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林业信息宣传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广西林业信息宣传中心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林业信息宣传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林业信息宣传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林业信息宣传中心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承担林业信息采集、整理、审核、分析、更新维护和发布;负责林业数据库、应用系统、机关办公网络、门户网站等管理及运行维护工作;承担厅机关重大活动的文字、录像、摄像等宣传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为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名,其中处级领导职数2名(主任1名,副主任1名)。2023年,实有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名,其中处级领导1名(主任1名)。
第二部分:广西林业信息宣传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广西林业信息宣传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广西林业信息宣传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3年度总收入1795.5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795.28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87.55万元,增长5.13%。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06.94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88.11万元,增长5.16%,主要原因是:一是信息化系统维护、对外合作与行业宣传项目增加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动。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动。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动。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动。
6.其他收入0.23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56万元,下降71.56%,主要原因是利息收入减少。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少变动。
8.上年结转和结余0.29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47.1万元,下降88.52%,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信息化系统维护(修)项目等没有结转资金。
(二)本单位2023年度总支出1795.5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794.73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58.69万元,下降3.17%。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0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职业年金缴费。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31万元,下降5.85%,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
2.卫生健康支出10.3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医疗保险、医疗费等方面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67万元,增长34.77%,主要原因是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3.农林水支出1751.7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林业宣传、林业信息化系统维护、行政事业管理及运行保障、残疾人保障金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59.8万元,下降3.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信息化系统维护、对外合作与行业宣传项目预算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11.5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27万元,下降2.28%。主要原因是因为调整在职在编制人员公积金缴费基数。
5.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增减。
6.年末结转和结余0.83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28万元,下降60.66%,主要原因是本年部分形成结转结余资金减少。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94.73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58.69万元,下降3.17%。其中:基本支出162.92万元,项目支出1631.81万元。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694.66万元,支出决算为1794.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9%。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22.15万元,支出决算为21.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13%。预决算差异原因是因为人员调整和社保基数调整,主要用于缴纳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
(二)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6.83万元,支出决算为10.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1.53%。预决算差异原因是因为人员调整和社保基数调整,主要用于缴纳医疗保险。
(三)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为1654.61万元,支出决算为1751.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57%。预决算差异原因是林业信息化系统维护项目增加预算,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林业宣传、林业信息化系统维护、行政事业管理及运行保障、残疾人保障金等。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11.07万元,支出决算为11.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43%。预决算差异原因是因为调整缴费基数,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2.92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44.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08%。预决算差异原因是人员调整。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1.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37%。预决算差异是因为办公费支出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34%。预决算差异是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减少。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同比上年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安排公务接待和因公出国(境)计划,无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无增减变化,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安排。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机关、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无开支内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无增减变化,原因是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安排。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无增减变化,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运行费安排。公务用车运行支出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3年,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无增减变化,原因是无公务接待安排。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事业运行经费支出11.6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83万元,降低6.63%,比2022年决算数增加0.07元,增长0.06%。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本单位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02.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2.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02.5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6.94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7.75%;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66.38%。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用于全区林业新闻报道、网络舆情应急处置、网络线路维护和应急通讯抢修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2023年,我单位未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单位2023年度项目5个,项目支出总额1631.81万元。其中,本级项目5个,本级项目支出1631.81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4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1629.03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8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99.83%;1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2.78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2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 0.17%;0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极个别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缺乏严谨性,绩效目标设置不够科学,实际完成值与目标值差异较大;二是有些项目执行的周期较长影响了预算的执行。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学习,不断提升绩效工作管理水平,合理设置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值;二是强化责任,督促预算项目责任科室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提高单位预算执行率。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我单位设“信息化系统维护(广西林业信息宣传中心)”为重点项目。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00万元,因更换、维修损坏设备等在年中增加预算,实施了预算调整,调整增加资金107.50万元,调整后预算数达1307.50万元,执行数为1307.50万元,执行率达1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8.9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采购了7批(次)办公设备,包括正版软件、网络设备、显示屏、打印机等。二是完成了广西陆地生态系统定位站网络数据管理平台系统、广西林权交易数据汇总监管系统等项目立项和建设。三是维护管理广西森林防火信息指挥系统、广西林业综合协同办公系统、广西林业智慧审批系统等业务系统23个。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信息化系统项目建设周期长、信息化运维招标时间长。二是因办公设备老化较多、应用软件升级后兼容性差等原因,造成运维人员工作量大。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提前筹划项目,对建设项目实行全程监督管理。二是继续加强对干部职工信息化和网络安全方面培训,强化运维人员的专业技能,保质保量做好各项维护服务。
3.单位绩效评价结果。
2023年,我单位未开展单位绩效评价。
4.财政绩效评价结果。
2023年,本单位未开展财政绩效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单位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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