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微信号
抖音
抖音号
| 简体版 | 繁体版
无障碍
支持IPv6

广西壮族自治区山口红树林生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2021年度单位决算

2022-11-08 18:3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广西壮族自治区山口红树林生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

2021年度单位决算

  

   录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山口红树林生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山口红树林生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2021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山口红树林生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山口红树林生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保护区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制定保护区的各项管理制度,统一管理保护区;

(三)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保护保护区内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

(四)组织或者协助有关单位开展保护区的科学研究工作;

(五)进行保护区的宣传教育;

(六)在不影响保护区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前提下,组织开展参观、旅游等活动。

二、单位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是隶属自治区林业局的二级预算单位,机构类别为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山口红树林生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山口红树林生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1年度总收入920.0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35.76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542.38万元,下降37.09%。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75.17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240.70万元,下降23.70%,主要原因是减少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湿地保护补助。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无增长。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无增长。

4.事业收入0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无增长。

5.经营收入0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无增长。

6.其他收入60.59万元,如: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30.05万元,增长98.40%,主要原因是增加管护用房项目。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无增长。

8.上年结转和结余84.31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331.73万元,下降79.74%,主要是完成上年结余项目及按预算计划完成本年度项目支出。

(二)本单位2021年度总支出920.0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872.88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542.38万元,下降37.09%。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56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8.54万元,增长92.60%,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缴纳社会保险基数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11.74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5.33万元,增长83.15%,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缴纳医疗保险基数增加。

3.农林水支出768.67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562.17万元,下降42.24%,主要原因为减少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湿地补助项目。

4.住房保障支出20.38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4.67万元,增长29.73%,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缴纳住房公积金基数增加。

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较2020年决算数减少5.17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为部门转隶,功能科目转换,由该项调至“农林水支出”。

6.结余分配0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无增长。

7.年末结转和结余47.19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37.12万元,下降44.03%,主要是完成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湿地补助项目。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山口红树林生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4.00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33.39万元,下降13.93%。其中:基本支出302.72万元,项目支出570.16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山口红树林生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84.97万元,支出决算为872.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43%。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34.67万元,支出决算为38.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22%。主要原因为追加增人增资社会保障费用。

(二)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10.69万元,支出决算为11.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82%,主要原因为追加增人增资医疗保险费用。

(三)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为622.28万元,支出决算为719.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67%。主要原因为追加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17.33万元,支出决算为20.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60%,主要原因为追加增人增资住房公积金费用。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2.72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60.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60%,差异原因主要是增人增资调整。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8.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71%,差异原因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31%,差异原因主要是增人增资调整。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山口红树林生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动。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五、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山口红树林生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无预算支出。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0.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去年决算数12.16万元增加1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8.4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6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年初无预算安排,与去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8.4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去年增加16万元。差异原因主要是根据单位实况,更换一台巡护执法业务用车,用于在保护区监测巡护、执法、防灾减灾害等业务。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2.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与去年持平。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0年,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2.48万元,平均每辆3.12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与去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3次,人次124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事业运行经费支出28.79万元,比2020年决算数减少2.68万元,降低8.52%。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4.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9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4.1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4.1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无200万以上预算项目,未开展绩效自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事业运行经费:为保障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

    网站地图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21号 电话:0771-2266213 邮编:530000

    主办: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

    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0957 号 桂ICP备05001800号  网站标识码 :4500000049