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陆生野生动物救护
研究与疫源疫病监测中心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负责全区范围陆生野生动物尤其是珍稀濒危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工作;负责野生动物检疫检验、疫源疫病监测和防控工作;开展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试验和保护科学研究及科普教育。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独立法人机构 。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陆生野生动物救护研究与疫源疫病检测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1333.1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33.12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28.39万元,增长20.67%。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23.12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35.39万元,增长21.6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关的工资、社保、公积金等经费增加;随着野生动物救护和疫源疫病监测工作重要性的不断加强,各类项目的刚性需求不断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动。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动。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动。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动。
6.其他收入1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基本户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广西科学技术厅转来项目经费10万元。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主要原因无。
8.上年结转和结余54.66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8.93万元,增加19.53%,主要原因是:结转广西科技厅项目经费到下一年。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1337.4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337.42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39.68万元,增长5.29%。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7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离退休人员管理以及在职人员的职业年金和养老保险金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67万元,增长4.76%,主要原因是2023年有新增人员,以及随着基数的增加,养老和年金类支出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37.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医疗保险、医疗费等方面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8.42万元,增长97.05%,主要原因是2023年有新增人员以及随着基数的增加,医保支出增加。
4.农林水支出1228.21万元,主要用于编外人员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行政事业管理及运行保障、物业管理费、动物救护研究与疫病监测、残疾人保障金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15.28万元,增长21.25%,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增加以及随着野生动物救护和疫源疫病监测工作重要性的不断加强,各类项目的刚性需求不断增加。主要用于全区范围陆生野生动物尤其是珍稀濒危野生动物收容救护、野生动物检疫检验、疫源疫病监测和防控、开展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试验和保护科学研究及科普教育,以及人员的工资支出等。
5.住房保障支出35.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4.31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增加,住房保障支出随之增加。
6.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变动。
7.年末结转和结余50.36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4.3万元,减少7.87%,主要原因是使用了结转结余资金。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24.38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36.65万元,增长21.76%。其中:基本支出522.94万元,项目支出801.44万元。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97.43万元,支出决算为1324.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08%。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70.22万元,支出决算为36.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3%,主要是养老保险等社保部分存在结余。主要用于按照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离退休人员管理以及在职人员的职业年金和养老保险金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21.65万元,支出决算为3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2.75%,主要原因是2023年有新增人员以及随着基数的增加,医保支出增加。卫生健康支出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医疗保险、医疗费等。
4.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为1170.46万元,支出决算为1228.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93%,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增加以及随着野生动物救护和疫源疫病监测工作重要性的不断加强,各类项目的刚性需求不断增加。主要用于全区范围陆生野生动物尤其是珍稀濒危野生动物收容救护、野生动物检疫检验、疫源疫病监测和防控、开展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试验和保护科学研究及科普教育,以及人员的工资支出等。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35.1万元,支出决算为3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住房保障支出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2.94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464.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72%,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增了4名在职人员,所以工资福利等支出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51.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89%,主要原因是:变动幅度在正常范围内。
(三)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5%,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在保证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情况下,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1%,比上年增加0.2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9.9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2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无因公出国计划及预算。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9.9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公务用车运行支出9.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与上年支出预算基本一致。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采样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3年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全年运行费支出9.98万元,平均每辆4.99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07%,比上年增加0.23万元,原因是2023年公务接待人次增加。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次,人次17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比2022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6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6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实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10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80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3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3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自然保护区(湿地)与动植物保护”等10个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大部分绩效目标实际完成绩效值均已达到预期绩效指标,项目实施效果明显,达到预期要求,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整体而言,本部门2023年度部门支出绩效完成情况达到优良水平。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我部门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9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90%;1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0%;0个项目评为三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0个项目评为四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总体来看,2023年度自然保护区(湿地)与动植物保护等项目各项指标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较好,能够按照各项绩效考核目标稳步推进,但有些方面也存在不足,部分工作滞后,缺乏长远规划。主要体现在基地基础设施落后,由于救护中心基地建于上世纪90年代,因受人、财、物力及技术等因素影响,短期内难以满足监测防控的工作需要。下一步改进措施:建议将野生动物救护工作的绩效考评与其他工作的绩效考评方式区分开来,因为野生动物救护不同于其他产业的固定资产投入与产出。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然保护区(湿地)与动植物保护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60万元,执行数为25.7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然保护区(湿地)与动植物保护项目完成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具体情况如下:一是认真履行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职责;二是认真组织开展野生动物放生(归)和跟踪研究、滞留野生动物饲养繁育等精准救护工作;三是加强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是自然保护区(湿地)与动植物保护项目绩效考评按照目标管理法制订考核指标,过程不够细化,对于一些非量化的长期性工作不好制订具体目标。下一步将继续细化具体目标,强化业务水平。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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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