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草地监理中心
2023年度单位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草地监理中心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草地监理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草地监理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草地监理中心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一)承担全区草原资源调查与监测工作。负责全区草原资源调查与监测(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草原关键期物候、草原资源与生态)工作;负责草原资源可持续利用与生态建设成效监测工作;负责全区草地生态价值评估相关工作;负责全区草原资源保护、草原生态建设信息采集、整理、审核、分析和上报工作。
(二)协助开展全区草原资源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区草原生态保护工作的技术指导及相关专项核查核验的技术性、辅助性、事务性工作。负责全区草原生态保护、草原生态补偿等工作的技术指导;负责相关专项核查核验的技术性工作;负责指导实施全区草原禁牧、休牧、轮牧和草畜平衡等工作。
(三)承担全区草原生态建设、草原生态修复、草原生态补偿等工作的技术指导及相关专项核查核验的技术性、辅助性、事务性工作。负责全区草原生态治理、修复、人工草地建设和种草绿化等工作的技术指导;负责草种种质资源普查、优质草种选育推广等辅助性技术工作;负责草原科学技术成果推广应用工作;负责草原保护和建设数据及有关报表的统计工作。
(四)承担全区草原产业发展技术指导工作。负责全区草原资源利用规划、组织和监督以及草原资源可持续性利用的辅助性、事务性和技术性工作;负责草原产业发展的技术指导,具体承担林草融合、草牧融合、草原康养旅游和草产品加工等草原产业发展项目实施、经营的技术指导工作;负责草原产业发展相关数据的统计和分析工作。
(五)完成自治区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自治区党委编办《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调整自治区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桂编办复〔2019〕108号)文件精神,广西壮族自治区草地监理中心整建制划归自治区林业局管理,是正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核定编制26名(其中事业编制25名,后勤控制数1名)。内设5个科:综合科、草原资源监测科、草原资源保护科、草原生态修复科和草原资源利用科。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草地监理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草地监理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草地监理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3年度总收入772.0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19.27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35.07万元,下降4.6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18.58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35.76万元,下降4.74%,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安排的项目经费较2022年度有所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4.事业收入0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5.经营收入0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6.其他收入0.69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6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未使用其他收入科目核算。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8.上年结转和结余52.79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5.50万元,增长41.57%,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转入基本户代扣的社会保险缴费单位部分结余。
(二)本单位2023年度总支出772.0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718.58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0.25万元,下降2.74%。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30.7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国家规定缴纳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3.65万元,增长22.08%,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补贴标准提高,从而增加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29.4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7.62万元,增长34.97%,主要原因是人员缴费基数调整以及人员增减变动。
3.农林水支出(类)511.7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运行及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53.14万元,下降9.41%,主要原因是与2022年度相比,2023年度安排项目经费有所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类)46.6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61万元,增长3.57%,主要原因是人员缴费基数调整。
5.年末结转和结余53.48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69万元,增长1.31%,主要原因是增加银行利息收入。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草地监理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8.58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0.25万元,下降2.74%。其中:基本支出652.12万元,项目支出66.46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草地监理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04.28万元,支出决算为718.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03%。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36万元。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度执行中增划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等补贴。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21.69万元,支出决算为28.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23%。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度执行中追加物业服务补贴(离退休人员)、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后退休人员退休补助等补贴。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3.59万元,支出决算为63.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1.79万元,支出决算为31.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款)年初预算为29.41万元,支出决算为29.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34.14万元,支出决算为445.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56%。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度执行中追加2022年度机关奖励性补贴清算补发部分经费、增划2023年度区直机关公务员基础绩效奖。
(七)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7.97万元,支出决算为16.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54%。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
(八)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草原管理(项)年初预算为58万元,支出决算为50.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84%。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差旅费等一般性支出。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47.69万元,支出决算为46.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88%。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缴费基数调整以及人员增减变动。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52.12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537.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95%。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度执行中追加统发工资、社会保险缴费和2022年度职级绩效奖励等经费。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75.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46%。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9.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63%。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度执行中追加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后退休人员退休补助经费。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草地监理中心无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故无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草地监理中心无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故无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7.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3.8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新增安排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7.3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1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我单位2023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故无相应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7.3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持平,原因是去年以及今年均无购置车辆需求。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7.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3.68万元,原因是2023年度新增安排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单位公务活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草地监理中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全年运行费支出7.37万元,平均每辆3.68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0.2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未产生接待事项,2023年度开展世界林木业大会中,我单位负责接待内蒙古布展团,故产生接待费。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次,人次12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5.0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7.01万元,降低8.54%,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单位日常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3.70万元,增长22.3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本单位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2辆;本单位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以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未开展2023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二)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草地监理中心组织对2023年度4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6.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单位2023年度项目4个,项目支出总额66.45万元。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3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62.93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75%,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94.70%;1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3.52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25%,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5.3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预算调整项目较多。主要原因:年初预算编制不够精准。下一步改进措施:我中心将充分研判项目开展情况,结合实际工作条件,合理编制年初预算数,减少预算调整项目。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实施管理及检查考评项目自评得分为94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37万元,执行数为50.3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围绕2023年草原普法宣传活动主题,深入市、县一线宣传草原法律法规知识。共制作草原宣传视频1个、宣传板报22块、发放宣传资料3600份,接待群众320多人;二是与自治区林业局信息宣传中心、南国早报、广西新闻摄影学会共同承办“绿水青山看广西”森林湿地草原摄影和微视频大赛;三是扎实开展草原资源监管工作;四是高质量完成涉草外业调查任务、草原返青期及枯黄期样地监测工作。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在项目入库申报绩效目标时,部分指标设置不合理,指标设置不够全面反映项目情况。下一步改进措施:结合年初目标任务和工作实际,参考现有的绩效指标体系和行业标准,科学设置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年中执行过程中随着任务的变动及时调整绩效目标。
(四)单位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未开展2023年度单位绩效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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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