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大桂山鳄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管理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广西大桂山鳄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大桂山鳄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八: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大桂山鳄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大桂山鳄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广西大桂山鳄蜥保护区成立于2005年,隶属自治区林业局,属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预算事业单位,保护区林地3780公顷,保护森林蓄积量约48万立方米,全中心任务是保护、管理、恢复和发展保护区内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及森林生态系统。主要职能是:
(一)负责大桂山鳄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工作;
(二)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
(三)开展自然保护科学研究和宣传教育;
(四)在不影响保护自然保护区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前提下,开展自然资源合理利用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广西大桂山鳄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属自治区林业局二级预算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设有科室4个,办公室、计划财务科、资源保护科、科研经营科。资源保护科七星冲管理站、北娄管理站。
第二部分:广西大桂山鳄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广西大桂山鳄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广西大桂山鳄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1685.6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55.46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1361.66万元增加93.8万元,增长6.89%,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45.95万元,为中央以及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1135.47万元增加310.38万元,增长27.3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中央财政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项目。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动。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动。
4.事业收入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动。
5.经营收入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动。
6.其他收入9.51万元,主要是外来物种入侵费用。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16.58万元,下降95.79%,主要原因是减少了营房建设资金,新增外来物种入侵监测项目资金。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动。
8.上年结转和结余230.16万元,主要是营房建设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09.84万元,增长1032.6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营房建设项目资金。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1685.6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534.57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1151.82万元增加382.75万元,增长33.23%。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58.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社会保险缴费,较2022年度决算数73.04万元减少14.74万元,下降20.18%,主要原因是功能分类不一致。
2.卫生健康支出25.3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26.24万元减少0.85万元,下降3.24%,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3.节能环保支出386.71万元。主要用于珍稀野生动植物保护、林区设施维修、森林管护、科普宣教等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66.90万元,增加1852.09%,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中央财政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项目。
4.农林水支出1035.3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林区设施维修、维护、红外相机安装及数据收集整理服务、保护区信息化管理系统运维服务等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1003.84万元增加31.49万元,增长3.14%,主要原因是增加自然保护区(湿地)与动植物保护项目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28.8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28.89万元减少0.04万元,下降0.1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6.结余分配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动。
7.年末结转和结余151.05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230.16万元,减少79.11万元,减少34.37%,主要原因是支付了一部分营房建设项目进度款。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大桂山鳄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45.95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1135.57万元增加310.38万元,增加27.33%,主要是2023年增加了中央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520.37万元,项目支出925.58万元。
广西大桂山鳄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47.51万元,支出决算为1445.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91%,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年中追加了资金。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58.68万元,支出决算为58.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5%,主要是用于职工社会保险缴费,预决算差异原因是人员变动及缴纳基数调整。
(二)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25.67万元,支出决算为25.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1%,主要是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的支出,预决算差异原因是人员变动及缴纳基数调整。
(三)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为346.74万元,支出决算为386.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53%,主要用于保护区防护林带、防火线维修维护等支出,预决算差异原因是年中追加了资金。
(四)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为787.08万元,支出决算为1035.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54%,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动植物保护等项目支出,预决算差异原因是年中追加了人员经费、行政运转、动植物保护资金。
(五)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29.34万元,支出决算为28.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33%,主要是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预决算差异原因是人员变动及缴纳基数调整。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0.37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446.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453.74万元的98.42%。预决算差异原因是工资调整和增减人员调整。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62.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65.96万元的95.22%。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业务接待费、会议费节约开支。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3万元的89.86%。预决算差异原因是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减少。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大桂山鳄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广西大桂山鳄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大桂山鳄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广西大桂山鳄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8.56万元,完成预算42.28万元的91.20%,比上年增加26.58万元,增加原因是购置了1辆公务用车。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4.9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6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持平,原因是2023年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4.9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5.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8万元的92.79%,比上年增加25.98万元,增加原因是购置了1辆公务用车,预决算差异原因是汽车价格波动。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8.9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0.06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外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3年,广西大桂山鳄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全年运行费支出8.98万元,平均每辆4.49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3.60万元,完成预算5.30万元的67.92%,比上年增加0.6万元,主要原因:根据工作业务量支出公务接待费。国内公务接待批次42次,人次313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事业运行经费支出62.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65.96万元的95.22%,比上年决算数55.36万元增加7.45万元,增长13.46%,主要原因是:2022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不在公用经费中列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6.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88.7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8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24.3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4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93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69%;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93.82%。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务用车越野车1辆、商务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2023年度部门预算数925.58万元,执行数925.58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从自评情况来看,各项目指标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较好,各项绩效指标基本能对照年初下达的任务按时完成。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单位2023年度纳入部门预算项目15个,项目支出总额925.58万元。其中,中央级补助资金项目共2个,自治区级补助资金的项目共13个。中央级补助资金项目386.71万元,自治区级补助资金的项目538.87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我中心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15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0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各项目指标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较好,项目实施效果明显,达到预期要求。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实施管理及检查考评,中央财政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项目330万元,自评得分为100分,等级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30万元,执行数为3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各个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1)数量指标。
完成科普基地建设1个;成果调查报告完成4份、鳄蜥放归数量30只、饲养鳄蜥数量672只。
(2)质量指标。
科普基地项目建设质量达标率100%;鳄蜥种群数量调查精度达到90%。
(3)时效指标。
科普基地项目建设按期完成率100%;项目建设按期完成率100%。
(4)成本指标。
科普基地项目建设、鳄蜥人工繁育与野外种群监测等成本支出330万元。
(5)社会效益指标。
社会受益群众继续扩大;鳄蜥野外种群得到有效保护。
(6)可持续影响指标。
项目地设施持续使用年限20年;项目持续发挥作用明显。
(7)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项目周边群众满意度为95%。
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设计指标不够科学,二是预算下达后相应的指标值未及时进行更改,三是对指标的设计学习不够透彻。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要按照指标值的规定设置指标;二是要严格对照预算下达数进行更改指标值,三是要严格对照预算下达数进行更改指标值。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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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