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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金花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2024-10-30 21:52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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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金花茶国家级

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金花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金花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金花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金花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制定自然保护区的各项管理制度,统一管理自然保护区。

(三)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保护自然保护区内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

(四)组织或者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自然保护区的科学研究工作。

(五)进行自然保护的宣传教育。

(六)在不影响保护自然保护区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前提下,组织开展参观、旅游等活动。

二、机构设置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金花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是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进行独立财务核算,实行政府会计制度。根据管理中心职能与工作需要,中心共设5个科室和4个管理站,即办公室、财务科、生产科研科、资源保护科、基建办、上岳管理站、南山管理站、那湾管理站、山中管理站。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上述表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金花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金花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3年度总收入2033.0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50.3万元2022年度决算数2910.71万元减少877.66万元,下降30.1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50.3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2022年度决算数2154.35减少704.05万元,下降32.68%,主要原因2023年自治区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林业自然保护区补助—自然保护区综合能力建设补助项目)预算经费安排同比上年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动。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动。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动。

5.经营收入0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动。

6.其他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82.89万元,下降100%。下降的原因是2023年无其他收入。2022年根据部门预算批复,把单位通过司法诉讼收的自然遗产项目工程款调整为其他收入,用于自然保护区(湿地)与动植物保护项目(广西防城金花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然遗产保护建设工程完善功能设施)项目资金。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582.75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2022年度决算数573.47万元增加9.28万元,增长1.62%,主要原因是有的项目因受客观条件变化影响未执行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结转资金较上年增加。

(二)本单位2023年度总支出2033.0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834.95万元, 2022年度决算数2910.71万元减少877.99万元,下降30.1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8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的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发放退休人员津补贴等方面的支出。2022年度决算数59.58万元增加2.29万元,增长3.84%,主要原因是职工社会保险缴纳基数调整

2.卫生健康支出25.4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医疗费等方面的支出。2022年度决算数27.6万元减少2.18万元,下降7.9%。主要原因是调出职工1人

3.节能环保支出983.53万元,主要用于自然保护区勘界、建设、调查、规划、监测、管护、生态保护补偿与修复、野生动植物保护、科研、保护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宣传及管理等方面的支出。较2022年决算数1591.93万元减少608.40万元,下降38.2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自治区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林业自然保护区补助—自然保护区综合能力建设补助项目)预算经费安排同比上年减少

4.农林水支出739.97万元,主要用于自然保护区的基本支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动植物保护等。较2022年决算数571.32万元增加168.65万元,增长29.5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调整功能科目,自治区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自治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自然保护区权属集体公益林提标项目)的功能科目由“节能环保支出”调整为“农林水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24.1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较2022年决算数25.54万元减少1.38万元,下降5.4%。主要原因是调出职工1人

6.年末结转和结余198.1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2024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2022年度决算数634.74万元减少436.64万元,下降68.79%。主要原因是一部分结转经费在2023年已支出。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管理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32万元,2022年度决算数2197.1万元减少465.1万,下降21.17%。其中:基本支出390.33万元,项目支出1341.68万元。

管理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336.79万元,支出决算为17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12%。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56.42万元,支出决算为61.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66%。差异原因主要是职工人数和社会保险缴纳基数调整,年中追加经费。

(二)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25.21万元,支出决算为25.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83%。差异原因主要是职工人数和社会保险缴纳基数调整,年中追加经费。

(三)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1534万元,支出决算为880.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40%。差异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项目需要做投资评审等前期工作,影响项目实施进度未能及时开展招标等工作,资金申请未列支结转二是个别项目客观条件影响实施进度,存在未达到合同约定付款条件,因而未能支付合同尾款。

(四)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696.92万元,支出决算为739.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18%。差异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非国有国家级公益林补助)项目经费。

(五)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24.24万元,支出决算为24.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7%。差异原因主要是职工人数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0.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53%,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32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85%。差异原因是工资调整和人员调整,年中追加人员经费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0.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84%。差异原因主要是受客观条件影响,会议费支出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87%,差异原因主要是退休人员补助费增加。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9.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4%,比2022年决算数21.23万元减少1.92万元,下降9.0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7.1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19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0%,与2022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7.1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0%,与2022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7.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2022年决算数20.75万元减少3.63万元,下降17.4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报废公务用车一辆,2023新购买的公务用车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经费时,还没有完成入编手续,无法录入单位基本信息系统,生成的预算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比,减一辆公务用车的经费。2023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7.12万元,平均每辆4.28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2.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5%, 比2022年决算0.48万元增加1.71万元,增长356.25%。增长原因主要是管理中心与外单位交流增加,公务接待增加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0次,人次189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管理中心运行经费支出464.3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453万元增加11.35万元,增长2.5%。主要原因是外出交流、学习、培训增加,差旅费不足,年中调整追加差旅费。运行经费支出主要用于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日常维修、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及保护站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管理中心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1.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8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2.0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4.8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6.8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9.82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3.88%;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96.34%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是业务用车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2023年度部门预算数3118.45万元,执行数1732万元,预算总体执行率为55.54%从自评情况来看,大部分绩效目标实际完成值均已达到预期绩效目标,项目实施效果明显,达到预期效果,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由于“中央财政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项目1350万元,项目前期工作报审的手续多、耗时长,2023年财政投资评审尚未完成,未能形成开支;此外个别项目因受物候期影响等客观原因,绩效未能如期完成;需要改进管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中心2023年度项目25个,项目支出总额1751.28万元,项目自评数量25个,自评范围包括2023年度我中心所有预算项目支出,具体包括年初随部门预算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年中追加预算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年中二次分配资金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自评覆盖其他运转类项目、特定目标类项目等,自评覆盖率100%,实现全覆盖。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自评项目25个,自评平均分92.28分,其中自评结论为一等的项目20个,占比80%;二等的项目3个,占比12%;三等的项目1个,占比4%;四等的项目1个,占比4%。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项目指标设置不够科学,绩效目标精准水平不高;二是因部分项目因前期工作耗时长以及监测有物候期的情况等,部分项目绩效目标未能如期完成,也造成了个别项目实施时间较长,预算执行率较低。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学习合理设置项目绩效指标。严格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自治区本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办〔2019〕99号)和《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办〔2017〕60号)的要求编制项目预算绩效指标。二是加快组织实施项目,尽快推进项目完成。倒排执行节点,专题会议推进预算执行,促进在合同基础上加快执行进度。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我单位根据年初设定绩效的目标,自治区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自然保护区权属集体公益林提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16.81万元,执行数为216.8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保护区公益林权属集体和个人部分提标补助的发放,维护保护区公益林稳定,完成2023年绩效目标

(三)单位绩效评价结果

组织对“自治区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自然保护区权属集体公益林提标项目)”重点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评价结果为一等,涉及资金216.8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实际完成值均达到年度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实施确保完成保护区公益林权属集体和个人部分提标补助的发放,维护保护区公益林稳定,项目实施效果整体良好。评价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项目绩效指标内容设置不够合理;二是项目推进慢,预算序时支出进度低。存在问题原因分析:一是预算绩效管理有待加强;二是项目管理计划性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优化项目预算编制,科学编制项目绩效指标;二是加快项目实施进度规划,确保项目产出效益;三是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扎实开展问题整改。

(四)财政绩效评价结果。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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