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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儒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2024-10-28 08:53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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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儒艮国家级

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儒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儒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儒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儒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我单位的主要职能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管理广西合浦儒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制定自然保护区的各项管理制度,统一管理自然保护区。

(三)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保护自然保护区内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

(四)组织或者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自然保护区的科学研究工作。

(五)进行自然保护的宣传教育。

(六)在不影响保护自然保护区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前提下,组织开展参观、旅游等活动。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是隶属自治区林业局的二级预算单位,机构类别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儒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上述表格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儒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儒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4905.3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444.97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151.83万元,增长30.69%。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27.5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273.06万元,增长51.87%,主要原因是增加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项(合浦儒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北海滨海湿地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事业收入717.47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06.59万元,增长40.44%,主要原因是增加北海市红树林修复项目资金

5.经营收入0万元,本部门无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本部门无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本部门无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460.38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327.82万元,下降41.59%,主要原因是本年使用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湿地补助项目)列支结转资金。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4905.3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869.69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151.83万元,增长30.69%。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5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规定向职工发放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等方面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15万元,增长4.05%。

2.卫生健康支出6.6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医疗保险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33万元,下降26%,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变动。

3.节能环保支出805.69万元:主要用于自然保护地和其他节能环保支出等方面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776.11万元,下降49.06%,主要原因是上年增加北海红树林修复项目和2021年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项中央基建项目支出

4.农林水支出1015.8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机构、湿地保护、执法与监督、行业业务管理、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等方面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631.02万元,下降38.32%,主要原因是上年增加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湿地补助项目)项目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11.9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28万元,下降16.06%,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变动。

6.结余分配0万元,本部门无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

7.年末结转和结余3035.66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562.42万元,增长541.46%,主要原因是增加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项(合浦儒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北海滨海湿地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资金结转和上年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湿地补助项目)结转资金已使用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儒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25.02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143.48万元,下降41.30%,主要原因是上年增加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湿地补助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93.90万元,项目支出1431.12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儒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50.04万元,支出决算为1625.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9.99%,预决算差异是追加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项(合浦儒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北海滨海湿地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预算资金,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项目资金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32.67万元,支出决算为29.5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0.48%,预决算差异是本年人员变动。

(二)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9.06万元,支出决算为6.6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73.18%,预决算差异是本年人员变动。

(三)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561.1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预决算差异是追加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项(合浦儒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北海滨海湿地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预算资金,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项目资金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

(四)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为593.61万元,支出决算为1015.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1.11%,预决算差异是使用上年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湿地补助项目)结转资金

(五)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14.70万元,支出决算为11.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09%,预决算差异本年人员变动。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3.9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58.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67%,预决算差异是本年人员变动。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5.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67%,预决算差异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过紧日子”要求,严控相关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02%,预决算差异是追加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补贴和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后退休人员退休补助。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儒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儒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0.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29%,比上年增加19.1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公务用车购置1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8.4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1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8.4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7.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21%,比上年增加17.98万元,原因是选择新能源车车型,增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7.98万元。购置了1辆公务用车,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0.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保护区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2.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3%,比上年增加1.21万元,原因是接待批次比2022年增加8批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8次,人次168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11.7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79.2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7.6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7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7.6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2.61%。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保护区日常运转需要;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2023年度部门预算数3533.76万元,执行数980.53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从自评情况来看,我单位严格按照自治区财政厅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根据部门职能、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及中长期规划,合理编制部门预算,规范预算资金使用,加快预算支出执行。严格遵守相关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和决算报表编制,依法依规及时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在保证资金规范安全使用的同时,较好地保障我单位重点工作任务的开展。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部门2023年度项目18个,项目支出总额980.53万元。其中,本级项目18个,本级项目支出980.53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绩效自评结果为:16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421.22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88.88%,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42.96%;1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17.98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5.56%,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83%;0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1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541.33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5.56%,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55.21%。

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目标设定的科学性有待加强。如部分预算项目内容过于笼统,没有体现项目的可持续影响和社会效益;部分项目绩效目标较为模糊,缺少结果运用;二是绩效管理不够全面,管理体系需要进一步健全。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细化预算编制工作。按照零基预算要求,一切从实际需要出发,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二是强化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加大对预算执行的监管力度,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率。三是提高绩效管理水平。加强对预算项目的过程监督和进度跟踪,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取关键时间节点开展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

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项(合浦儒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北海滨海湿地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项目自评得分为27.25 分,四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94.40万元,执行数为541.33万元,完成预算的17.4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项目工程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子项目;二是完成科研监测设备购置子项目并形成固定资产。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目标设定的科学性有待加强;二是绩效管理不够全面,管理体系需要进一步健全。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细化预算编制工作。二是强化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加大对预算执行的监管力度,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率。三是提高绩效管理水平。加强对预算项目的过程监督和进度跟踪,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取关键时间节点开展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组织对“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项(合浦儒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北海滨海湿地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等18个重点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评价结果为一等,涉及资金980.53万元。

从评价结果来看,通过开展部门绩效评价,促进我单位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的提升。强化部门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促进保护区的科学研究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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