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九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告
目 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九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工作。
(二)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保护自然保护区内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
(三)开展自然保护科学研究、宣传教育。
(四)在不影响保护区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前提下,开展自然资源合理利用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为独立法人机构,实行管理中心--管理分局--保护站三级管理,管理中心内设7个科室,二层设有3个分局、13个保护站。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自治区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3年度总收入3739.3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727.98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588.68万元,增长16.68%。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27.98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877.32万元,增长30.78%,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支出项目预算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元,增长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8.上年结转和结余11.36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88.64万元,下降96.21%,主要原因是项目实施方法较为科学,资金拨付效率高,结转金额减少。
(二)本单位2023年度总支出3739.3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739.34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588.68万元,增长16.68%。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5.35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缴纳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及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抚恤金等方面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0.5万元,下降4.10%。
2.卫生健康支出101.5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方面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8.64万元,下降7.84%。
3.节能环保支出1152.81万元,主要用于生物多样性保护、能力建设、日常管护等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832.81万元,增长260.25%。主要原因是中央财政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增长较多。
4.农林水支出2150.61万元,主要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包括:林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行政事务管理、事业机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自然保护区等管理、动植物保护、对外合作与交流、其他林业支出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96.22万元,下降8.36%。
5.住房保障支出89.0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及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7.41万元,下降16.36%。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39.34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588.68万元,增长18.68%。其中:基本支出1701.08万元,项目支出2038.26万元。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877.71万元,支出决算为3739.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43%。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205.2万元,支出决算为245.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57%,差异原因主要是追加抚恤金和单位离退休费。
(二)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105.3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01.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37%。
(三)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1332.0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152.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54%,差异原因主要是未使用完的中央财政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作为未列支结转资金递延下年使用。
(四)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2142.76万元,支出决算为2150.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7%。
(五)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92.3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89.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40%,主要用于支付编内在职住房公积金。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01.08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311.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39 %。差异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调整、人员调整及追加绩效。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05.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7%。差异原因主要是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存在变动调整。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4.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11%。差异原因主要是将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及抚恤金等纳入该科目核算。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23.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15%,比上年增加0.44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用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8.6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55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0万元,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费安排的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8.6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0万元,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8.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交流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3年,本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 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8.63万元,平均每辆4.66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4.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96%,比上年增加0.43万元,原因是疫情放开后增加了公务接待交流活动。国内公务接待批次70次,人次35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5.7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15万元,降低1.03%,比上年决算数减少0.37万元,降低0.18%。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增加。比2022年减少0.37万元,降低0.18%。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本单位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79.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24.0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2.5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2.3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2.6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2.5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4.9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99.09%;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99.11%。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机要通信用和应急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退休干部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2023年度未进行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单位2023年度项目21个,项目支出总额2020.02万元。其中,本级项目21个,本级项目支出2020.02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17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955.16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80.95%,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47.28%;3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1005.44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4.29%,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49.77%;1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59.42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4.79%,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2.95%;0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一些资金重大且复杂的项目进度较为缓慢,经验有待提升;二是以前年度绩效项目在系统上没有及时清理。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开展学习交流,提高重大复杂项目的开展经验;二是及时清理系统上的绩效项目。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中央财政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项目自评得分为80.94分,二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00万元,执行数为902.77万元,完成预算的75.2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管护用房修缮基本完成;二是开展了科学考察工作。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该项目资金重大且复杂,项目资金支付缓慢,工作开展经验有待提升;下一步改进措施:开展学习交流,提高重大复杂项目的开展经验,举一反三提高后续类似项目的工作开展效率。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组织对“中央财政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等21个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其中17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955.16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80.95%,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47.28%;3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1005.44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4.29%,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49.77%;1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59.42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4.79%,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2.95%;0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从评价情况来看,大部分绩效目标实际完成绩效值均已达到预期要求,但仍存在个别项目资金支付进度缓慢的情况,下一步将加强对特定项目的学习,提高项目的实施效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
网站地图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21号 电话:0771-2266213 邮编:530000
主办: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