员增资变动引起差异。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8.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59%。主要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引起差异。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0.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3.57%。主要是增加抚恤金引起差异。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2.1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25.25万元,主要原因是新购置公务用车一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2.1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0万元,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费安排的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2.1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24.8万元,原因是购置了1辆公务用车,主要用于。执法和后勤保障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3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0.45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用车、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防治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3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全年运行费支出7.37万元,平均每辆3.69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0万元,原因是本年内无接待任务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1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42 万元,下降9.19%。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三公经费支出。比2022增加1.01万元,增长1.01%。主要原因是:新购置公务用车一台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17.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21.9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95.3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93.3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0.3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93.36万元,占服务支出金额的99.6%。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离退休干部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2023年度部门预算数2470.68万元,执行数2462.38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从自评情况来看,部门预算的执行保障了日常业务工作的开展。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部门2023年度项目8个,项目支出总额2462.38万元。其中,本级项目8个,本级项目支出2462.38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7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87.5%;1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2.5%。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指标设置不够科学合理。在做年度预算时,设置的绩效指标内容和指标值不够科学,导致个别指标偏离较大,设置的指标与年度总体目标关联性不大。二是预算执行过程中指标不能修改。根据预算项目设置的指标值,因未能预知下一年度的情况,导致未能完成所设定的目标。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指标内容及指标值设置的科学合理性,使指标内容与年度总体目标相对应,成效更加显著。二是认真做好绩效考评总结,积累经验,分析存问题,为下一年度绩效目标设置、项目实施等提供科学依据。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治区财政林业改革和发展资金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82万元,执行数为670.71224万元,完成预算的98.3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2023年全区林业有害生物成灾面积27.13万亩,按照寄主树种面积2.18亿亩计算,成灾率为1.242‰,控制在7‰指标任务内;二是全区防治总面积172.52万亩其中使用生物、仿生制剂等无公害药剂或采取营林措施、人工防治、诱杀等无公害防治168.97万亩,无公害防治率达到97.94%,完成了无公害防治率90%以上的指标。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时效指标设置与实际完成值偏离较大。时效指标设置8月份完成药剂药械采购,实际10月份完成,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是本站药剂药械储备库位于政府拆迁地段需要搬迁,10月份才能确定迁移地点,故未能在8月份前完成药剂药械采购;二是预算支出率未能达到100%。由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是通过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在预算范围内价格低的企业中标,因此未能全部支出此项目预算经费。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项目绩效事中监控,年中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监控,及时发现在本年度内无法按计划完成的项目,通过及早发现问题的方式进行项目纠偏,障项目按既定目标完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各部门可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参考对口中央部门决算公开内容确定所属单位公开格式可参考部门公开格式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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